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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新闻及资讯法》是加拿大阿尔伯塔省议会在省长威廉·阿伯哈特领导的社会信用党政府指使下于1937年通过的一项法案。该法规定,如果一个由社会信用党议员组成的委员会认为报纸上刊发的内容不实,那么报社必须加以“澄清”,并且还要在议员要求下披露自己信息的来源。这项法案是阿伯哈特与新闻界间狂风暴雨般关系的结果,这早在1935年阿尔伯塔省大选前就已开始,社会信用党在这次选举中大胜。几乎所有阿尔伯塔省的报纸都对社会信用党持批评态度,特别是《卡尔加里先驱报》,同样持这一立场的还有加拿大的其他多家报纸,甚至连美国的媒体都对阿伯哈特的当选进行了嘲笑。由于当时社会信用党在省议会中占据绝对优势,因此该法案非常顺利地就得到了通过。但阿尔伯塔省省督约翰·C·博文保留了御准,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对法案的合法性进行评估。1938年,法院裁定法案违宪,因此这项法案也就从来没有成为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