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周(1589年—1634年),字道映,别號晴嵐陕西西安府安定縣軍籍。[1]

七歲能屬文。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歷知山东潍县掖县,为官清廉,以俸禄接济贫民,擢为吏科给事中。神宗以“天下廉吏第一”赐御宴彰示,诏百官以薛文周为典范。[2]崇祯七年(1634年),他返里归葬父母,途中卒于永宁州(今山西离石县),视其行囊,只奏議數卷,俸金十两,别无长物。

引用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彝论法戒·廉洁类》载:“薛文周,陕西延安安定人,矢志淡泊……天下廉吏第一。”

參考文獻

  • 钦定四库全书《陕西通志》卷六十
  • 道光《安定县志》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