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都中國明朝洪武二年至八年(1369-1375年),明廷在今安徽省鳳陽縣營建的明代第一座都城,是後來洪武八年至十年(1375-1377年)改建南京宮闕永樂十五年至十八年(1417-1420)建造北京宮闕的模式標本。明中都在都市計畫、都城建築和石雕藝術方面居於承前啟後的地位。

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
明中都午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安徽省鳳陽縣
分類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
時代
編號2-55
認定時間1982年

概述

1368年明朝建立,同年明軍北伐,占領元大都,結束了元朝在全國的統治。政治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經過對南京關中洛陽開封北平建都利弊分析,明太祖認為南京離中原太遠,難於控制;中原又民生凋弊,物力和人力均依靠江南。於是在洪武二年九月下詔選擇在濠州臨濠府)西二十里山南陂上建中都中立府,「命有司建置城池宮闕,如京師之制」。

中都的營建工程由李善長主持,洪武三年(1370年)動土啟造,開始營建皇城。至洪武六年,皇城及禁垣的城牆和基礎基本建成,中都外城也已夯土築成,但未包磚。由於中都營建工程浩大,工匠發起鬥爭[1]。明太祖被迫在當年四月以「勞費」為由放棄了建都計劃。停止營建宮殿。此後從洪武八年十月改建皇陵及附屬建築,洪武二十六年修築外城城門,至三十年(1397年)中都營建工作完工。

明太祖罷建中都後,中都未用作京師,逐漸荒廢。明末農民戰爭、清代改建和1950-1975年的大規模拆城取磚、毀城耕田,均使中都城破壞嚴重,目前僅存部分皇城城牆、城門、鼓樓台基和皇陵石雕遺址。

名稱

明中都所在地古為塗山氏之國,戰國時為楚國淮南郡,秦時屬九江郡,西漢時先後屬淮南國和九江郡。東漢為鍾離侯國。晉為淮南郡,南北朝時屬劉宋南兗州、北徐州、北齊西楚州。隋唐時期先後交替改為濠州和鍾離郡。五代時屬南唐定遠軍,北宋為濠州,元朝置濠州安撫司,後升為濠州路、臨濠府。

中都城址設於臨濠縣境內,元朝為鍾離縣,為濠州州治。明太祖吳元年升為臨濠府,置臨濠行大都督府。洪武二年九月改臨濠府為中立府,定為中都,臨濠行大都督府改為中立行大都督府。洪武三年十一月,改中立府為臨淮府。洪武七年八月以城在鳳凰山之陽,故改名為(中都)鳳陽府,並析臨淮縣之太平、清洛、廣德、永豐四鄉,置鳳陽縣。洪武七年九月改中立行大都督府為鳳陽行大都督府。

布局

明中都自內向外由皇城(相當於南北京宮城)、禁垣(相當於南北京皇城)、中都城三部分組成。城南為圜丘(天壇)和皇陵,城北為方丘(地壇)。

皇城

中都皇城建於萬歲山之南偏西,鳳凰山之陽。始建於洪武三年,在不同的文獻中又稱宮城、皇城裡城、大內、紫禁城、縣城等,辟四門:正南為午門,東為東華門,西為西華門,正北為玄武門。

洪武八年四月罷建中都,當年十月朱元璋命皇太子朱標和秦、晉、燕、周四王於中都講武,洪武九年皇太子率秦晉燕三王至鳳陽「觀祖宗肇基之地」,十月詔六王練兵鳳陽,諸王皆居於皇城之內。永樂初年幽禁建文帝朱文圭於皇城內,天順初釋出,城內遂空無居人,由守城奉御內官看守,守備鳳陽皇陵太監監管皇城門禁鎖鑰。崇禎八年(1635年)兵亂,鎮守太監奏請容百姓避難於皇城之中。

康熙六年(1667年),移鳳陽縣治於皇城內,居民漸密,皇城從此改稱縣城。乾隆年間東、西、南三門台基間有坍塌,遂建四門城樓,並更易四門名稱。四門城樓至咸豐年間陸續坍毀。

