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廷雲
吳廷雲(1579年—?年),字叔韓,號白漚,福建汀州府長汀縣人,軍籍,明朝官員。
吳廷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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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福建汀州府長汀縣 |
出生 | 己卯十一月十一日 |
配偶 | 娶曾氏 |
親屬 | 曾祖吳乃榮,祖吳喬,父吳弘仁,母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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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福建鄉試第六十名舉人,三十五年丁未科會試第五十三名,未廷試[1],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廷試第三甲第五十五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浙江紹興府山陰知縣,四十一年被論,調江西永新縣,四十三年改蘇州府學教授,陞南京國子監助教,陞南京戶部主事[2]。歷升郎中,出為瓊州府知府,天啓六年(1626年)九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分巡川西道,七年二月復補廣東高肇道副使。
家族
曾祖吳乃榮;祖吳喬,壽官;父吳弘仁;母張氏。永感下。弟吳廷雪。
子在應(庠生);在蘇(庠生);在松(庠生);在揚;在湖。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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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余懋孳 |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610年-1613年 |
繼任: 張捷 |
前任: 薛敷政 |
明朝永新縣知縣 1614年-1615年 |
繼任: 周夢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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