宋文郁
生平
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年)生。自奉天高等巡警学校毕业。历任奉天兴京、黑山等县警务长,奉天省会警察厅督察长,奉天省会警察厅厅长。1916年,出任奉天省警务处处长兼省会警察厅督办。后来历任沙河税捐征收局局长,省长公署警察顾问,鸭绿江运河两江水上警察局局长,营口警察厅厅长等职。1919年,出任黑龙江省警务处处长兼省会警察厅厅长。1920年,兼任黑龙江清乡局总办。1921年,任龙江道尹,同年改任黑河道尹兼瑷珲交涉员及瑗珲关监督。1926年,任黑龙江绥兰道尹兼游击队统领,呼海铁路局协理。1927年4月2日,获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授陆军中将。1928年l2月,任黑龙江省政府委员。1930年,任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处处长兼哈尔滨市市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曾任满洲国东省特别区长官公署总参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