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21年9月

Xiplus的最新留言:3 年前
(!)意見-MINQI您好,您可能有所誤會,在下個人意見提供參考。這是用戶ZattuongKim給您留言,被您刪除。Pavlov2可能覺得那涉及 相關用戶的編輯戰案件討論證詞,且也就在申訴討論串,認為宜保留不該刪除,Pavlov2才將之貼回。在下以為,從背景、動機與內容上來看,這應該都不屬於破壞挑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1日 (三) 00:17 (UTC)
  說明 上述條目我增加的編輯大多是這樣的:「X被招為練習生,2007年在韓國娛樂圈出道,2013年進入中國大陸娛樂圈」。標註藝人入行時間是百科讀者會感到興趣的資訊,增加內鏈接對讀者有益,並非「關聯性不大」的資訊,如果她們涉獵多個不同娛樂圈就更是了。我的行動跟WP:孤立頁面的第3段的維基理念是相符的。我也不是任何藝人公司的僱員,沒有利益衝突。謹此:-- love.wh 大河浪浪寬 2021年8月28日 (六) 04:10 (UTC)
  • 回復@lovewhatyoudo ,抱歉我之前沒有仔細看你的編輯記錄,你的問題是經常在不同條目添加如引發中國大陸強姦問題,引起中國大陸娛樂亂象等詞句,但是沒有來源佐證,懷疑你是為了宣傳你寫的條目是很正常的,但你可能沒有注意維基百科的相關規則,希望用戶繼續貢獻維基百科 Diraged3留言2021年8月28日 (六) 06:29 (UTC)
摺疊無關討論
摺疊瑣碎例子

吳亦凡案...本案令社會關注中國強姦罪案的名人施害者、[1]中國娛樂圈的女性潛規則、[1][2]以及媒體描繪中國性暴力受害者「舉報只是想紅」的新聞倫理。[3][1][2]


參考資料

    • @lovewhatyoudo 發生強姦案後,社會關注強姦問題乃舉世公理(中國和世界有那麼多的強姦案,難道每起強姦案都引起整個國家的人關注強姦問題?那引起關注的標準是什麼?社會討論還是媒體報導廣泛報導?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社會和媒體廣泛討論了?),WP:孫中山是男性無須引用(你用生理上的性別和社會事件做比較形同說魚類和哺乳類是一個生物類別,因為證明生理性別的證據很明顯男的有陰莖女的有陰道的生理特徵就可辨認,那證明社會事件引起廣泛關注的標準和證據呢,難道也要找陰道和陰莖?,你說關注就關注了?)你給出的來源除了一篇新聞如吳亦凡到周玄毅:被圍獵的女性與翻車的男性意見領袖這篇有提到(如果「都美竹與吳亦凡事件」揭開了娛樂圈性暴力事件的冰山一角),也只是說娛樂圈性暴力而沒有說整個中國強姦問題,其他的文章只是在說性侵維權問題和完美受害者的心理問題,是你本人在斷章取義吧?說我力挺吳亦凡,我堅決反對對本人名譽的莫名攻擊。Diraged3留言2021年8月29日 (日) 18:57 (UTC)

「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這些來源應具有事實查證與正確性的聲譽。為證實條目內容,必須採用可靠來源,並標明作者與出版者以避免剽竊和侵犯版權。來源應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信息,並應與斷言相匹配,特殊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

DavidHuai1999用戶堅持在條目張貼這一來源內容後,在條目討論頁,我指出這一鳳凰網來源可疑:

  1. 所給的鳳凰網原始連接頁面顯示 「404」,
  2. 其給出的存檔頁面顯示該消息來源於"觀察者網",
  3. 但其中提供的觀察者網本身主頁也不打不開,
  4. 此來源文章連作者也未給出。

這一來源無法查證,按方針,他作為添加者有舉證的責任,有責任舉證此打不開的觀察者網是可靠來源,但DavidHuai1999用戶拒絕對此加以回應和交流,只堅持加回可疑來源內容,並且在討論頁和本舉報版反覆宣稱早已經駁斥了我的論點,但實際一次也沒有回應我的這一論點,更談不上駁斥!對於在下其他許多論點,該用戶也是同樣的辦法,從未回復過,虛稱早已經駁斥。對此在下認為這是一種擾亂性編輯WP:DISRUPT,比如DavidHuai1999用戶如同方針所提到:「不能遵守可供查證方針;無法舉證、引用不適合百科全書的來源、扭曲可靠來源、或製造原創研究」,但仍要堅持添加無法查證來源的內容,同時反覆以早就駁斥過一說來面對維基用戶的疑問,事實上卻從來沒有面對質疑哪怕一次,這看來是針對維基用戶的騷擾行為,有違WP:HARASS

