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2年4-6月

最新留言:Hat600在12年前发布
这两个IP看起来有点像proxy?--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1日 (日) 01:03 (UTC)
讨论页中有标明是什么香港图书馆的IP,编辑记录看起来不太好,讨论页持续有人反馈这两个IP有破坏行为。这两个IP持续试图将成员昵称改为自己地区方言的发音,并且不在词条讨论页中讨论编辑争议。——Shippo7留言2012年4月1日 (日) 10:56 (UTC)
已经被封过几回了,这次  封禁2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5日 (四) 02:19 (UTC)
永遠戀空已被管理员乌拉跨氪 封禁一天。 ——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4月8日 (日) 15:16 (UTC)
(-)反对,我告诉你我当时愤怒了知道吗!还有,[19]我是警告他,没有恐吓别人,就像你用WP:Twinkle警告我或者其他人一样。——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4月11日 (三) 08:38 (UTC)
不論當時情況下憤怒如何,你能不能發誓不再濫用「沒好下場」、「S*」或類似以#*等符號掩飾髒話的習慣,我認為這是非常具有侮辱性和破壞社群和睦的行為,如果你堅持認為這是沒問題的話我支持以短期封禁讓你的頭腦冷靜一下。-- 同舟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09:08 (UTC)
有可能少用粗口,但我有可能因为其他用户/编辑而再次发火。——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4月11日 (三) 09:21 (UTC)
(!)意見 - Wikipedia:不要倉促編輯:「對於未發生/未完結的事情,或未正式出現/上市的物件,請等待至有足夠可靠來源才進行編輯——不要急着把道聽塗說、網絡上的各種臆測或任何非官方消息寫進條目中。」--Mewaqua 2012年4月17日 (二) 04:54 (UTC)
你就簡單地說想把百楽兎趕出中文維基百科不就得了。你又不是沒幹過誣賴百楽兎使用IP傀儡然後永久封禁的事。一群用戶針對百楽兎troll,連IP傀儡都用上了,管理員還視而不見,結果變成百楽兎有罪,呵呵。--百楽兎(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06:22 (UTC)
  • (-)反对:資深用戶百楽兎先輩,從2004年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以來到現在,已經持續貢獻近八年,所創條目早就上千,編輯次數超過三萬八千三百五十次,上傳圖片遠多於200幅,甚少普通用戶和管理員能達到如此高的標準〔如有說錯請舉例〕,百楽兎先輩對維基社群貢獻實在太大了,大家與目共睹,我們都瞭解百楽兎不是個不講理的人,部分用戶已對百楽兎有先入為主的背景才進行討論,自然難以取得共識,個人覺得管理員T.A 白河百楽兎先輩的評價有失公允,有衝突迴避的必要,我的看法是有誤會要多誠心溝通才會有冰釋的一天,由百楽兎総合研究所可知維基百科中很多條目中出現的編輯技術模板都是出自於百楽兎先輩的技術貢獻,現在維基社群長期缺乏優秀技術人才,如果封禁明顯很不恰當,是維基百科的一重大損失,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防止優秀且願意付出的資深技術人才出走,並設法挽留百楽兎先輩積極參予維基百科的各項建設。——中野和泉留言2012年4月10日 (二) 02:44 (UTC)
  1. 先帮你精简:"因为兔子的贡献实在太大了,所以它做的一切不管如何违反方针常识共识都是对的,任何认为它有错的人都是恶意推定".
  2. 所谓"要多诚心沟通",上面给出的讨论页已经是"屡屡要求沟通却不得正面回答"的最好证明.
Luke,不必再用这种所谓的"据理力争"来跟兔子依偎在一起取暖了,你和兔子一样始终不肯正视别人的发言.我刚才也随手查了一下,甚至你为了伪装而做的唯一一次条目空间编辑也是抄袭.
顺便我还真得向你道歉-我把你盗用mmm333k的用户页所得的用户页当真了,误认为你在台北,而看来你的确在新北.上次的事情看来更加的理所当然了.-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0日 (二) 05:23 (UTC)

以下移自我的用户页.我也说一句,公事公办,为兔子来我讨论页留言本身就莫名其妙,恕我移至相关讨论处.-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0日 (二) 12:00 (UTC)

  • 喲,好可怕喔。一群處處針對百楽兎的人試圖再度聯手上演誅除異己的老戲碼嗎?「專題模板與條目爭議」明明是有人叫我去所有的相關模板加上的,現在卻拿來指控我。「討論頁面爭議」我不知道我違反了什麼維基方針?
    • (※)注意:1:从原始发言所提出的"明明是有人叫我"的"证据".
  • 曾經沒有證據就直接以使用IP傀儡永久封禁百楽兎的管理員user:T.A 白河請說清楚,不要誣賴他人。
    • (※)注意:2:相关讨论,请看"T.A 白河(Talk - Mail) 2011年5月9日 (一) 07:55 (UTC)"一条答辩所提出的证据.懒人包如下:
  • 至於指控百楽兎辱駡他人的user:Zhxy 519,我們大家來看看這位有禮貌的維基文庫管理員過去都怎麼發言的吧,連
你早就不是新手了,該對新手的善意推定套用不到你身上。--Zhxy 519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6:07 (UTC)

