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蔭人
周蔭人(1884年—1956年),字樾恩,直隷省深州武強縣人,中華民國軍事將領。
周蔭人 將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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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4年(清光緒十年) 大清直隷省深州武強縣董莊村 |
逝世 | 1956年11月 香港 |
國籍 | 中華民國 |
軍種 | 直系軍閥 |
服役年份 | 1909年-1927年 |
統率 | 直系軍閥 |
參與戰爭 | 反奉戰爭 國民革命軍北伐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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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從陸軍速成學堂畢業後,周蔭人考取公費補助至日本留學。1908年(光緒34年)入陸軍士官學校第6期砲兵科。與其同兵科之同學後來發跡為孫傳芳。學成歸國後,被任命為陳光遠所職掌的陸軍第四鎮教練官。後來一度轉任至雲南陸軍講武堂教官。
1913年(民國2年),返回北京任北京政府陸軍部砲兵監,後轉入陸軍第四師炮兵第4團所屬炮兵第2營擔任營長。1918年(民國7年),改任第4師的旅長。1919年(民國8年),任江西督軍陳光遠的參謀長。1922年(民國11年)6月,在陳光遠失勢後,轉投效同學孫傳芳。在孫傳芳麾下先是擔任陸軍第12師23旅旅長,後升任陸軍第12師師長。1923年(民國12年)3月,隨孫傳芳入福建省,出任閩北護軍使。
在福建期間,周蔭人和孫傳芳聯手排除原本主政福建的皖系軍閥王永泉,使孫傳芳的勢力南進至福建一帶。1924年(民國13年)5月13日,北京國民政府下令周蔭人接替孫傳芳擔任福建省督理。
1925年(民國14年)1月,改任福建軍務督辦。同年11月,任孫傳芳手下的五省聯軍閩軍總司令。此時為周蔭人軍事生涯的極盛期,所統轄的部隊包括:
- 陸軍第12師(師長周蔭人自兼)
- 陸軍第23旅(旅長 李春生)
- 福建陸軍第1師(師長張毅)
- 福建陸軍第2師(師長李鳳翔)
- 福建陸軍第3師(師長劉俊,由12師24旅擴編)
- 福建陸軍第4師(師長賴世璜)
- 陸軍第11混成旅(旅長王麒)
- 陸軍第29混成旅(旅長孔昭同)
- 陸軍第30混成旅(旅長蘇挺)
- 補充旅(旅長蔣啟鳳)
- 海軍陸戰旅(旅長林忠)。
在國民革命軍東征時期,主政福建的周蔭人因部隊主力正增援江蘇進行第三次直奉戰爭,對廣東內的軍閥戰爭採取觀望,但是在國民革命軍確定擊潰陳炯明救粵軍時,周蔭人忌憚國民革命軍主力攻入福建,因此致信向蔣中正示好,提出協助革命軍解除兵敗入閩的救粵軍武裝,並將武器轉讓給國民革命軍,換取國軍不向福建省進攻。[1]當救粵軍洪兆麟殘軍退入福建省時,其部隊遭到張毅率領的福建陸軍第1師繳械,獲得長短槍共近700支、火砲2門。
1926年(民國15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此時周蔭人在福建控制的兵力總和達6萬人。同年8月,福建陸軍第4師師長賴世璜首先宣布依附國民革命軍,後該編制由周的衛隊旅定替重建,旅長孫雲峰。孫傳芳命令周蔭人殲滅該部隊,但在8月31日孫傳芳改變命令,發布「援贛計畫」,要求周蔭人入侵廣東,牽制北進江西的國民革命軍部隊。周蔭人率領旗下的四個師由福建西進,試圖摧毀廣東國民政府,但是其麾下的福建陸軍第2師師長李鳳翔之下屬曹萬順、杜起雲宣布叛離北京政府,投靠國民革命軍。同時,何應欽率領的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在10月9日發兵奪取周蔭人指揮部所在地福建永定,被何應欽攻勢打亂的周蔭人倉皇撤退,其所轄之福建陸軍第3師在隨後的永定戰鬥、鬆口戰鬥遭到重創。