抗日戰爭時期,偽安徽省政府大批拆除鳳陽府城內縣衙、民居建築,至1949年時已近空城。1950至1952年,華東軍區擬用鳳陽府城作為戰犯監獄,拆除城內剩餘公私建築。1958年拆宮城東華門南北側城牆各一段,取磚建土高爐煉鋼,並拆除外金水橋。1963年安徽省政府公布明皇城為省文物保護單位。1966年初,駐鳳陽「四清」工作組發動鳳陽居民拆除皇城城牆,取磚修井築壩。1968年鳳陽縣成立拆城領導小組,開始大規模拆城賣磚。至1970年,已拆除皇城東城牆全段、北城牆全段、午門兩翼及南城牆東段,並拆除皇城文華殿基址、內金水河進出水涵洞及磚閘、圜丘遺址、大社稷壇遺址,平毀禁垣承天門、東安門、西安門、北安門基址。1974年拆毀東華門城台、玄武門城台、內金水橋、東北角樓、東南角樓和西北角樓,夷平明中都鐘樓遺址。明中都宮城僅餘午門城台、南城牆西段、西華門、西城牆和西南角樓未全部拆毀,但也被拆除一部分,外包城磚亦被剝取一空。1981年拆毀會同館及鳳陽府署遺址。

1982年明中都皇城及皇陵石刻被中國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城牆

皇城城牆周長六里三十步,高三丈九尺五寸,女牆高五尺九寸五分,合計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1960-1962年蚌埠市城建局測繪,皇城東牆長955米,西牆長967米,南牆長890米,北牆長890米,周長3702米。平面略呈長方形。

皇城城牆為石基,牆體為磚築,現存南城牆西段基礎為高約1米的花崗岩大條石;1974年拆除北城牆取磚時,在地下18米處仍能見大城磚[2]。城南、東、西三面建護城河,北護城河原僅為水溝,1958年後拓寬。

午門

位於南城牆正中,城門三券,兩側有東西掖門,前為兩觀。現存城台東西寬140.3米,南北深41.35米,殘高12.7米,城台全部為磚砌。門券內兩壁、以及午門城台須彌座上有連續不斷的白石浮雕,花紋包括龍、鳳、雲、方勝、團花、雙獅繡球、麒麟、鹿、牡丹、芍藥、荷花、西番蓮、萬字紋等。

中都皇城午門在明朝時期未建城樓,乾隆二十六年增建城樓並改名為鍾離門,咸豐年間城樓坍塌。1970年拆除城樓台基四周的磚築牆體,現殘存城樓台基、正中三門券、兩掖門拱券、正門門券兩側及城樓四周的部分須彌座浮雕。

東華門、西華門、玄武門

東華門位於東城牆南端,南距東南角樓202.5米,北距東北角樓762.5米。為城台式城門,下辟三券,門券內也有類似午門的白石浮雕,並有磚雕燈龕。乾隆二十六年增建城樓,改名為濠梁門,1974年拆除,僅存夯土台基。

西華門位置與東華門相對,乾隆二十六年增建城樓,改名塗山門。西華門現存城台寬70.6米,深37.4米,殘高13.2米。

玄武門位於北城牆正中,台基高五尺九寸五分,高於午門和東西華門。乾隆二十六年增建城樓,改名臨淮門。1974年拆除,僅存夯土台基,殘寬150米,進深50米,殘高約8米。

角樓

明皇城角樓位於四隅,台基與午門、東華門、西華門台基高度相同。角樓台基為L形平面,東南角樓在清乾隆二十六年建六層磚塔一座,於文化大革命初期拆毀。東南、東北、西北角樓在70年代取磚拆毀,現僅存夯土台基遺址,只有西南角樓台基保存完好。