這種違反維基方針的話都說得出口,還有資格當管理員?還好意思在這裡指控人。

    • (※)注意:3:WP:FAITH,未达成共识的指引.
  • 還有那位user:Cravix多次辱罵他人的事件都還未處理哩。
2011年12月7日亦曾因使用如下污辱性字眼謾罵而被提報過破壞([22]):「兔子你觉得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打算让读者解读成"这些评级都是某些家伙是故意不写到用户页而扔到模板上的夹带私货的自High产物"么?想要这么做的话,行啊,请一视同仁,把所有专题的模板评级全部做成这样子,要出笑话就出个彻底,要不就把所有专题模板的评级彻底删除,把你觉得不顺眼的东西消除得无影无踪,怎么样?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我真的是无数次地服了你了」、「你加上这么个意味不明(自己说"专题内部参考",可是这标注根本只会让人感觉这评级是"个人乱搞")而且有如地图炮(即使有评级过的也一样被婊)的评注对读者来说会有怎样的观感?」、「想改的话,可以啊,不要把顺带的其他责任统统推给别人,制定标准和应用技术的烂摊子全部要别人收拾,这不是搞笑么?」[ 三模板讨论出处 ]、「因為擔心你對法律的理解和你的神經一樣超乎常人」、「智商真是腦殘永遠的痛,IP用戶以自己為實例再度向我們證明了這一點-所以無論如何,謝謝你的搞笑演出」[ IP用户神(略2字)发言出处 ]…等。 2012年2月27日「让你看WP:CON你根本不去看,回应你的一堆话也彻底无视,自High?」、「如果你一开始能以友好的态度讨论译名纷争是否该上公告版(虽然我觉得这真是常识问题),而不是对别人恶语相向,我也只会路过而已,毕竟我不过讨厌以自我为中心的·2厨罢了.」、「你对他人的回退不认同开串讨论可以,但是一开口就说他人"独断霸道",连带一连串的冷嘲热讽,那就没必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了.还是那句话,买面镜子平时多照照自己吧.」[ 公告模板讨论出处 ],違反「保持討論文明」方針,而且多次勸告、警告皆無效,甚至將他人對他的警告以破壞為由刪除([23])。
    • (※)注意:4:很好心地帮你补完断章取义出来的所谓"罪证",也带上我对诸君的解释.三模板讨论里你刻意曲解他人发言并反复偷换概念,力图以持久战让众人不厌其烦退出,而在公告模板讨论里你纯粹就是冷嘲热讽不愿正面回答,如此态度除了L某没人能称之为"文明"与"善意".关于三模板也再做个懒人包.
    • (※)注意:5总结式注解:
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阿Q百楽兎

    • 以上注解完毕,兔子无力的辩白总结起来不过就是上面这句话.事实如何,不言自明.我也说过如果有谁想用行动证明自己是维基VIP的话,我就会和你拼到底,我对此毫不讳言.你我的态度在几次讨论中已经无比明了,如果你只剩下以"让我作你的陪葬品"这样的威胁这一手段来封我的嘴的话,那我告诉你,是了,本来我说过"我提请管理员在封禁你后也封禁我一天",但是看到你在后面那几个模板强加共识的行为后,我已经决定了,我绝不会让自己为这些断章取义的罪证而去作可耻的兔子的陪葬品的.-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3日 (五) 09:07 (UTC)
      • (!)意見(~)補充,既然當事人想要模糊焦點,那就我就把過去的封禁證據之一翻出來,2011年4-6月的存檔,這是過去百樂兔在鋼之鍊金術師條目引發第二次引發編輯戰時候的證據之一貼出來,至於誰對誰錯我想編輯貢獻會說話。
      • 2011年3月22日到2011年4月1日是百樂兔跟User:Justice305之間互相進行編輯戰,百樂兔在2011年4月3日 (日) 00:40因為其他條目被封禁一個月,而IP傀儡在2011年4月5日第一次出現,而且還跟蹤User:Justice305的編輯不放,而且編輯風格與百樂兔之間完全一模一樣,甚至經常保持反對的態度回退別人的編輯,參與多次編輯戰使用傀儡帳號的動機不外乎就是隱藏自己繞過封禁以及藉此攻擊別人,而且總是在特定場合出現,當然了兩者寫作風格相同就成為你的致命殺傷力,想要賴都賴不掉,不巧的是IP傀儡出現的時間點就在百樂兔封禁期間,一解封就完全消失無蹤,在時間點上也是吻合的。當然這個證據只是冰山一角,至於從以前到現在百樂兔的所引發的爭議越來越多,包括過去在Template:Infobox_animanga的爭議以及在Google Chrome編輯 · 讨论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條目長期的編輯戰,在下過去有做過一連串的溝通,但是對方卻聽不進去,就連封禁申訴也是一連串的人身攻擊以及指鹿為馬的行徑,昭然若揭,完全沒有為他人設想卻一意孤行,違反善意推定的原則,有鑑於此在下建議其他管理員與行政員關切本次的封禁。--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4月13日 (五) 16:50 (UTC)
        • 真可怕,管理員user:T.A 白河只憑自己臆測便斷定百楽兎操作IP傀儡,然後永久封禁百楽兎。經百楽兎強烈抗議,許多維基人及管理員User:长夜无风亦同意百楽兎的抗議,管理員user:T.A 白河無視這個事實,至今堅持他單方面判斷無誤。更捏造事實說:「完全對在下以及User:Jusjih的謾罵,迫使管理員執行解封」(我明明請你提出明確證據,而非你的臆測,但你完全不提。)、「兩者寫作風格相同就成為你的致命殺傷力,想要賴都賴不掉」(簡單的回退談得上寫作風格,能當作證據?你的回退難道不像我的回退?)、「IP傀儡出現的時間點就在百樂兔封禁期間,一解封就完全消失無蹤,在時間點上也是吻合的。」(胡說八道,明明那些IP在我解封後也活動著。)我原本也不打算要求管理員user:T.A 白河道歉,但看他身為管理員卻如此粗暴行使管理權限,甚至捏造事實,我強烈質疑user:T.A 白河還有資格擔任管理員!--百楽兎(留言 2012年4月21日 (六) 04:27 (UTC)