在收編從周蔭人麾下叛逃的部隊後,何應欽作為北伐軍東路軍總指揮率兵北侵福建。國民革命軍在福建地方實力派軍閥張貞的協助下,擊潰了周蔭人嫡系,並爭取到福建地方軍人部隊的支持,尤其是周蔭人無法爭取到以福建為重要根據地的中華民國海軍支持,使得他在主力部隊潰散後缺乏其它戰力延遲國民革命軍攻勢。國民革命軍在1926年12月3日擊潰張毅指揮的福建陸軍第1師,基本清除在福建效忠北京國民政府的有生戰力。12月18日進入福建省會福州市,兵敗的周蔭人僅與十餘位隨從士兵一同逃離福建省。
周蔭人逃離福建後北遁浙江省收攏殘部,並將寧海縣作為根據地,孫傳芳將其任命為五省聯軍第五方面軍司令官,約仍有9,000兵力。在北伐軍進入浙江後,授命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軍解決周蔭人殘軍,為寧海奉化戰鬥。該役十九軍遭到與孟昭月指揮的五省聯軍第三方面軍夾擊,在承受重大損失的情況下與周蔭人指揮的部隊多度交戰,最終將第五方面軍給全數擊潰。
孫傳芳在浙江的統治被瓦解後,北遁的周蔭人脫離孫傳芳麾下,向奉系輸誠,出任安國軍政府第1方面軍訓練處長。張作霖敗北後,周蔭人下野,此後寓居天津。
1956年11月,周蔭人於香港逝世。享年73歲。
造幣
中華癸亥
民國十二年三月(1923年),援閩軍總司令孫傳芳和副司令周蔭人率北洋陸軍第二師和第十二師由贛東經杉關入閩。孫傳芳治閩期間,洪山橋造幣廠僅鼓鑄二角一等幣值銀輔幣,其直徑23.7毫米,成色70%,重5.28- 5.32克。正面珠圈內書對讀「中華癸亥」四字,中間飾以菊花星,上緣署「福建銀幣廠造」, 下緣署「庫平一錢四分四厘」,左右兩側飾以芒紋花星或五角星;背面以交叉民國三旗為主圖案,上下緣均署以英文,分別為「MADE IN FOO - K IEN M IN T」(福建造幣廠製造),「1MACE AND 44 CAN DAREEN S」(一錢四分四厘),左右兩側飾以芒紋花星或六角星。若按正面所飾花星不同,可分為芒紋花星和五角星兩種版別,細審尚有漢、英文字體大小不同,以及背文「MADE」錯書為「MA IE」之區別,其中以面紋飾五角星者較罕見。民國十三年九月(1924年),江浙戰爭爆發,孫傳芳率部入浙,福建軍政大權為周蔭人所獨攬,繼續在洪山橋造幣廠肆意鼓鑄劣幣[2]。
民國甲子
周蔭人治閩期間,將廈門造幣廠交由王則四承包,在廈門專門鑄造銀輔幣,計有二角、一角兩種幣值。二角硬幣直徑23.6毫米,成色70%,重5.20-5.30克。正面珠圈內書對讀「民國甲子」四字,中間飾以菊花星,上緣署「福建銀幣廠造」,下緣署「庫平一錢四分四厘」,左右兩側飾以芒紋花星;背面仍以交叉民國三旗為主圖案,上下緣均署與面文同一內容之英文,左右兩側亦飾以芒紋花星。偶而發現有背面三旗圖案與「中華癸亥」三旗圖案悉同者,明顯系誤置錯版,閩地錢幣學界稱之為「民國甲子癸亥旗」,極少見。一角硬幣直徑17.5毫米,成色70%,重2.70克。正背面除卻下緣所署幣值為「庫平七分二厘」,相應英文「7.2CANDA REEN S」(七分二厘),以及左右兩側均飾以五角星外,其餘文字、花紋及三旗圖案悉與二角者相同。僅開初為應付而鑄造少量,目前已不多見[2]。
參考文獻
- ^ 陳炯明叛軍被消滅前後[失效連結]
- ^ 2.0 2.1 探秘——“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与所铸银币!”. [2024-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04).
- 來新夏等. 北洋軍閥史 下冊. 南開大學出版社. 2000. ISBN 7-310-01517-7.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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