宮殿

皇城宮殿現存奉天門遺址、奉天殿台基遺址、文華殿遺址、武英殿遺址、後宮遺址。

  • 奉天門遺址南距午門約205米,1971年扒拆,現僅存一土丘。
  • 奉天殿遺址南距奉天門約255米,台基呈十字形,東西寬76米,南北長101米。清康熙二十五年在台基上建鳳陽縣學,1950年拆毀。
  • 文華殿遺址位於奉天門東,文華殿橋後,原有20多塊石柱礎,70年代損毀,現闢為農田。
  • 武英殿遺址位於奉天門西,與文華殿對稱。遺址現為農田,地面遍布琉璃瓦屑,有石柱礎遺存。
  • 後宮遺址位於皇城北部正中,地面上散布琉璃瓦殘片,尚存夯土層和水井遺蹟。東宮遺址位於文華殿北,建築格局、名稱未詳,明中都考察報告稱為「後宮東宮遺址」,經勘探發現牆基、石礎和大量琉璃瓦殘件。後宮西宮遺址位於武英殿北,考古發掘時發現成排豎碼的大黃琉璃瓦,推測為建築備料。
  • 內金水河自皇城西北隅入城,距西牆35米直線南下,經西華門橋折向東,過武英殿橋、奉天門西橋、內金水橋、奉天門東橋、文華殿橋、東華門橋,向南經皇城西南的出水涵洞流入護城河。出水涵洞內西側原尚存約100米長的石砌泊岸,1970年扒拆。內金水橋形制類似南北京故宮,為五座石橋,其中對著左右掖門的兩座於日偽時代扒拆,中央正對午門三門的三座石橋於1974-1975年扒拆。

禁垣

皇城外為禁垣,城牆為磚石砌築,周長九里三十步,高二丈。經考古調查,禁垣南牆長1680米,北牆長1670米,東西牆各長2160米,周長7670米。清乾隆二十年拆除禁垣牆體,取磚修築鳳陽府城(皇城)。現禁垣城牆僅北垣保存有牆基斷面和凸出地面的殘跡,其他各段城牆多為道路或房屋所占。

禁垣開四門:南為承天門,東為東安門,西為西安門,北為北安門。承天門北距午門435米,南距洪武門1185米。門內向北約200米為外金水橋。承天門現存土台中部為大道所切割,俗稱「雙古堆」,東古堆上植柿樹,殘高2.3米,西古堆被剝成平緩土丘,殘高1.5米。

東安門正對東華門,遺址原為長方形土堆,1974年取土夷平。西安門正對西華門,1974年3月為挖掘水溝而平毀,原址出土大量保存完好的松木樁,直徑10至20厘米不等,有些上面帶有墨書,「呂中所趙景玉」、「百戶陳王」等等,但都被農民做成家具、農具,無一存留。北安門位於鳳凰山主峰之陰,玄武門軸線稍偏西,門址寬120米,布滿黃綠色琉璃瓦和磚礫。

承天門之北140米有端門,再向北60米為外金水橋,再向北235米為午門。

承天門之南有大明門,東西有左右長安門,大明門之南有千步廊,南至洪武門。

禁垣內壇廟府署

  • 太廟:在午門前東側,洪武四年建,前殿及寢殿十五間,東西各二間夾室。
  • 大社稷壇:在午門前西側,分為大社壇和大稷壇,1970年代平整為耕地。
  • 中書省:在午門左,洪武三年建,後因定都應天,未曾啟用,天順三年拆除。
  • 大都督府:在午門右,洪武三年建,後因定都應天,未曾啟用,天順三年拆除。
  • 御史台:在午門右,洪武三年建,後因定都應天,未曾啟用,天順三年拆除。
  • 開國功臣廟與開國元勛閣:在午門西南,洪武六年建,當時其他元勛功臣仍健在,故僅供奉開平王常遇春,故又稱「開平王廟」。萬曆三十一年重修,康熙時廢。
  • 中都城隍廟:位於午門東南,康熙六年毀於火,乾隆二十三年、同治八年、光緒十年先後重建。1950年拆毀修建米廠。

中都城

禁垣之外為中都城,周五十四里余,呈東西扁長的長方形,西南隅為將鳳凰嘴山包入城中,還修建了一個凸角。中都城垣為土築,唯東、北兩段有磚壘城牆,長約四里。共開闢城門九座,水關十八座。

中都城始建於洪武三年十二月,原擬建十二門,每邊三門:南面正中為洪武門,左為南左甲第門,右為前右甲第門。東城牆自北向南為長春門、朝陽門、父道門。西城牆自北向南為長秋門、塗山門、子順門。北城牆自東向西為北左甲第門、玄武門、後右甲第門。後棄營中都,改修南京之後,遂廢棄三門,僅存九門。南面三門不變,東面將朝陽門改名獨山門,父道門改名朝陽門。北面僅開北左甲第門、後右甲第門,西面則僅開塗山門一座城門。其中洪武、朝陽、塗山、北左甲第四座城門建於洪武二十六年,上有城樓;其餘五座城門建於洪武三十年,上無城樓。

