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再愛我一次
《媽媽再愛我一次》(英語:My Beloved)是1988年發行上映的台灣電影,改編自台灣的民間故事《瘋女十八年》。是由陳朱煌執導的低成本倫理悲劇片。
媽媽再愛我一次 My Belov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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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
導演 | 陳朱煌 |
製片 | 施政義 |
編劇 | 陳朱煌 柳松柏 |
主演 | 楊貴媚,謝小魚,文英,李小飛,陳淑芳,孫亞東 |
配樂 | 蔡秋鳳主唱《酒落喉》(作曲、填詞:蔡振南;編曲:林國雄;愛莉亞唱片發行) |
製片商 | 富祥電影事業有限公司 |
片長 | 87 分鐘 |
產地 | 臺灣 |
語言 | 國語、台語 |
上映及發行 | |
上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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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公映時,沒有得到觀眾重視,放映幾天就下片。不過,1990年時影片意外在中國大陸因觀眾口碑造成轟動,首先是在武漢熱起來,接下來是上海,全國聯映是在同年9月份[1],當時造成萬人空巷的觀影盛況。到1990年底,共發行397個拷貝,觀眾人數超過2億,票房上億人民幣,若換算為今日票價,約100億人民幣的驚人總票房。
劇情
富家子弟林國榮與黃秋霞真心相愛,本已準備結婚,但因黃秋霞身世不好(黃秋霞為他人私生女,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遭林母萬般阻撓,並將他們強行拆散,可是黃秋霞已懷有林國榮的孩子,無奈只能投靠鄉下姨母家,並生下兒子志強。在家人的安排下,林國榮娶了和他門當戶對的女子為妻。而黃秋霞卻獨自一人辛苦的撫養著孩子長大,母子二人相依為命,感情非常深厚。
幾年後,林國榮的妻子被證實不能生育,為了延續林家香火,林父林母開始打起了志強的主意,他們開出各種條件想要將志強帶離秋霞身邊,林母甚至準備將秋霞告上法庭。後來,出於對志強未來發展的考慮,秋霞忍痛同意了將志強帶回林家撫養的請求。離開母親的志強整天思念著母親,懷念著和母親在一起的日子,於是屢次試圖回到母親身邊。在一個刮著颱風下著大雨的夜晚,志強逃到了曾經和母親一起祈禱過的寺廟門口,第二天志強被家人發現時已經昏迷,秋霞為自己當時的錯誤決定後悔不已,一時情緒激動失足跌下樓梯,導致她喪失了所有記憶並且變成了一個瘋子。
多年後,留學歸國的志強在瘋人院發現了一個手裡抱著熊貓、目光呆滯的女患者,志強辨認出這就是他失蹤多年的母親黃秋霞,但秋霞此時卻不能辨認出眼前的兒子,於是志強抱著母親,唱著自己小時候曾經唱給母親聽過的《媽媽好》,歌聲中,秋霞終於想起了所有的往事,最終母子相認。[2]
演員表
反應
該片在台灣口碑與票房皆不出色,上映幾天即匆匆下線,也未獲得海外上映機會。但在大陸除締造驚人的票房紀錄。
1990年6月左右,《媽媽再愛我一次》開始在大陸部分地區試映,首先是在武漢熱起來,然後是上海。9月份在全部地區鋪開放映。1990年年底時,共發行了397個拷貝,觀影人數已超過2億人,票房上億元,當時的電影票價有1元到3元也有說票房達到6億元。引發帶手帕進戲院哇哇大哭的集體觀影現象。據說,當時每個從影院裡看完此片出來的人,手裡都攥著哭濕的手帕。而黃秋霞的扮演者楊貴媚,也因為此片在大陸獲得了很高的支持度,成為了大陸最知名的媽媽,以及當地人口中的"手帕影后"。[3]知名影視網站豆瓣網上,有高達8.3分的觀眾評價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