(~)補充-@AnYiLinMarvin_2009Dreamliner:好,避免誤會,在下對此條目也參與了,補充一下,那幾個網站都是非第三方、源頭其實集中是中共控制。在下以為Marvin想表達的,或許是質疑DavidHuai1999迴避了核心問題。
在下之前做過簡要說明。將說法歸因來源、尤其爭議說法歸因來源,在維基百科很正常,這是「可供查證」的精神;何況維基WP:可靠來源WP:可供查證方針,都要求使用「第三方來源」、以及WP:可供查證要求特殊斷言需要特別來源。
  1. 但Davidhuai1999用戶,一方面堅持保留這些不符合維基百科來源規範的攻擊性特殊斷言,一方面卻又堅持刪除對「這些來源由中共控制」的標註(在此議題上非第三方、來源可靠性有爭議--不同意見的用戶們連日在討論頁已提出許多依據、指出來源的共通性源頭問題。)、兩名用戶還屢刪除關於中共控制背景的文字---奇怪的是:中共自己都大方表明與中共相關,維基上為何不能標註出來?如果這樣,維基百科條目引用來源,是否一律不得寫出來源背景
  2. 如需進一步了解。詳情請見條目討論頁 幾位用戶的討論--【Talk:簡鴻章#指明來源,當然與條目有關】、【Talk:簡鴻章#該條目的虛假內容全部來源為中共特別操弄網站】、【Talk:簡鴻章#請停止依據中共造謠假新聞編寫人物的行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4日 (六) 03:00 (UTC)
sysop可以參考這個[7]~~Sid~~ 2021年9月4日 (六) 14:58 (UTC)
  • Template 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宗教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討論期間,針對用戶DavidHuai1999進行人身攻擊、辱罵甚至付諸詛咒和威脅,如:
  • 「觀DavidHuai1999用戶,把610恐怖組織成立的凱風網狡辯成可靠來源,……這類行為,是中共邪教一貫的指鹿為馬,也會象彭波等一樣最終受到清算。」
  • 「一直來閣下沒說一句實話,良心完全壞了?」
  • 理屈詞窮後故技重施
  • 「閣下從來不看別人在說什麼?只要能反法,從來不說一句實話?」
  • 發現人: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2日 (四) 13:54 (UTC)
    對於第一點,在下在規勸相關用戶不要把華盛頓郵報這樣的可靠來源說成是不可靠的,也不要把610辦公室開辦的欺詐網站凱風網說成是可靠來源。對於第二點、第三點,是在對方經常宣稱「你的上述觀點或類似觀點已被我和其他用戶反駁,屬於無效論證」的情況下,基本事實上對方從未有針對的回應,故在下是規勸不要虛言。對於第四點, 是鑑於所提供的可靠來源BBC報導給出的中國官方邪教名單,而對方迴避可靠來源,只管一味宣傳不可靠來源。
    DavidHuai1999用戶和MINQI用戶上回分別在簡鴻章條目討論頁和疫情條目討論頁使用不用的特殊詞彙誹謗攻擊維基用戶,才是人身攻擊。在下規勸不要把可靠不可靠來源顛倒過來,這不是人身攻擊。
    另外,DreamerBlue先在這兒舉報我,然後再在我的討論頁作"唯一警告",看來是不當的行為。DreamerBlue用戶到處隨意刪除有來源的內容,隨意回退和加模板,有違規則,是破壞行為。--稀有石頭 2021年9月2日 (四) 14:22 (UTC)
    其他用戶提出的反駁的觀點顯而易見,且具備說服力。相反,Marvin 2009不斷重複已被反駁的觀點,甚至變得更加離題乃至訴諸人身。另,Marvin 2009提到的詞彙爭議是已經解決的陳舊討論,後面也沒有人使用該詞。其在被發現最近作出人身攻擊之行為後去翻這一舊帳,有轉移話題之嫌。--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9月2日 (四) 15:10 (UTC)
    這些說辭無一屬實。比如我提到你增加的鳳凰網已刪連接源自觀察者網,而觀察者網本身也不打不開,故無從按Wikipedia:可供查證要求查核來源出處。你從未回答過。卻一直宣稱早已經駁斥。這是虛言。其他論點也是一樣,從未有針對回應,卻宣稱早已駁斥。對此做法,在下不敢苟同。 --稀有石頭 2021年9月2日 (四) 15:28 (UTC)
    不,Marvin 2009的這些說辭無一屬實,本人以及其他多名用戶早已在討論頁作出回應。--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9月2日 (四) 15:31 (UTC)
    比如,對於我所指的「你增加的鳳凰網已刪連接源自觀察者網,而觀察者網本身也不打不開,故無從按Wikipedia:可供查證要求查核來源出處」如你或任何人有回應過,你給出在什麼地方有回應過一次的連接。不要再一直如此虛言!--稀有石頭 2021年9月2日 (四) 15:37 (UTC)
    對於已有多名用戶回應的觀點,我不再贅述。另,這裡討論的是你在中國宗教模板討論頁的行為,請不要轉移話題,謝謝。--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9月2日 (四) 15:49 (UTC)