(-)反对:理由如下

  • (※)注意:1:管理員T.A 白河所述IP傀儡問題已經由「CU程續」證實與用戶百樂兔完全無關,管理員注意!強而有力的證據見CU證實結論T.A 白河的懷疑式指控,純憑個人猜測,且該指控已被CU證實結論否決,所以該指控不成立!此外,對於多位管理員長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多憑個人猜測式指控,羅織罪名封禁用戶,請問如果是有人要陷害某用戶,故意註冊多個帳戶或多個IP傀儡刻意模仿被陷害用戶的編輯習慣和說話語氣,請問該被陷害的無辜用戶應被封禁嗎?這類冤案如憑管理員大腦內產生的想像,不應成為被指控的理由之一,所以管理員T.A 白河百樂兔的指控不但該指控全憑管理員想像不合法成立且已有CU證據否定,故強烈反對封禁百樂兔
  • (※)注意:2封禁用戶的目的是「保護維基百科條目不被破壞」,而非「懲罰用戶」,用戶百樂兔不但沒有破壞維基百科條目百樂兔這位在社群公認的大師級優秀技術人才,反而積極的投入從事維基百科條目的各項建設,包括條目中的技術和編輯等各方面成果,我們應該認真正視與承認百樂兔的貢獻都來不及,難道說現行方針是封禁懲罰積極投入編輯建設和不破壞條目的資深維基人用戶?所以封禁百樂兔的說法根本是無稽之談。
  • (※)注意:3:所謂「共識」是指雙方都認同的管點,如由歧見應由雙法之一說服對方,即使溝通過程漫長,但換得對方心服口服,是一種解決爭執的文明過程,直到雙方都認同的觀點,是一種文明的溝通,如今社群對「共識」是比較權勢與後台,往往一有編輯爭執和歧見,都由管理員和親管理員派掌握了「共識」,普通用戶如有不服就打成「擾亂」,並加以威脅「封禁」迫害,才不管此「共識」是否已說服歧見用戶,反正「封禁」是「快速消滅歧見雜音的最佳辦法」,百樂兔說穿了不過是與一些用戶有「編輯歧見」,我們看到的是,一些早期與百樂兔有過節的管理員們紛紛見獵心喜,又不好意思吃像太難看,包裝成「擾亂」來成為封禁的藉口,其實只要多與百樂兔君多交流,經過時間的證實,會瞭解百樂兔君是位講道理和很親切的資深維基人,再慢慢的發現百樂兔君的諸多優點,逐漸真正認識那談笑風生的百樂兔君。

——122.117.248.71留言2012年4月15日 (日) 07:17 (UTC)

luke,我也懒得提你用代理冒充苹果派的故事了(苹果派也真可怜,他一对你没用你就要盗用他的名号毁坏他的名声),这次又是一样的风格,一样的语气,一样的胡乱加粗,更不用说透露出你的身份的编辑记录(见白河君提出存档),你想玩到什么时候呢?.
你还是老老实实回答这个问题吧:如果新店事件里那个脑残小子曾经帮过你大忙甚至救过你,你就会认为它后来做的事是理所当然吗?看你的行为或许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了吧.也发觉有趣的是,你把兔子尾巴给砍掉了.或许你是在暗讽兔子吗?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5日 (日) 11:11 (UTC)
随便扫了一眼存档,竟也看到了这么句话,"今天我终于想通了,我对维基百科已经失望透顶了,永远不会再登入,当然也不会申请新帐户".你的诺言真是和兔子的一样一文不值.-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5日 (日) 11:51 (UTC)

此案錯綜複雜,牽涉討論及資料者眾。於本人而言,素未有跟進百樂免,一時三刻實難下取決定。而百樂免君亦求公平,非一人之決,遂本人願請其他管理員加入,共議此事,以求服人。--J.Wong 2012年4月15日 (日) 16:06 (UTC)

先声明,楼主所提人身攻击成立。--达师218372 2012年4月16日 (一) 02:44 (UTC)
随后关于T.A.白河所提证据及L某所提反驳:首先,CU不是万能的,查出无关也可以封,WP:DUCK。其次,WP:SOCK说得很清楚,恶意使用傀儡属于破坏。但问题是,此事已是整一年前了,是否时间过早,已不能追溯?--达师218372 2012年4月16日 (一) 02:44 (UTC)
(:)回應,在下提出的證據是過去永久封禁時的理據,詳細請參見當時的存檔,當時第二次執行封禁的管理員User:Jusjih當時也有寄信詢問在下為何執行永久封禁時,我有回應該管理員詳細的封禁理據,而對方同意在下的判斷,而後來解封是因為Luke的傀儡擾亂加上當時百樂兔違反使用傀儡方針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以及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一連串的人身攻擊(12),詳細請參見百楽兎讨论·贡献·封禁(日志)),加上當時百樂兔當時完全沒有提及鋼之鍊金術師條目編輯戰以及IP代理伺服器的關聯性,完全對在下以及User:Jusjih的謾罵,迫使管理員執行解封,當時有做出近一步的解釋動作遭到百樂兔、蘋果派(後來因為擾亂而被永久封禁)以及Luke的傀儡否認,加上解封之後對當初進行封禁以及解封他的管理員進行攻擊,詳細可見這裡,後來在下針對百樂兔人身攻擊的行為提交當前的破壞(這裡),雖然當時有做出CU的動作,不過當時時間超出CU所接受的範圍因此檢查沒有結果,加上當時User:人神之间出面進行調解,在下原先不再計較百樂兔的事情,直到百樂兔再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故意在這裡誤導其他用戶並且舊事重提(這裡存檔),因此這次以一般用戶提出證據。--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4月16日 (一) 05:37 (UTC)
(-)反对百樂兔是由在下所註冊並持有之帳戶,與用戶百楽兎完全無關百楽兎沒有使用任何註冊傀儡,現在一定要特別澄清,事初是由於不滿百楽兎長期被一些結盟集團欺負,後來又被一位與百楽兎有過節的管理員陷害成永久封禁,眼看百楽兎已被永久封禁消音,當百楽兎被永久封禁時很多人都認為不適當,在下覺得百楽兎是一位長期有貢獻的維基人,所以擔心百楽兎因被永久封禁時無法為他的委屈發聲,所以在下自作主張的收集一些百楽兎被誣陷的證據,並貼在客棧想為百楽兎伸冤,交由社群討論,共識中多數維基人認為應該解禁百楽兎,包括長期参與社群討論的E君等都認為應該解禁百楽兎,另外要強調!證實百樂兔沒有使用IP傀儡的證據,在此戳破管理員用戶T.A 白河的相關傀儡指控,那些誣陷都是子虛烏有,在下認為百楽兎所言的「過去包含管理員在內的一些用戶,大力指責百楽兎是破壞討論氣氛的罪魁禍首,然後施以封禁嚴懲。然而看看這則討論,即使百楽兎不出現,討論氣氛同樣糟糕。而且親管理員派的Zhxy 519同樣是個破壞討論氣氛的大炮,但管理員選擇性裝聾作啞,無怪乎Zhxy 519被一些人私下喚為「御用■■」,呵呵。在維基百科有近10年經驗的我提醒大家不要忘記這位在這裡面目猙獰的Zhxy 519也曾道貌岸然地推行什麼「禮儀運動」哩」,是客觀反應現在社群討論的氛圍,Z某長期未善意推定其他維基人,因他親管理員的立場,早就很多維基人很不以為然,百楽兎的這些話只是誠實的說出社群弊端,並不涉人身攻擊,該指控不能成立。
  • 有些管理員選擇視而不見,現貼上CU結果原始證據如下,供其他討論者参考:

|status = done

|language code = zh

|project shortcut= wikipedia

|user name1 = Πrate

|user name2 = 121.15.167.189(blocked proxy)

|user name3 = 113.106.234.226(blocked proxy)

|user name4 = 112.216.50.242(blocked proxy)

|user name5 = 123.125.156.92(blocked proxy)

|user name6 = 121.14.17.54(blocked proxy)

|user name7 = 109.61.62.224(blocked proxy)

|user name8 = 61.238.157.46(blocked proxy)

|user name9 = 211.139.195.87(blocked proxy)

|user name10 = 94.112.246.2

您好,我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T.A 白河,由於近期持續有跳板IP用戶進行特定類型條目進行破壞,並懷疑是有特定用戶進行挾怨報復攻擊,希望能夠檢查這些跳板IP是否為該用戶,並且請求進行用戶查核,謝謝。--T.A 白河(Shirakawa)(Talk - Mail) 15:33, 16 June 2011 (UTC)

Translation: Hi, I'm T.A Shirakawa, a sysop from Chinese Wikipedia. I request to check these proxy IPs whether they are controlled by Πrate or not. These IPs vandalized specific articles in zhwiki recently, and I suspect it was the user whom attacking Wikipedia for getting revenge on somebody. Please help check him and these IPs, thank you. (translated by PhiLiP)
  不相似fr33kman 15:16, 17 June 2011 (UTC)

——118.232.182.90留言2012年4月16日 (一) 07:40 (UTC)

  • (※)注意,这只是从CU技术角度来说的不相似,并不是不相关。即使从CU技术角度不相关仍可以封,见维基百科:鸭子测试。百楽兎多次以各种“创新”的手段扰乱互助客栈,比如滥用文字底色,黑体。并将大量原本有意义的讨论引入其自身所谓的各种“troll”,阻碍正常议题的进行。还配合luke7956继续破坏与扰乱,向维基百科邀功。同时,还这里大言不惭的说wing还欠他点什么,说得好像是wing没有做什么,他就可以逆天一样。我再次请在当时对百乐兔解封表赞成的管理员出来,处理这一解封后续造成的一切。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6日 (一) 08:05 (UTC)
  • Luke,你很能模糊焦点.
  1. 你认为兔子说的是"事实",是"客观反映现实",那我提出的兔子的诸多问题恰恰是有全文支撑的无可辩驳的现实,诸讨论贴中众人的反对和兔子绝难称上文明的态度更是无比明了,你又何能否认?如果你的所谓"逻辑"成立的话,兔子来提报我"破坏"本身就是个大笑话.你在兔子讨论页上风格一如既往的留言你又打算如何否认?
  2. 这次我不知道你是真心话还是打算为使用傀儡的兔子顶罪(粗看其发言是后者,除非你在冒充苹果派之前就打算找兔子练手),但没有任何人提到User:百楽兎这个帐号,我倒想问你提出此句的意义为何?
  3. 说来既然你还想借CU的话题来做文章,那我也帮你加好用户讨论页链接了.如果你刻意忽略IP讨论页上面的模板的话,我就直接贴给你看:
如果这种情况还能CU得出来才是见鬼,说来需要我提你夏季旅行中开傀儡被封而在客栈大哭大号的故事吗?刻意无视的是谁,再度不言自明.
终于要跑去写论文的话也好,不如冷静下来反思你自己的作为吧.不要让你的心总是停留在中二的夏天.-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6日 (一) 12:09 (UTC)

反对

反对扯上去年的事情,反对将某傀儡与百乐兔挂钩。你们这样做,与LU某的孜孜不倦又有何本质区别?--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4月16日 (一) 14:20 (UTC)

魔力君麻烦你用"===="好吗,你这样等于新开一串...算了,我已经帮修了.
扯上去年的事情恰是兔子开始的,查串便知,这里也是(查其第一条辩解)客栈也是(我应该不用提吧),你应该知道吧.然后luke就...如你所见了.
不过也的确,这串被兔子和luke以转移焦点的方式联手给乱了...anyway,wtf.-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16日 (一) 15:17 (UTC)
其實我每次都還滿期待Luke先生的留言,因為看完總能讓我笑上一會兒,嘖嘖。-TW-mmm333k (Talk) 2012年4月16日 (一) 16:33 (UTC)

處理結果

封禁2星期。習慣不寫編輯摘要不自動違反方針,但前科太多,習慣不寫編輯摘要,又辱駡他人時,此用戶難謂可信。--Jusjih留言2012年4月21日 (六) 15:12 (UTC)

此ID建立此新条目,把英文內容未经翻译完全照搬过来,目的只为在条目最后加上其一直在推销的[頂天立地:成名—西方訓練出來的「惡犬]这类文革式大批判的文字;不顾此ID推销的这个偏向内容,在至少其他两个条目被至少两位助理编辑删除过。

