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安郡 (南齊)
- 南朝齊置齊安郡,屬司州,治齊安縣(今湖北麻城市西南)。轄境相當今湖北省麻城市、武漢市新洲區等地。南梁、北齊沿置,南朝陳屬郢州,北周時治齊安縣(今武漢市新洲區)。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齊安郡,齊安縣直屬黃州,之後齊安縣改為黃岡縣。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黃州置,治所在黃岡縣(今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轄境相當今湖北省武漢市北部,紅安、麻城、黃岡等縣市地。下轄黃岡縣、黃陂縣、麻城縣。乾元元年(758年)復為黃州。
- 南朝齊置齊安郡,屬雍州,永明八年(490年)之前設,在雍州北境,沔水以北,無屬縣,永泰元年(498年)被北魏占領。
- 南朝齊置齊安郡,屬梁州,永明八年(490年)之前設,荒或無民戶。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