  • 你此說也是不真實的。一,事實你或你的支持者們從來沒人回應過。二,在宗教模板討論頁你聲稱以前駁斥過,在下才指明,你並非說實話,規勸你不要虛言。導致一用戶完全誤會,而在此提報。你是否真的駁斥過,這與此提報是完全相關的。事實你從未能駁斥相關一切論點,只是宣稱駁斥過而已。--稀有石頭 2021年9月2日 (四) 16:55 (UTC)
    很遺憾,Marvin 2009依然沒有如實陳述,甚至為自己發表離題、訴諸人身之不當言論辯護。--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1:50 (UTC)
(!)意見-DavidHuai1999您好,其實您之前多次說其他人的論點已被駁斥、而不願正面回應;但實際上,不贊同並非就等同駁斥,不同意見也不當然代表合理有效駁斥。在下就追問過您好幾次,請您具體回應理由,而請您不是僅僅「重申立場」。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2日 (四) 17:15 (UTC)
(?)疑問+(!)意見-DreamerBlue您好,關於您的舉報案,您自己才在同一個條目上,稱Wetrace「造謠」、「狡辯」、「不需要你Wetrace置喙。」。
  1. 不存在所謂的公安部名單;...請停止造謠---Wetrace提出確實有三份公安部名單。
  2. 不要再這種無謂的問題上狡辯。---DreamerBlue您好,兩高司法解釋似乎沒有提到,而且中共控制下的司法,違憲審查幾乎不存在、曾做過的違憲審查案例極少、甚至有部分裁判被廢止或不用了。
  3. 不需要你Wetrace置喙。
  4. 再例如7月31日將Wetrace善意留言說明移除--這種莫名其妙的騷擾,直接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2日 (四) 16:37 (UTC)
其一,中國官方確實從未發表過完整的邪教名單,因為一切以司法解釋定義為準。
其二,兩高司法解釋似乎沒有提到,但法輪功符合定義。「而且中共控制下的司法,違憲審查幾乎不存在」是無效論證,一直都在做。
其三,確實不需要閣下置喙,您點擊「置喙」就可以看見維基百科不允許加入原創研究
其四,當日您不僅留言一次,還就同一個事件反覆提及本人,本人認為這的確屬於嚴重的騷擾。--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1:19 (UTC)
看來閣下對此事是毫無了解,國務院公安部於2000年和2005年兩次根據人大邪教法制定了中國境內總計14個邪教的名單,其中從無提到FLG。有許多可靠來源表明這一點的,討論頁上提到了BBC等例子了。閣下所謂一切以司法解釋為準,屬於原創研究了,在中國如以司法解釋來代替法律也是有違立法法精神。何況如你所知,公開發表的兩高司法解釋也沒有提到FLG。--稀有石頭 2021年9月3日 (五) 03:25 (UTC)
Marvin 2009上述邏輯或類似邏輯已被DreamerBlue反駁過,無論在討論頁還是在此處,因此屬於無效論證。--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7:25 (UTC)
對於閣下一再在各相關條目討論頁面重複這樣毫無事實依據的的話,在下看來這是對在下的騷擾 ,也是在擾亂性編輯維基百科,將作出舉報。--稀有石頭 2021年9月3日 (五) 18:25 (UTC)
我說的這些話,事實依據不僅有,而且相當充分。如果閣下不願承認,甚至反手提報他人,我只能對此表示遺憾。--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15:26 (UTC)
  • 處理:
破壞,並自稱模仿千村狐免《用戶討論:SCP-2000》版本67576438)。--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9月7日 (二) 06:16 (UTC)
也在Wikipedia: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假定惡意)疑似擾亂--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9月8日 (三) 10:36 (UTC)
還有這個IP:109.158.137.70。颱風利奇馬 (2001年)抄自2001年太平洋颱風季強烈熱帶風暴美莎克 (2008年)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7留言2021年9月9日 (四) 11:05 (UTC)
建議封禁以下IP段三個月以上:
另也請封禁此IP段三個月 2A00:23C7:AD00:0:0:0:0:0/4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全域帳號資訊 。由於涉及不少條目,可能仍有未被發現的IP段。cc @Outlookxp: --SCP-0000留言2021年9月9日 (四) 16:15 (UTC)
  • 一直破壞強烈颱風璨樹 (2021年)
  • 發現人:鴻昇留言2021年9月10日 (五) 13:32 (UTC)
    本人已在該頁面上提供氣象局、澳門媒體等可靠來源佐證的內容,而澳門氣象局已在網站上清楚說明了「康森」及「燦都」對本澳改發三號風球機會不大,即表明了一號風球已含蓋燦都,而2021年7月份澳門亦曾為熱帶低氣壓07W及08W同時發出一號風球的先例,不解為何還要回退,甚至被列作破壞者?--kenlok 2021年9月10日 (五) 15:16 (UTC)