(!)意見Marvin違反Wikipedia:善意推定。——小南留言2012年4月12日 (四) 13:11 (UTC)
这所谓的"罪证"简直看都不用看.把英文搬过来然后逐渐翻译的多了去了,自己看,不懂规则就乱报破坏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推断的确还真有"文革式大批判"的风格."至少两位编辑"又是哪些人?是在Talk:邪教靠大妓院的"CM被评为10大有害书籍","Marx信基督又信撒旦"一类的假新闻取暖的某几个轮子吗?如果是的话我也真没必要说什么,自娱自乐去吧.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4月12日 (四) 14:47 (UTC)
Aistsana 坚持用这种中共毛式人物骂人用的“西方訓練出來的「惡犬]]”文革性质的东西来破坏维基的中立。而对于中立媒体和中立人士,比如我曾向你给出过,香港大律师公会在香港媒体上批评董建华的报告,等等;Aistsana并没有用过。这儿只是随便举两个例子而已。许多劣迹是均在记录中。陈述事实,并不叫什么恶意推定。
Cravix一直来只会拉偏架。这回也根本不作任何调查,即闭着眼睛把两位维基助理编辑,骂成什么轮子,并一直坚持使用肮脏下流词汇乱说一通。那么也失去了基本的交流基础。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01:21 (UTC)
补充一点,我个人看来维基百科条目编辑不只是有随便的来源就行,得看看来源是否中立、正式和主流,编辑时行文也应符合基本逻辑,编者还得有基本的文字功夫。而这些能力,恕我直言,均是Aistsana所欠缺。没有基本文字能力而任意编辑,会严重影响条目质量。希望维基管理员能认真审查其编辑的条目,守护好维基的质量。这儿仅举一例,法轮功条目中,对于民間反应一栏的开头,我注意到Aistsana近日从什么地方照搬过来一句:“有網民表示,這些名字大多數都未聽過,講出來反而引起好奇心,又指社區領導叫住戶簽反邪教承諾是在弄形式主義”。 作为单独的一栏,首句中的这些指代什么呢?而且这一句跟前一栏的最后一段也毫无联系。这样的首句会令读者很费解。本不必在这儿作编辑交流,因我一有不同意见,往往在我用户页留言宣称我的编辑没有建设性属于破坏云云(其实制止其损害维基条目中立及质量,经常是我出手编辑的主要原因;而此人一直在诬蔑我是被人派来的),故在这里说一下。此ID有时切换成匿名的IP给我留言攻击我,攻击时蒙起面来;尽管我有充分依据知是其本人,但我在条目讨论页问起时,此ID推得一干二净。虽然我不太懂维基的许多规矩,直觉判断此人这种作为也是违犯维基的规定。我刚阅读Wikipedia:善意推定,感觉说得很好,我很赞成,其实做坏事迟早是害自己,愿维基人都能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02:06 (UTC)
你"做了周全的调查"却连翻译条目的规则都不知道,坚持"中立性"却乱放大妓院的文章,你的发言是"陈述事实,并不叫什么恶意推定",而我说的却不是,严人宽己是不是太搞笑了?下流的词语大妓院等轮媒可真的没少用,轮子在维基的破坏也不少(很多条目都曾被莫名其妙放入大妓院的不实报道,如此之例多如牛毛),你以为在维基百科某群人的作为还不够出名吗,你以为许多维基人(远不限于大陆)把五毛和轮子相提并论也是提着好玩的?莫名其妙扯到语法不通不说,声称"此ID有时切换成匿名的IP给我留言攻击我"的"充分依据"又是什么,有明显的自曝身份还是有ISP给你的具体到户的IP使用记录?倒是最后一句的自勉说得真不错-愚弄别人终会害己,对吧?真希望你能努力去践行吧.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4月13日 (五) 10:03 (UTC)
Cravix,因为你不懂语言文明,没有交流基础,我不想回应你。你自己看看香港那一条是你所说的渐渐在翻译吗?一直来 Aistsana并没翻译英文条目的内容,只是 Aistsana喜好的偏向中文内容加在于条目的最后。狡辩,只会降低人的信誉。Marvin留言2012年4月15日 (日) 15:58 (UTC)
Aistsana自己一直来无所顾忌按自己想法编辑维基,别人稍有不同意见,即攻击别人是破坏。这儿再举一例,比如今天其引用一大纪元文章 法轮功拿了谁的钱? ,不管文章主旨,只用其中Aistsana偏好宣称台独付钱给FLG的虛假消息,而不管作者的讨论分析。我删除其偏向说辞,编辑摘要时说明说一句真要引用大纪元,得引用文中正反两方的观点。现在又被其攻击是破坏。请维基管理员审查。Marvin留言2012年4月15日 (日) 15:35 (UTC)
另外Aistsana前几天把公安部2000年文件,莫名其妙说成是我的笔误,我才注意到此文件有新的2005年版本,找到国内学者在新世纪网站的文章,来源于台湾学者洪哲胜博士在美国建立的民主论坛(也叫民主网)。Aistsana先是误会来源于网络论坛,而删除我的编辑;我向其说明虽名词中有论坛,并非网络论坛,是象北京之春差不多的网络媒体,其不相信我,我给出法律文件证明是独立媒体。随即Aistsana改变了指摘,称为并非第一来源,仍应删除。这个过程中,Aistsana一直给我计数,称是我在破坏。不同意我的编辑,即宣称我是破坏,明明自己对我的指摘有错,也从不认错,这是此编辑一直来的做法。 关于李先生被通缉,我上回给出BBC中立报导,替换国内江系政法委喉舌的报导,也被其称为是破坏。今天我辩解说这并非是李先生个人条目而是FLG条目,没必要把对个人的通辑令内容照搬到此条目,即使李先生名字的条目中也没有这样做,只引用文献;结果又被其称是破坏。反正观点与其不同,即被其称为是破坏。我在此表示抗议。Marvin留言2012年4月15日 (日) 15:49 (UTC)
既然你还打算胡扯,我也说几句.
  1. "香港名人的观点"这一标题与其内文是否匹配?只需回答"是"或"不是",我不需要某些神推断.如果"是"的话何谈破坏?
  2. "逐渐翻译"是说马上就要翻译完吗?自己看看我给的分类,有多少篇的英文内容已经放了几个月了?有的也用自己的内容扩充条目,你要指控破坏是不是该一个个抓过去?真是完美的"善意推定".
  3. 何为可靠来源?是只要是"独立媒体",又或某家报刊某本杂志认定-或者干脆纯粹你自己认定的就是可靠来源么?"可靠来源"之名恰恰靠的是"公认",看看你在小南讨论页上的留言,你所给出的几个又何能说是"公认"的可靠来源?
  4. 承上,我倒是想起上次我引述"自然"杂志的文章时,你开口就说是胡扯-讽刺的是"科学"与"自然"两本杂志是公认的可靠来源;倒是轮霉的东西你也引用得很勤,你双重标准玩不厌吗?
谁才该表示抗议,我想不言自明了-自己不明白维基的基本规则倒将别人的劝告指为污蔑,谁是谁非心中自知.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21日 (六) 06:35 (UTC)
Cravix,回答你的提問。1 按維基對應人名條目,梁立人是親共人物,是否算名人,也是值得討論;2 你可讀一下Aistsana執行編輯本人的說明,其提到是在另一條目中因刪除其內容的一助理編輯聲明此內容不合適,才建立起FLG在香港條目的中文條目,故其出發點并非為了你所一相情愿漂白成的要翻譯英文條目,而是為了在被那位編輯刪除後繼續推銷此中共極左論點。3, 我給出的來源,大多是BBC,RFA,VOA之類的,不屬法共任何一方,因為在FLG條目討論頁中,有編輯要求過提供這樣的來源才算可靠,我才如此做的。4 我從未說過科學或自然雜誌是胡扯,那是你一直來在歪曲人一個表現吧。Marvin留言2012年4月21日 (六) 16:29 (UTC)
  • 法轮功編輯 · 讨论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資訊、說明:亂刪有來源的內容,多次以uw-vandalism模版通知,溝通無效。符合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該員多次以「闡釋觀點」的方式直接刪除資料,甚至在當前破壞的檢舉區亦是如此。
  • 發現人 小南留言2012年4月15日 (日) 22:21 (UTC)
  • 辩解:Aistsana这是在公然造谣,今天其没作任何沟通,即滥用uw-vandalism模版于我用户页,并随即在我没作任何反应的情况下其在这里发言声称我破坏。 一直来我的用户讨论页上的uw-vandalism模版也均是其添加的,一开始是因其非要把梁立人的文革式叫骂添加,受我劝阻,而有意匿名在我用户页滥用uw-vandalism添加 (在我在条目讨论页上问及时先是抵赖,后承认)。事实上我从未破坏维基,因我与其意见不一,其即用此模板威胁于人。在此,我强烈要求维基百科管理层,调查其背离维基中立的要求,、长期违反维基规定滥用模板威胁于人,并一再诬告的行为,作出应有处罚。Marvin留言2012年4月15日 (日) 17:54 (UTC)
  • 违反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规则,也正是Aistsana执行编辑本人,其长期来在维基百科中加入误导信息。上回其添加的公视假新闻图片(后被数位管理员删除)、梁立人文革式批判(现在还在),以及这次把一台湾律师的文章反过来利用,之后对提出合理建议的本编辑作威胁和诬告。这均是在嘲笑人类的基本理性,也是以测试维基百科查错和更正的能力。可惜中文维基管理员们长期漠视、偏袒和纵容其恶劣败坏行为,失去了基本的查错和更正能力。本人作为最普通维基人,想要维护维基百科的中立原则,看来是何其艰难,屡屡受其侮辱、威胁和诬告。我郑重在此表示强烈抗议! Marvin留言2012年4月16日 (一) 00:17 (UTC)
  • 處理: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Gakmo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4:38 (UTC)
  • 建議重審。我看之前已經有很多維基人對Marvin_2009解釋過,但是他或她都不接受,警告此人也往往忽視。這不能算編輯爭議,而是確實的拒絕接受維基規則的破壞。--Zhxy 519留言2012年4月21日 (六) 04:19 (UTC)
  • 回Zhxy編輯:Zhxy編輯有所誤會,如本人前邊所言,本人用戶討論頁上的警告均屬Aistsana一人所為(有時以匿名IP方式而已)。本人試圖維護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雖自09年開始參與維基,但對一些規則本人確實是有不懂的時候,這方面願聽指教,但本人從來沒有想要破壞維基。Marvin留言2012年4月21日 (六) 16:40 (UTC)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Lakokat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Kc_kennylau也出现了这种现象,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还是破坏者之间互相学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25日 (三) 02:06 (UTC)

