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九韶(?—1609年),字宗舜,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十九年辛卯分校北闈。任刑部郎中,出知江西廣信府。會中人潘相開礦擾民,九韶繪圖陳疏得寢,民立祠祀之。尋擢江西九江道副使,升湖廣參政[1],卒。通顯二十餘年,服食如寒素。伯兄早世,撫養其子如己出。歿數日,推升貴州按察使[2][3]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五年七月,升御史吳崇禮為大理寺右寺丞,江西副使陳九韶為參政,湖廣右布政林如楚為左布政。
  2. ^ 萬曆三十七年十二月,以江西參政陳九韶為貴州按察使。
  3. ^ 《平湖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