洪武八年朱元璋罷建中都時,土城已完工,東、北兩段城牆有四里多已經包磚。此後在景泰六年(1455年)、成化十五年(1479年)、成化二十年、正德三年、正德六年、嘉靖三年(1508年)、嘉靖十一年、嘉靖三十三年、嘉靖三十六年、萬曆九年(1581年)曾多次奏請修築磚城,但均未能興工[3]。至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修《鳳陽府志》時,中都仍「九門高峙,周圍基址宛然」。乾隆二十年拆九門和包磚城牆修建鳳陽府城(原中都皇城),中都城遂淪為廢墟。

形制

中都城由一條中軸線縱貫南北,雲霽街貫通東西。中軸線長十三里,由正南洪武門前鳳陽橋起,穿洪武門進入中都城,經洪武街、大明門、承天門入禁垣,再經外金水橋(外五龍橋)、午門入皇城,進奉天門至奉天殿。奉天殿是中軸線中心。再往北,經玄武門出皇城,經禁苑,越鳳凰山頂至北安門,出禁垣,下鳳凰山,逕北直指中都城正北玄武門,主控南北。雲霽街東起鼓樓,西至鐘樓,長六里,東為中都城隍廟金水橋國子監、鼓樓;西為功臣廟、金水橋、歷代帝王廟、鐘樓,東西對稱。

洪武三年(1370年)在午門前建中央官署,設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台。洪武四年(1371年)建圜丘方丘,日、月、社稷、山川諸壇和太廟。圜丘,方丘南北對稱;日、月二壇東西對稱。鼓樓、鐘樓建於宮城東西兩側,正對南左甲第和前右甲第二門,北通後右甲第及北左甲第二門,高大雄偉。

中都以萬歲、鳳凰、月華三山東西相連,長達十里。山頂建園林及廟宇,栽植了槐、榆、松、柏等各種樹木,茂密如蔭。

街道

中都在洪武五年確定基址時,初步規劃街二、坊十六。天順、成化年間修《中都志》時,記載街道24條、坊104個。至萬曆末年修纂《鳳陽新書》時,主要街道共二十八條,皆縱橫排列對稱,坊減為94個。

  • 洪武街:自洪武門至大明門。
  • 玄武街:自外城玄武門(未建)向南。
  • 左輔街:自南左甲第門經鼓樓至九華山。
  • 右輔街:自前右甲第門經鐘樓至馬鞍山。
  • 東城街:在左輔街之東。
  • 西城街:在右輔街之西。
  • 左甲第街:起自九華山,為左輔街延長線。
  • 右甲第街:起自馬鞍山,為右輔街延長線。
  • 雲霽街:大明門前東西橫街,連接鼓樓和鐘樓。
  • 父道街:雲霽街鼓樓以東延長線。
  • 子順街:雲霽街鐘樓以西延長線。
  • 順城街:洪武門裡側東西橫街。
  • 子民街:外城玄武門裡側東西橫街。
  • 泰安街:順城街北橫街。
  • 東華街:東華門外橫街。
  • 西華街:西華門外橫街。
  • 朝陽街:朝陽門(後改獨山門)內東西向幹道。
  • 塗山街:塗山門內東西向幹道。
  • 長春街:長春門內東西向幹道。
  • 台銜街、志士街、工藝街、淮南街、光天街、化日街、剛毅街、清淮街、永福街等:具體位置不詳。

里坊

《中都志》所記104坊:

泰和、里仁、順城、輔德、善慶、崇德、中和、安靜、阜民、居仁、新民、平、安泰、順化、仁英、咸亨、通順、永慶、豐樂、英靈、感應、明倫、廣惠、懷德、務本、節受、武定、文治、仁愛、克勤、治安、長樂、懋功、世德、廣和、壽寧、嘉惠、長安、尚賢、顯英、安定、景福、惠吉、鳳凰、雲從、仁壽、利貞、會同、允安、宣化、俊□、五福、人和、鼎新、養賢、思善、日新、孝友、德潤、宣文、利用、正德、化成、施仁、來遠、居仁、信、遵教、同仁、志道、永安、明德、大安、安濟、美化、志善、崇慶、承宣、平政、厚俗、春輝、晝錦、立教、迎思、守禮、聲教、福延、志德、仁智、安業、會通、大有、永濟、寶善、惠政、敬信、育德、允中、積善、從善、欽崇、德厚、恭讓、淮陽。