我在2012年4月20日 (五) 19:51回退,[32]

第二次在2012年4月20日 (五) 23:52,[33], 我在2012年4月21日 (六) 00:11回退,[34]

第三次在2012年4月29日 (日) 01:04,[35]

已給警告。

2012年5月2日 (三) 21:24[36]
我請管理員給我一個回應,這樣到底算不算繁簡破壞??如果沒回應,那以後遇到這情況,我都會當作非繁簡破壞。
 封禁一月乌拉跨氪 2012年5月7日 (一) 05:48 (UTC)
奇怪,这不就是让你们处理破坏?这根本与保护无关好吗。——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5月8日 (二) 04:22 (UTC)
由於這些IP破壞時間皆已超過兩周以上,加上這些IP是中華電信所屬的浮動式IP,無法直接以封禁方式進行處理,因此建議閣下移置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以便於進行保護條目。--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5月8日 (二) 05:22 (UTC)
 完成,全部永久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7日 (一) 01:35 (UTC)
再补充几个:Symplectopaedia讨论·贡献·封禁(日志))、Symplectopedic讨论·贡献·封禁(日志))、Makelakocat讨论·贡献·封禁(日志))、Makingcat讨论·贡献·封禁(日志))、Lakocat讨论·贡献·封禁(日志))、EddisWong讨论·贡献·封禁(日志))。--Symplectopedia留言2012年5月8日 (二) 11:00 (UTC)

 封禁1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8日 (五) 01:08 (UTC)

 封禁1个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5日 (五) 03:35 (UTC)
  1.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历史记录(加入错误信息)

221.3.132.176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改变链入页面)

  1. Template:長春輕軌三號線

221.3.132.17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1. [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emplate:重慶軌道交通站點&diff=prev&oldid=21341273 Template:重慶軌道交通站點](改变链入目标页面)
  2.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加入错误信息)
  3.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加入错误信息)

