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鼓,又稱高架鼓(英語:tom-tom),是西洋敲擊樂器中的一種。屬於雙皮鼓類。“tom-tom”一詞源自印度英語僧伽羅語[1]。在亞洲印第安原住民,長久以來把鼓視為溝通工具之一,筒鼓很大程度便是由這類用作傳話用的鼓所演變而成的。並於20世紀初先引入爵士鼓中。

兩個筒鼓安裝在預先設好支架的大鼓上。

定義

廣義上,體型較小,兩邊皆鑲有鼓皮的圓筒型鼓,均可稱為「筒鼓」,它的體型比大鼓為小。而相比小鼓,筒鼓沒有裝上響弦,這便是最明顯的分別;另外小鼓的厚度也比鼓為薄。一般交響樂團所用的小鼓,筒身高約6英寸,而小軍鼓則只有3英寸,但筒鼓的高度,則可由8至10英寸不等。至於鼓面的直徑,小鼓現時大都統一為14寸直徑。至於筒鼓,可以有不同的鼓面直徑,視乎不同生產商所生產的尺寸而定。為了易於表達筒鼓的大小,生產商現時均統一以“直徑(英寸)×厚度(英寸)”來標示。

尺寸

最初期的爵士鼓,包含了三個筒鼓:12×8,13×9,以及座地的16×16三種。再配上一個小鼓及一個設有腳踏的大鼓,便成為了最開初的模式。其後為了增加筒鼓的聲音及質感,較小的10×6,較大的14(15)×10,或者把原本12寸和13寸鼓的筒身加厚1英寸的“Power toms”相繼出現。當鼓皮承受相同的拉力時,直徑較小的筒鼓會產生較高的音頻,而筒身越高,聲音會變得沉厚,所產生的餘音也較多-雖然相比大鼓,筒鼓的餘音能維持的時間其實不持久。

20世紀初,正統音樂除了運用大鼓或小鼓外,亦開始使用一種稱為中鼓(英語:Tenor Drum)的樂器,尤其是在後浪漫時期及近代的英國作曲家,如霍爾斯特的《恆星組曲》、布烈頓的《榮光女皇》中的「宮廷舞曲」、《彼得·格林》的「四首海之間奏曲」及《戰爭安魂曲》等。中鼓其實是由座地筒鼓的變種,但中鼓底部則和小鼓一樣,設有響弦,但並不在本條目討論之列。

配置

 
一個12寸×8寸的筒鼓,獨立安裝在樂器架上。

在爵士鼓中,較小的筒鼓會直接安裝在附設在踏板大鼓上的支架,而較大尺寸的筒鼓,則會在鼓身底部加設座腳。在交響樂團中,單獨使用時,會將筒鼓先裝上在一支橫向的支撐架,再套上一般的樂器架上。

參考資料

  1. ^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1st Edition, Oxford: OUP,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