府署

  • 歷代帝王廟:位於皇城西,遺址現存大量琉璃瓦屑。
  • 兵馬指揮司:位於城北,洪武五年建,洪武十三年鳳陽縣治遷於此。現遺址存有石礎構件。
  • 中都留守司:位於城西,原為行大都督府,統轄留守中都的八衛、一千戶所。清康熙年間衛所併入州縣,僅留鳳陽、鳳中、鳳左右、長淮四衛。雍正四年鳳陽右衛併入鳳陽中衛,乾隆十五年鳳陽中衛併入鳳陽衛。
  • 中都國子學:位於皇城西門橋北側,洪武八年設置,洪武十五年改為國子監,洪武二十六年撤,師生併入京師(南京)國子監,舊址改為鳳陽府學。崇禎四年毀。1952年改為安徽省第四監獄,1975年改為鳳陽縣委黨校。
  • 中都百萬倉:洪武五年建,洪武十一年改為廣儲倉,後撤廢。
  • 中都演武廳:又稱校場,建於洪武十四年,廣四里,為中都八衛所官兵操練之所。清末廢除,遺址現為農田。

高牆

鳳陽高牆位于禁垣東側,用于禁錮明朝宗室罪犯。分為東高牆(9宅)、中高牆(13宅)、西高牆(19宅)、四高牆(7宅)、五高牆(10宅)五處。「崇垣深渠,門樓敵台,不減郡縣城郭規制,且在宮闕左掖,五牆不時修葺」[4]。高牆門禁甚嚴,並專設「高牆軍」警衛看管。

洪武二年二月(1369年)建皇陵,呈正方形,坐南朝北,有皇城、磚城、土城三城。陵冢呈覆斗形,位於磚城中心偏南。冢前為正殿皇堂九間,丹陛三級,金門五間,左右廡各十一間、燎爐一座、左、右角門二座。冢外繞皇城,高二丈,周七十五丈五尺。皇城外為左、右碑亭二座,御橋五座,華表並石人、石獸三十二對,直達磚城北門。磚城北門城樓五間,重檐,其外為櫺星門,紅橋五座,北至陵垣即土城北門正紅門。正紅門三座,東西角門二座。正紅門斜向東北,神路直達都城,正對中都城正南洪武門前鳳陽橋。皇陵內有享殿神廚齋宮混堂,官廳。城垣北有官廳二座。櫺星門外左右有直房各十一間。磚城四門、陵垣四門各有直房及鋪舍。洪武十二年(1379年)建成,設皇陵守衛及祠祭署管理。

殘毀

  • 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下詔罷中都役作。
  • 洪武十六年(1383年)朱元璋下詔將中都部分宮殿拆毀,用於修建龍興寺。
  • 天順三年(1459年)拆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台等處建築500餘間,用於重建龍興寺。
  • 崇禎八年(1635年)李自成攻陷鳳陽,焚皇陵。
  • 乾隆二十年(1755年)拆中都外城九門和包磚的兩段城牆,以及中都鐘樓,剝磚營建鳳陽府城(明中都皇城)。
  • 咸豐年間,鳳陽府城西南隅多折裂,女牆間有倒塌,城樓全部坍毀無存。
  • 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國(汪精衛政府)安徽省政府拆除鳳陽府城內縣衙、民居建築。
  • 1950至1952年,華東軍區擬用鳳陽府城作為戰犯監獄,拆除城內的城隍廟等剩餘建築。
  • 1958年拆宮城東華門南北側城牆各一段,取磚建土高爐煉鋼,並拆除外金水橋。
  • 1963年安徽省政府公布明皇城為省文物保護單位。
  • 1966年初,駐鳳陽「四清」工作組發動鳳陽居民拆除皇城城牆,取磚修井築壩。
  • 1968年鳳陽縣成立拆城領導小組,開始大規模拆城賣磚。至1970年,已拆除皇城東城牆全段、北城牆全段、午門兩翼及南城牆東段,並拆除皇城文華殿基址、內金水河進出水涵洞及磚閘、圜丘遺址、大社稷壇遺址,平毀禁垣承天門、東安門、西安門、北安門基址。
  • 1974年拆毀東華門城台、玄武門城台、內金水橋、東北角樓、東南角樓和西北角樓,夷平明中都鐘樓遺址。明中都宮城僅餘午門城台、南城牆西段、西華門、西城牆和西南角樓未全部拆毀,但也被拆除一部分,外包城磚亦被剝取一空。
  • 1981年拆毀會同館及鳳陽府署遺址。
  • 1982年明中都皇城及皇陵石刻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2017年6月,明中都遺址出現破壞性維修[5]