    本人沒有破壞該頁面,所有消息來源均整合自氣象局及新聞媒體。--kenlok 2021年9月10日 (五) 15:06 (UTC)
  • 處理:
  • Talk:取締法輪功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嚴重的人身攻擊:「自己不讀書,缺少知識修養,孤陋寡聞」「在自己的井底說些似是而非的話,可真是你自己說的那樣完全不自覺,臭字是自大加一點」
  • 發現人: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12日 (日) 01:24 (UTC)
    反對歪曲指控!@DreamerBlue應該全部拷貝我的討論,而不是現在這樣截取,這是斷章取義,誤導社群。請管理員前往討論頁相關話題了解詳情。因為用戶@MINQI不能正常針對被指正的問題回應,他極端仇視法輪功,說「法輪功在世界上只是披了宗教外衣的邪教,它欺騙眾生、殘害眾生。」對事實,包括很多維基條目都存在的真實不了解或者裝作不了解,卻一概要求對方給出講話內容的來源,並攻擊對方:「您自己已經都察覺不到了?入鮑魚之肆,久聞而不知其臭"。如果DreamerBlue認為在下是人身攻擊,那麼他首先應該舉報引發我回應的@MINQI,才顯示他不是偏袒。我之回應,只是利用@MINQI之邏輯,讓他看到自己的問題。@MINQI在討論中的表現本身迴避事實,不顧條目編輯方針和理據,而是為維護立場而維護立場,沒理由而找理由糾纏。我沒有說他破壞已經算客氣,我只當他是專門中共謊言信息灌輸的受害者,他缺乏研究和了解信仰以及人權等專業知識,這是他表現出來的事實,並不是我攻擊他。他需要多學習歷史和人文,跳出中國一黨一家之言,用世界正常的普世價值的眼光思考問題。不然,他按照現在的立場,就是不斷要把中共政治謊言與立場植入維基條目。他被封禁不能編輯條目,但是在討論中仍然堅持他的做法。這種行為,我只是提示他多豐富知識,不要妄自尊大,搞臭社群。這是符合實際,不是人身攻擊。當然,話太直不那麼好聽。但是他先說不好聽的話在前,我也只是以其之道還給他而已!如果不這樣,這比來舉報他人身攻擊好很多。@DreamerBlue經常與@MINQI一起互相維護,這次不舉報他,而是斷取我的話來舉報破壞,我很懷疑這裡有沒有設限?希望管理員明察秋毫,禁止非理舉報。——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05:04 (UTC)
  • 處理: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不文明、人身攻擊等尚不構成破壞的不恰當行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13日 (一) 03:15 (UTC)
(?)疑問-DreamerBlue您好,
  1. 「自己不讀書」是否屬人身攻擊?「缺少知識修養」是攻擊?我們討論要注意避免斷章取義,請先看上下脈絡,您先看看MINQI前面怎麼說的,詩琳童提出一些世界普遍的常識(例如「西方媒體在民主自由的體系下運作,與共產極權、極端教派的恐怖主義政權下的所謂媒體自然不同」),都被MINQI說成是「原創研究」;另外MINQI對詩琳童說,「請問您是否拍過教友...」、「入鮑魚之肆,久聞而不知其臭」,這是什麼給人扣帽子標籤?相較詩琳童的回應,MINQI稱詩琳童「久聞而不知其臭」,是否應該更接近DreamdeBlue您認為的「人身攻擊」?
  2. 如果您認為詩琳童對MINQI這樣算是「嚴重人身攻擊」的話----那DreamerBlue您才剛稱在下Wetrace是「法盲」、之前污衊在下「造假」(在下已列出文件)等等明顯人身攻擊相比,那是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13日 (一) 04:38 (UTC)
DreamerBlue您好,各國的法院,「法律基本原則」是非常關鍵的,是憲法、刑法的內涵,違反法律基本原則當然是重要問題,別忘了有「枉法裁判罪」之類。「兩高司法解釋」不能代替法律、解釋法律也不能超越法律明文範圍,尤其「刑法-罪刑法定主義」。您上面貼出「最法檢察院、最高法院通知」的層級,比司法解釋更低,更不能代替法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13日 (一) 23:40 (UTC)
沒有看到「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體現在何處--淺藍雪 2021年9月15日 (三) 09:25 (UTC)
Assifbus你滿口都是對我們台灣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被(甚至是中國大陸)管理員永久封鎖只是剛好--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9月16日 (四) 13:29 (UTC)
Assifbus的這些發言我只能深表遺憾,缺乏基本的素養。奉勸不要把在大陸網絡論壇的那些經典短語在這裡復讀。 --Milky·Defer 2021年9月16日 (四) 13:59 (UTC)

