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流,即「盲目流動」、「盲目流入」或「盲目外流」,指中國大陸農村遷徙和流動進入城市的人口。農村人口流入城市的原因有失業、避災、城鄉生活水平差距大、政府政策偏向城市等等。[1]「盲流」一詞來自於1953年政務院《勸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以及在1953年至1958年間,中央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發出的數個標題含有「盲目流入」和「盲目外流」的文件。作為術語被廣泛使用則見諸1980年代中後期的報紙電視廣播,1990年代後期漸漸由「民工流」之稱謂替代。「盲流」一詞在中國城鄉二元制體制下,屬於對進城務工農民的歧視性稱呼。

歷史

1954年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90條明確寫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從1952到1957年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中國的城鎮人口由7163萬人增加到9949萬人,平均年增長率為6.8%,遠遠超過全國人口的增加率和農村人口的增加率[2],該數據說明當時農村人口已經大幅向城鎮流動。這部分流動人群,以及之後的進城農民,在《勸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1953.4.17 政務院)、《關於繼續貫徹勸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1954.3.12 內務部、勞動部)、《關於防止農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1956.12.30 國務院)、《關於防止農村人口盲目外流的補充指示》(1957.3.2 國務院)、《關於受災地區農民盲目外流情況和處理辦法的報告》(1957.4.30 內務部)、《批轉內務部關於受災地區農民盲目外流情況和處理辦法的報告》(1957.5.13 國務院)、《關於實施阻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和削減城市人口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的報告》(1957.5.27 公安部)、《批轉公安部關於實施阻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和削減城市人口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的報告》(1957.7.29 國務院)、《關於防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通知》(1957.9.14 國務院)、《關於制止農民盲目外流的指示》(1957.12.18 國務院)等文件[3][4][5][6][7]。饑民不被允許逃荒,擅自出來逃荒的稱為"盲流",公安部門按嫌疑犯收容[8]

1978年以後特別是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隨著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大量的剩餘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尋找就業機會,農閒時節特別是春節過後,農村勞動力在較短時間內湧入城市,一方面導致交通運力的緊張,另一方面城市出現大量的尋找工作的人群,與此同時也出現一些「社會治安」問題。「民工流」的出現,在當時的經濟水平和社會背景下,政府基本有限的限制性措施,之後漸漸政府引導,也促進了交通運輸業的發展。

計劃經濟時期和特定的戶籍制度情況下,政府只鼓勵由單位決策的人口流動,稱為「調動」。各種出於個人意願進行的人口遷徙被認為是無組織,無計劃的盲目流動。改革開放後,農村的剩餘人口開始公開進入城市,尋求收入相對較高的工作機會。由於信息交流的局限和缺少政府的引導,人口遷徙缺乏有效控制,政府和媒體稱為「盲目流動」。

該詞有強烈的歧視性。1990年中國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上的小品超生游擊隊》中,有如下台詞:

進入中國「十一五計劃」後,對從農村進入城市從事建築業、服務業和其他產業人員仍舊使用帶有歧視性的「農民工」或「民工」稱謂,但對無穩定職業的人員仍舊稱為「流動人口」,其中部分屬於無家可歸者,部分屬於城市失業者。

參見

參考文獻

  1. ^ 玉林, 張. 迁徙的自由是如何失去的 ——关于1950年代中期的农民流动与户籍制度. 
  2. ^ 國家統計局. 中国统计年鉴1987. 中國統計出版社. 1989: 89. CN: 4006-163. 
  3. ^ 德馨, 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专题大事记(1949~1966).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9. 
  4. ^ 江苏省档案局文献民政厅卷B366 
  5. ^ 《人民日报》. 1957-12-14. 
  6. ^ 《人民日报》. 1957-12-19. 
  7. ^ 《人民日报》. 1958-01-10. 
  8. ^ 陳重偉. 我亲自处理的五个“盲流”的案件. 炎黃春秋. 2015年, (第1期) [2015-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