221.3.132.172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1. Template:重庆机场重庆轨道交通三号线(取消链入页面)
  2. Template:重慶軌道交通環線車站(改变链入目标页面)
  3. Template:重慶軌道交通標識色(改变成官方标识色)

221.3.132.175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1. 大学城站 (重庆)(加入错误页面)
  2.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7%A4%E5%87%B0%E7%AB%99&diff=prev&oldid=21243021 凤凰站會展中心站大剧院站(明显破坏行为,破坏消歧义页面)


今天我才知道原來你就是JS,經常刪除我的編輯。謝謝你關注我,可能是關注你的任務。應該說,挑起編輯站的正是你。你現在舉報我違規了,就是誣告啊,我沒有違規。你比我資格老,連數字都數錯了嗎?看來你特想舉報我。

我刪除原來你的錯誤編輯是有理由的。×××研究會能是教嗎?這研究會後來沒有註冊,早就不存在了。都屬於法輪功這個群體,你上面已經有法輪功了,還單獨列研究會,懂不懂漢語詞彙的從屬關係?至於中功,我身邊煉中功的人不少,從來沒有上面下令讓他們不練了或者處罰什麼的,對待中功大眾從來就沒有像對待法輪功那樣用邪惡手段。你非要說人家是邪教,又找不出理由根據,維基是你家的嗎?你給維基損失信譽。 到底誰在破壞?!讓大家看一看,要不要投票評一評?你是維基的編輯,不是某個黨派的監管吧,那就應該執行維基的中立原則。

诗琳童留言2012年5月29日 (二) 13:16 (UTC)

  • 本来懒得说什么的,但是一番"义正言辞"真是忍不住要发笑.记性差到忘记自己说过反对轮子的人"上天将来就会清算"了么?好一个中立性,还是别显摆你那笑话般的只能应用于轮友身上的中立性吧 "中功"事实上就是默认的邪教组织,我不必多解释,让BBC来打你脸吧."让维基损失信誉"的牌子都拿出来了,似乎自己很干净,要不要我给你看看某个轮友往条目里反复加大妓院假新闻的传奇故事?更不用提某些人反复往条目里加入轮霉新闻的故事了,真让我联想到收了钱在美国街头派发大妓院的某些家伙-我可要先声明,这可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也非常欢迎对号入座呀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29日 (二) 14:22 (UTC)

誰理屈辭窮了?刪除內容、繁簡破壞都是你呢。 那條目的內容全是我貢獻的,你只是排版,還愈排愈糟。噴水銃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14:40 (UTC) 分明是編輯卻說成違反3RR,到人對話頁惡意亂批一堆,還做賊喊抓賊說人身攻擊?噴水銃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14:43 (UTC)

 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8日 (一) 14:59 (UTC)

(!)意見這判決還真是不講道理呢,有罪的放過,修復破壞的被封禁。噴水銃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07:44 (UTC)

抱歉,在zhwiki上24小时内在一个条目里超过三次回退一般都会被封禁的,这已经被写进方针了...不过我觉得这次争执确实比较囧,争执中你们两个都有点不冷静  囧rz...我的建议是在发生冲突时多利用条目讨论页探讨,尽量避免编辑战为好.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5月30日 (三) 09:05 (UTC)
呵呵,前面给过好几次删除理由,而且连链接都给了。不会写百科,OK,我把英文维基FA游戏条目导航页面也给了。维基百科规则不熟就低调点,结果他/她还挺会叽歪。就这素质我还真懒得和他交流。--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10:47 (UTC)

我還是要對大家說明一下:
1.Wangxuan8331800所指的「我第一次回退」是「保留他新加入的分類和參考資料註釋編輯」的情況下「補回被他故意刪除掉的內容」(他共刪除了世界觀介紹裡的聯盟名字、還有機體類別的介紹和英文別稱),並無撤銷他新增的內容,屬編輯不屬撤銷。
2.因為故意刪除內容屬於簡單的破壞,所以我糾正簡單的破壞是不計入3RR的。
噴水銃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10:59 (UTC)

在维基百科,总是有人不理解方针或指引,而且还会贼喊抓贼。和他讲道理自己还反而吃亏。究其原因,发现是没具体给出方针的话,给出页面链接他又未必会看,甚至还故意曲解。LS的噴水銃可能就遇到过这种情况,那么我们就来谈谈怎样阐明论据才更有杀伤力吧。以阁下的发言为例,我们发现基本没有给出页面中具体的原文,为此我们可以做此改进:

我還是要對大家說明一下:
1.Wangxuan8331800所指的「我第一次回退」是「保留他新加入的分類和參考資料註釋編輯」的情況下「補回被他故意刪除掉的內容」(他共刪除了世界觀介紹裡的聯盟名字、還有機體類別的介紹和英文別稱),並無撤銷他新增的內容,屬編輯不屬撤銷。(WP:3RR有云:回退指撤销 (undoing)另一名编辑者的修改,可能包括大部分撤销先前的编辑,并新添一些内容……等等。只包括撤销前一名编者的全部编辑,若撤销途中回复一些内容就不算回退。
2.因為故意刪除內容屬於簡單的破壞,所以我糾正簡單的破壞是不計入3RR的。(WP:VAN称:破坏是指以降低维基百科全书质量为目的而故意增删或修改我添加的内容的行为,而WP:ABF也支持道:自己不会错,假如自己错了,那就一定是你的错。)

—以上内容是由噴水銃于2012年5月30日 (三) 10:59 (UTC)在维基百科留言的衍生版本,内容依照CC-BY-SA 3.0协议发布

像这样,把方针指引的内容清楚地列举出来,任何人都别想耍赖。控告别人才有成效。--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13:33 (UTC)

(*)提醒:首先我说一句:在维基两次换行就可以换行了,没必要用br...然后是正题.

我得说,这是你们间对条目的标准的理解不同而已,不能说是"简单的破坏";"回退"指的就是(几乎)完全撤销另一方的操作(参看你在铁君编辑后操作与铁君编辑前操作的差异),并不在于是增是减.说真的,我更认同enwiki的编辑准则(如铁君所述);但这也只是我的主观意见.就我看来,你一开始其实不该说"你的更改很难不被认为是破坏",而铁君的反应也的确过激了,结果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囧rz...