(:)回應:還能自己處理自己,自己判定自己無罪,真厲害,我真的是甘拜下風。Assifbus留言2021年9月16日 (四) 13:30 (UTC)

我哪裏自己處理自己了?處理那一欄我還是留空的,你未做過站務下面也有示例。「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某人 2021年9月16日 (四) 13:33 (UTC)
提報人你繼續針對我們全體台灣維基人開地圖砲導致整個中維陷入戰局有比較好?--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9月16日 (四) 13:36 (UTC)
請提報人停止代表整個大陸用戶的行爲,這是對大陸優秀編者的一種侮辱——WMLO留言2021年9月16日 (四) 14:25 (UTC)

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你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小人,編造所謂的「證據」欺騙基金會打壓殘害忠良,對一些大陸編輯者趕盡殺絕,可惜擁有20年歷史的中文維基百科會毀在一個小人手裡,真乃時代之不幸。

你這條狗,讓你的主子永久封了我吧,你以為我會怕你嗎?你以為我會屈從在你的淫威之下嗎?你以為就憑藉你中學生的「矮人身份」能嚇倒多少大陸維基人?說你是狗都侮辱狗這個動物。

以user:AT為代表的一批台灣管理員,別等了,只要我在中文維基百科一天,我就會罵你們是卑鄙齷齪的小人、為了得到權力不擇手段的亂臣賊子,所以還是永久封了我吧。我此生之年肯定能看到中文維基百科因為你們這些小人解體的那一天。Assifbus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11:56 (UTC)

U:AT可是居日香港人不是台灣人,還有不要啥事都怪我們台灣社群,只會讓台灣人朝向跟你們中國完全遠離的方向突飛猛進--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9月18日 (六) 12:34 (UTC)
@Assifbus 您可能有什麽誤解。
第一,@AT和我均非台灣維基人。另此君有毫無悔改並揚言持續其不可容忍之行爲,為防止維基百科進一步遭破壞,建議管理員從重處理,直至其幡然悔悟。
第二,你我百年之後很遺憾並不能聚在一起喝茶聊天,因爲我滴必須天堂的幹活;而閣下若真的下了您所謂的「地獄」我認爲那也是咎由自取。
第三,關於歷史書上什麽的,關於此次我所發起的兩項動議又會有什麽樣的評價,應留待後人評説。維基百科不是水晶球
我們歡迎閣下之後能重新參與維基百科,只要一開始能知道自己的過錯並改正,任何人都有得到原諒的機會。維請不要擅自代表大陸維基人,就如我所説閣下的行爲是對他們的一種侮辱。——WMLO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12:35 (UTC)
閣下不就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非我族類,必然要趕盡殺絕麼?你如果只是針對那七個人,我會認為你是在表達自己的觀點,這無可厚非,但是你這幾天的種種表現只是想讓大陸維基人用戶組這個組織死。只要閣下停止迫害大陸維基人用戶組和一些親中維基人,我願意尊重台灣編輯者,也包括閣下你,以後專心致志寫我的家鄉條目,港澳台的條目閣下愛怎麼改就怎麼改,我也管不著。Assifbus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12:52 (UTC)
你還是沒搞清楚WMLO根本不是台灣編輯者嗎?停止汙衊台灣社群!--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9月18日 (六) 12:55 (UTC)
和Jarodalien一樣開口就是「種族」,據我所知連中國大陸的用戶都已經看不過眼了。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8日 (六) 13:43 (UTC)

