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洪学
闵洪学(1567年—1644年),字周先,号曾泉,浙江湖州府乌程县织里镇晟舍人,军籍,祖籍山东兖州府济宁州,明朝政治人物。
闵洪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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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
字号 | 字周先,号曾泉 |
出生 | 隆庆元年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 |
亲属 | (父)闵世翔 (子)闵自寅、闵及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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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刑部观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三十一年(1603年)升刑部江西司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四十年(1612年)升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四十八年(1620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兼督川贵兵饷。乌撒土酋安效良串通永宁宣抚使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彦同叛。二年(1622年)重用土司沙源、龙在田、王显祖、吾必奎等四人平定叛乱[1],“用兵五年,大小数千百战”,七年(1627年)以军功得以入京。又与温体仁同乡,受到提拔,崇祯三年(1630年)三月吏部尚书王永光罢官,由闵洪学替补,对此闵洪学感恩戴德,唯以阿谀奉。五年(1632年)六月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华允诚上疏,疏陈“三大可惜,四大可忧”,言闵洪学徇私数事,“造门请命,夜以为常”[2]。八月初二日,崇祯帝遂罢闵洪学。
著作
著有《抚滇奏草》十二卷,此书已佚,日本内阁文库有此者。
家族
注释
参考书目
- 《明史》卷三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