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沛然(1537年—?),字应吾,号涵斋,湖广武昌府江夏县民籍黄州府黄冈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江沛然
大明南京户部郎中
籍贯湖广黄州府黄冈县
湖广武昌府江夏县民籍
字号字应吾,号涵斋
出生十二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湖广乡试第二十二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三十六名,三甲第二百一十五名进士[1][2]。授阳山知县。丁忧去职,服阙,补吉水知县,迁怀庆府推官,谳狱平反称最,升南都察院经历,执法不阿。不久,升南京户部郎中,京察评为“浮躁”,降理问通判,随即去官家居[3]

家族

曾祖江胜先;祖父江友仁;父江济,母陶氏;继母李氏。严侍下。兄浩然、自然[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夏县志》:沛然,字应吾,号涵斋。隆庆辛未进士,授阳山知县。丁艰,补吉水知县,迁怀庆府推官,谳狱平反称最,升南都察院经历,执法不阿。旋陞南户部郎中,以蜚语京察浮躁,降理问通判,审理沛然,遂家居。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林鹏飞
明朝江西吉水县知县
万历三年任
继任:
陈与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