@Kyokusui KeikouTigerzeng::那是我之前壓制的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記錄/臺灣文學人物破壞者,貓不在耗子便岀來。—-Outlookxp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0:44 (UTC)

原來如此,剛在「阿盛」的條目又發現他的蹤跡了。--Kyokusui Keikou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0:55 (UTC)
那群老外的基金會才不在乎,自己搞個業績,讓中文維基站務一團混亂。—-Outlookxp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1:02 (UTC)
  撤回請求:既有討論有算了,等存廢關閉。--安憶Talk 2021年9月19日 (日) 06:25 (UTC)

@14.199.132.242 這個MCC214長期以莫須有的名義打壓反共的中文維基用戶,中文維基早就已經有很多香港台灣用戶對它不滿了--176.125.231.6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19:54 (UTC)

IP用戶不可被ping,我知道你說得對,MCC就是這樣,那個破壞者說了不再破壞及繞過封禁MCC你xx的就是這樣莫須有--14.199.132.242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0:36 (UTC)
原來如此,剛在「阿盛」的條目又發現他的蹤跡了。--Kyokusui Keikou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0:55 (UTC)
那群老外的基金會才不在乎,自己搞個業績,讓中文維基站務一團混亂。—-Outlookxp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1:02 (UTC)
  • 基金會是公眾機構,針對公眾機構的評價居然可以判定「濫用用戶頁直接誹謗及基於基金會人員身份的歧視言論」,那首頁發表針對任何組織(包括政府、國家、地區)的負面言論都可以視為此列,怎麼,維基百科上就不允許質疑基金會?要求管理員馬上介入判斷!--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24 (UTC)

@7根據此君提報理由便可看出其沒有進行任何仔細查證便行使此(或無意)干擾Outlookxp誹謗亂序事情之舉報

  • @Jarodalien 是「修正」謝謝。您在該頁面歷史界面表示「什麼樣的人會自認有資格改別人用戶頁?」本人表示我這樣的人就會:
    根據WP:USERPAGE條文
    • WP:UPNOT之:
    •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在用戶頁上誹謗他人是個壞的主意。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都是壞主意。
    若想試圖通過添加被提報人在站內的連結以規避濫用用戶頁直接誹謗及基於基金會人員身份的歧視言論之事實,則無疑屬打維基百科的擦邊球。
    另根據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條文本人亦有權限及理由回退這一處理:
    • 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你的空間。
    • 如同其他地方一樣,維基百科的其他方針,包括不要人身攻擊等,同樣適用於用戶名字空間內。
    • 在一些情況下,如果用戶的一些內容不符合要求。則內容會被移除。
    另請提議者停止在未提供正式理據之前提下使用回退權,否則視作濫用並即刻提請解權。(誤解:此次為Twinkle撤銷之)---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18 (UTC)
    他沒有使用回退權,甚至他根本沒有回退權。--安憶Talk 2021年9月19日 (日) 12:21 (UTC)
    @AnYiLin 一時誤解其乃是使用Twinkle。然我認爲仍處置不當。——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24 (UTC)
麻煩管理員注意看歷史版本,此人一直在調整他人發言順序(估計他也像上面一樣自認有權力吧)。--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52 (UTC)
強行摺疊他人討論,在他人明確提出異議後仍然堅持。--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54 (UTC)
@Jarodalien 此君是顯然是誤解了:本人調整發言順序是因爲編輯告知「 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的提示,因此我必須將我的發言及其回應調整至「處理下方」。現在請Jarodalien停止未經查實的發言,否則視爲討亂討論。——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55 (UTC)
我不在乎你有什麼理由,總之我不接受你變更我的發言內容,不管是摺疊,還是移動位置,還是直接刪除!--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56 (UTC)
還在繼續。--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57 (UTC)
為避免3RR,將不會進行進一步回退。——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3:00 (UTC)
要提報我,請另開主題,不管你是有什麼理由!--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3:01 (UTC)
@Jarodalien 你我都知道,這麽做只是會讓這件事情變得更複雜,使管理員介入的意願降低。因此本人絕對不會開另一個討論串,只會在此處論證閣下之行爲。——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3:04 (UTC)
我不知道這些,我覺得兩邊還老是說話才會讓事情變複雜,各說各的互不干涉就行了。--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3:08 (UTC)