參考文獻

  1. ^ [清]張廷玉等,《明史·薛祥傳》:「(洪武)八年,授工部尚書。時造鳳陽宮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太師李善長奏,諸工匠用厭鎮法。帝將盡殺之。祥為分別交替不在工者,並鐵、石匠皆不預,活者千數。」
  2. ^ 故宮博物院院刊. 明中都. [1991年02期].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8). 
  3. ^ [明]夏言,《議鳳陽府不當築城疏》:『南京禮部等部右侍郎黃綰等題、該欽差總督漕運兼廵撫鳳陽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劉節題、開地方應議事宜、內一件建城垣、據直隸鳳陽府申前事、行南京禮工二部各委堂上官一員、並欽天監熟知地理風水官員、親詣鳳陽府、精加相度、如果便利無礙、相應建築磚城、就行定擬闊狹遠近、奏請裁奪等因、該戶部等衙門會議題、奉 欽依、咨行工部看得所題建築磚城事宜、相應勘處、備咨到部、轉委臣等親詣鳳陽府查照都御史劉節所議前項事宜、隨該臣等行委南京欽天監冬官正許濟等、各親詣相度、隨據委官冬官正許濟等呈稱、相看得鳳陽府治、原無城垣、止存土埂五十餘里、中有皇城內包萬歲山、東西山勢相連、皆拱對皇陵、其萬歲山正當前案、自建皇陵到今。土脈靈氣。秘結年久。誠恐建築城垣。不免開壕動土。關係匪輕。臣等又經親詣陵寢、及府治處所、逐一相度、切照鳳陽府治所關、固宜有城池以為保障、都御史劉節之奏、誠為地方急務、但仰惟皇陵乃宗社萬年基本、而鳳陽府治、正在皇陵前面、護砂明堂之中、凡附近四圍山場地土、累朝以來、例有重禁、不許軍民砍伐樹株、掘取土石、開鑿窯井及皇城內外。不許耕種。近陵處所。不許置設油榨。恐有震驚。況今欲築鑿城池。大興工役。山川風氣。焉保無傷。且皇城所包萬歲山。即皇陵案山。所以 聖祖當旹建立皇城、形如半月。抱向皇陵。其東西鐘鼓二樓。並各城門台基。亦皆拱向。又看得周圍城基止有萬歲山後北門一。見存磚城數丈。其餘俱是土牆。亦無開鑿壕河。及查中都志書。亦云土牆無壕。竊想聖祖建極開基三十餘年,九州四海,周思曲慮。無有不至。高城深池。隨處創建。未嘗患財力之不足。豈有龍飛故鄉之地。慮猶未及。而惜此數十里城池之費哉。蓋有深意存乎其間。而非今日所敢輕測也。若欲於此建築城池。決當審避。以故前此累經相勘人員。不敢明言。姑以年向不利。地方荒歉為辭。臣等親詣相度。實見陵寢所關如此。焉敢苟狥一方私見。依違兩可。不為陛下明言致萬一之誤哉。奉旨抄出送司案呈到部、看得鳳陽府治皇陵所在。乃聖朝祖宗根本之地。山川靈秀。王氣所鍾。不宜震驚騰泄。誠如各官所議依擬。合候命下行移各該衙門、一體遵守。不須築城。則皇陵永固。而長保億萬年無疆之休矣。』
  4. ^ [明]袁文新,《鳳陽新書》載明嘉靖三十六年《尹令再疏》
  5. ^ 安徽凤阳明中都遗址被指破坏式维修 起掉旧砖换新砖. 孫靜波. 中國新聞網. 2017-06-05 [2018-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7).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