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学科,是一门研究如何培养人的科学。

发展过程

萌芽阶段(古希腊、古罗马到英国内战之前)

教育学作为一种思想和想象,零星记载于当时的思想家、哲学家的言论和著作中,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昆体良的《雄辩术原理》、中国战国时期的《学记》、《论语》和《孟子》、韩愈的《师说》。也常见于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许多思想家们的哲学社会学论著中。

创立阶段(17至18世纪)

1623年,弗兰西斯·培根发表《学术的进展[1],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从其他科学中分离出来。1632年约翰·阿摩司·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出版,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了一门独立学科。

还有一些思想家以自然主义为指导,对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都有较为丰富的论述,如约翰·洛克的《教育漫话》,卢梭的《爱弥尔》等。

科学教育学阶段(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

18世纪末,教育学以哲学、心理学伦理学为基础,形成初步理论,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在大学讲台上。伊曼努尔·康德,是最早在大学里讲授教育学的学者之一。他明确提出教育的方法必须成为一门科学。1806年,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发表《普通教育学》,标志着科学教育学的建立。

多元发展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

实验教育学的代表梅伊曼拉伊,突破此前的理性主义研究传统,坚持科学主义研究,把实验心理学的观察、实验、统计方法引入教育学研究,倡导通过科学意义上的观察、实验方法来研究和建构教育学的理论和体系。约翰·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从做中学”等教育概念,形成以“儿童、经验、活动”为中心的“新三中心”教育教育教学观,在欧美掀起了一场教育改革运动,对世界教育改革影响深远。

教育学的分化与拓展阶段(20世纪中期至今)

参考文献

  1. ^ William Ludlam (1785), The Rudiments of Mathematics, Cambridge.

外部链接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