請集中討論,避免干擾

(✓)同意管理員需介入:然此事不得僅限於回退此鏈接,更要審視此君在受後警告之前再度發表歧視性言論,是否為擾亂。此兩者不可混肴。本人除了其所謂「這是針對基金會的批評」外亦不會回復7君的任何留言,我只想知道此行爲是否爲符合警告無效的誹謗。——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28 (UTC)

麻煩某用戶自行添加內容,不要就知道改他人寫的內容。--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3:03 (UTC)

自己舉報自己可還行;——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4:09 (UTC)
  • 提報人已經自認有資格直接修改他人用戶頁了,要不直接加個indef模板?--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00 (UTC)
    @Jarodalien 是「修正」謝謝。您在該頁面歷史界面表示「什麼樣的人會自認有資格改別人用戶頁?」本人表示我這樣的人就會:
    根據WP:USERPAGE條文
    • WP:UPNOT之:
    •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在用戶頁上誹謗他人是個壞的主意。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都是壞主意。
    若想試圖通過添加被提報人在站內的鏈接以規避濫用用戶頁直接誹謗及基於基金會人員身份的歧視言論之事實,則無疑屬打維基百科的擦邊球。
    另根據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條文本人亦有權限及理由回退這一守則:
    • 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你的空間。
    • 如同其他地方一樣,維基百科的其他方針,包括不要人身攻擊等,同樣適用於用戶名字空間內。
    • 在一些情況下,如果用戶的一些內容不符合要求。則內容會被移除。
    另請提議者停止在未提供正式理據之前提下使用回退權,否則視作濫用並即刻提請解權。——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13 (UTC)
我不管你以為你有什麼權力,總之我不接受你摺疊我的發言,要摺疊要排序,離我遠一點。--7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2:49 (UTC)
  • (!)意見,只是發表個人看法而已,未有擾亂維基的行為--葉又嘉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5:04 (UTC)
    @葉又嘉 一起曾共同參與編輯的老戰友好!然我仍維持(?)異議:個人看法不應包含訴諸陰謀論等方式,尤其在此緊張時局,在未有合理證據之前提下去聲稱基金會「是由於他的政治立場而下達封禁的」無疑屬陰謀論及誹謗。之後更表示「那群老外的基金會為自己的業績給中文維基造成混亂」我認爲涉嫌群體歧視、假定惡意,並訴諸動機。若其言行無法改善,唯有將其封禁以儆效尤。祝編安。——WMLO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5:13 (UTC)
  • (-)反對,個人意見表達而已,也許對某些人來說不中聽,但無論如何都不到破壞程度。燈火闌珊處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16:59 (UTC)

 一望而知User:JJZZXXCC 14.0.180.199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07:56 (UTC)

 一望而知User:JJZZXXCC 14.0.180.199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07:56 (UTC)

 一望而知User:JJZZXXCC 14.0.180.199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07:57 (UTC)

 一望而知User:JJZZXXCC 14.0.180.199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07:55 (UTC)

同時也是Kapol6360。--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9月20日 (一) 09:23 (UTC)

 一望而知User:JJZZXXCC 14.0.180.199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07:57 (UTC)

早已被編輯禁制。--SCP-0000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23:37 (UTC)

SCP-2000現在的是大範圍IP的WP空間禁制,我要求的是對這IP的 停用帳號建立、無法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 兩年(與124.217.188.27、124.217.189.41一樣)。--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9月21日 (二) 04:10 (UTC)
既無長期濫用情況,且非開放代理,同時部分封禁已有效阻止干擾討論,不認為有此必要。--SCP-0000留言2021年9月21日 (二) 07:44 (UTC)

另外,我無法撤銷其編輯,因為被abuse filter阻止。14.0.180.165留言2021年9月22日 (三) 07:26 (UTC)

@UjuiUjuMandan:相關錄音及/或提及到相關錄音的資訊可以找回來嗎?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1日 (二) 00:36 (UTC)
約1:47:50起techyan:「那個,lifeingenso那個人,他是……他是……你可以把他理解為我的真人傀儡。你可以把他理解為我的真人傀儡。啊……就是罵街去了,呵呵呵呵呵嗝,哎呀……」
約1:49:19起techyan:「那幾天,那幾條,那個lifeingeso的消息都是我發的啊。」Super Wang:「是啊,後來上北京你不是跟我說了嗎。」techyan:「對,我告訴你了。」
約1:49:44起techyan:「你感覺他跟我有點像,你感覺那個lifeingenso跟我有點像,不是你們的錯覺,很久之前我拿他……我拿這個號兒發過東西,但是現在這個號是我讓他幹啥,他研究研究怎麼罵。」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9月21日 (二) 09:07 (UTC)
@UjuiUjuMandan:有錄音的原始連結嗎?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2日 (三) 02:44 (UTC)
@Shizhao:Global lock和Global ban是不同的。後者我其實也發了email,然後現在的情況是WMF已經處理了。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3日 (四) 07:56 (UTC)
@Pavlov2:該用戶為Special:用戶貢獻/離心力青蛙的傀儡,請把撤回請求移除。-- 2021年9月24日 (五) 12:07 (UTC)
我被騙了。--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24日 (五) 12:32 (UTC)
好笑,沒有官方公佈的資訊、沒有可靠第三方來源,明顯違反原創研究方針。提報者豈不是過來自爆自己違規嗎?管理員昨天對其施行的封鎖才剛到期,現在還敢來擾亂,我真的服了。--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9月24日 (五) 12:11 (UTC)
  • (:)回應:我在互助客棧中發起討論的時候明確地寫了「基於現在的版本,我還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識的改動(主要是改進表述方式、添加實例等,但會維持原文的本意不變),也歡迎各位閱讀後發表意見,謝謝!」並給出了相應的連結,有若干人參與了討論,我也進行了回復,他們中沒有人對格式改動提出異議,目前該討論已閒置超過一周,按理說該討論已經可以結束並生效了,所以我不認為「沒在客棧作出公示」,我覺得寒吉老哥的回退行為才屬於破壞。--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8日 (二) 17:24 (UTC)
    同寒吉,WP:7DAYS閒置超過一周是進入公示階段(原文:為了確保所有用戶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棧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在7日內沒有新留言[…],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討論未作出任何形式的公示,即完全未有任何效力。--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9月29日 (三) 01:17 (UTC)
  • 公示應該是可以自動開始的吧,然後當時的討論中最後一條留言是在2021年9月21日,兩者都超了七天。如果公式需要某種手動形式的公示,那我也樂意去做。另外,雖然寒吉一上來就說別人「掩耳盜鈴」、「混淆視聽」讓人無法搞清事出何因,但我還是希望能討論解決問題的。--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3:55 (UTC)
    • 第一句話我就講得很明白『別人同意的是「建議在兩岸四地用于格式手冊中添加一段內容」』,還想掩耳盜鈴?-- 2021年9月29日 (三) 04:07 (UTC)
      • 按理說修改大使館的命名可比簡單的格式修訂要複雜多了,他們都能展開討論,所以格式修訂的事情他們應該也是能看到的。就算一個多星期了真的沒人看到,那也就可以通過了呀。另外,一般來說同意或者默認的人直接寫個同意就走了,不同意的人會寫出自己的原因。--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4:25 (UTC)
        • 你修改的是指引欸,你講「他們應該也是能看到的」,你會不會太不負責任也不嚴謹,你到底有沒有參與或看過其他方針修訂,你知不知道那些都跑得多臭多久,然後你自己居然還有想要「他們應該也是能看到的」,接著過了七天也沒公示就逕自修改,你到底把規則放在哪裡?-- 2021年9月29日 (三) 04:34 (UTC)
          • 「應該」是「應當」的同義詞……我不否認有些方針的修改經歷了相當長時間還可能會失敗,不過方針和方針之間是不同的,而且這是個修改不涉及核心意思的改動,所以我覺得七天沒人理應該就可以繼續推進了,程序等方面有異議的話,大家說清楚了都是可以改的嘛,所以這些都算不上破壞呀。--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5:07 (UTC)
            • 「應該」是「應當」的同義詞又怎麼了?就算方針和方針之間是不同,公示絕對是方針修訂的底線,你從頭到尾只靠自己感覺而非依照方針指引行事。-- 2021年9月29日 (三) 06:18 (UTC)
              • 正因為是同義詞,所以我已經有效地表達了我想說的內容,是負責且嚴謹的。另外我就是按照方針指引行事的,要不然我提交討論幹什麼,如果你覺得時間不夠需要更多時間來討論或者公示,那都是可以的。--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6: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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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現人:藤原行成之権蹟whois2021年9月28日 (二) 15:3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Shizhao執行   封禁1天7小時。 --白磷的機器人給主人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08: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