现实地说,现在你们明显都在气头上,所以我(&)建議你们都冷静一下再来探讨条目修改的问题,如果分歧无法消解的话建议到互助客栈的条目探讨版面征求大家的意见,真不需要为此伤了和气.其实碰到这种情况我一般是停止回退然后直接到条目讨论页讨论,而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就到客栈条目讨论版求问的,不过你们两个的确都比较倔呀...大概以上,希望能接纳我的意见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5月30日 (三) 13:45 (UTC)

不好意思,超过3次才叫3RR。另外,是你在没有充分讨论下删除内容,这才是破坏吧。轮子果然都一个德行。--CHEM.is.TRY 2012年5月31日 (四) 05:34 (UTC)
請jsjsjs1111注意編輯Aistsana出於個人偏向,編輯時奉行雙重標準,如之前在明慧網條目刪除其他編輯添加的明慧網來源的內容 明慧网:修订版本之间的差异,其自己這幾天卻在凱風網條目中大量添加凱風網來源的內容。因為其跟你一樣毫無理智逢法必反,你就跟著一起其搞這種雙種標準?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05:58 (UTC)
她写什么和我没关系,请不要那她的编辑作为我的编辑标准——我有在明慧網删除内容吗?还有就是,你上面给的链接中她删除之前已经有两位管理员删除那位用户加入的内容(Lakokat和乌拉跨氪),她明显是在回退破坏。请不要再诬蔑别人了。--CHEM.is.TRY 2012年5月31日 (四) 06:18 (UTC)
这一点,看来此例是不完全确切。但客观上,明慧网条目中目前并无来源于其自身的报导;而Aistsana在本条目中却大量引用来源自身的报导。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0:32 (UTC)
所以您是举报谁啊……Ben.MQ 2012年5月31日 (四) 11:03 (UTC)
谢谢Ben管理员关注,我在举报JSJSJS编辑,在此条目中短时间内三次以回退或编辑的方式取消我的操作。(而我的操作起因于Aistsana前几天大幅度更动这个尚在投票中的此条目,把我以前的编辑完全删除,故这儿提到了Aistsana)。我一直来对3RR的理解是满三次,并非是四次才算违规。这个印象得自于Aistsana多次对我的举报,他通常在第三回我回退或编辑取消他操作时在这儿举报于我,有一次Aistsana第一回即举报我了(除这位逢法必反的编辑外,自己破坏却习惯性诬告于我之外,并无他人举报我)。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1:34 (UTC)
其他的事情我懒得管,自己好好去数数最近的一次是不是4次回退吧,我要告诉你的是,维基不是幼儿园,数数这种东西搞不清楚的话难道还要我们来进行幼教吗?真的是太难看了.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2:28 (UTC)
真是笑话连场,你到底是数学太差而连"3"也数不清,还是中文太差而连"过"也看不懂?明目张胆地歪曲方针愚弄人,然后骗不了别人反而出丑了就赶紧避开指责,接着转而指责第三人以转移焦点,...这种做法"客观上"又反映了什么呢?可笑.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1:10 (UTC)
还是希望你说话时学一些基本语言文明,也请不要仅因为那两人也跟你一样是逢法必反,就不顾逻辑和理智帮腔。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1:40 (UTC)
自己不懂数数,就以为管理员也不懂数数,呵呵。要不要我把之前你怎么回退4次数给你看?--CHEM.is.TRY 2012年5月31日 (四) 11:44 (UTC)
更正一下。刚检查了一回历史记录,JSJSJS只举报过我一次,那次是邪教条目中,Snorri编辑与我发生编辑战,两次均有N次回退对方,管理员Kegns保护了条目,中止了编辑战;在此情况下,JSJSJS找到把柄,只举报我一人。而多次诬告于我的只有Aistsana。
一会儿是"举报过一次",一会儿是"两次均有",再度自证自己的常识水平.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3:11 (UTC)
看到连3都不会数的家伙也能大谈"逻辑和理智",简直是极大的讽刺.比起指责别人缺文明,不敢正视自己缺乏常识的现实真是更加可笑.也罢,毕竟是某个对Nature杂志的调查随口就评论道"科学人都是骗子"的中立天王,完全不意外.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2:28 (UTC)
我从未说过"科学人都是骗子"或类似意思,我自己是也有科学博士学位,也不可能如此说话。不知阁下为何要多次对我加以无端捏造?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2:47 (UTC)
我给出了自然杂志的"顶尖科学家90%以上不信神"的调查结果,你一开口就是"科学人就会胡编乱造"(对,你指说的就是自然杂志的文章),自己说过的话都能吃下去,如果你真是科学博士的话(虽然这简直是笑话),那我还真得从"你在自嘲"的角度相信你的言辞.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3:11 (UTC)
请你给出连接,让大家看看,我当时是如何说的。我从未说过你引用的“科学人都是骗子”。我现在要出门,晚上回来再一作答。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3:23 (UTC)
自己的话自己吃掉了还要别人帮你吐回来?自己去VIP存档找,我没有兴趣为你浪费翻存档的时间.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3:29 (UTC)
Jsjsjs是Aistsana的反法同好,我注意到Aistsana两次有意匿名(Aistsana向Jsjsjs说明了,是因为其给人盯上--显然这儿主要是指给我盯上,不得不匿名)以Aistsana常用一个IP身份,在其用户讨论页邀请其参与投票反法轮功,他欣然答应;对这样的亲密反法战友,如Aistsana还有意见才奇怪了! 我是比较累。主要是不忍心眼睁睁看着Aistsana利用执行编辑身份任意破坏维基。半年多来Aistsana从利用公视撤消的假新闻图片、推销文汇报梁立人文革式批判,再到无端捏造拿台独的钱;其对独裁暴政的任何反法谎言是捧如至宝到处推销。而对被民主法庭判为反法共谍者却辩称是留下丹心照汗青。颠倒黑白到这个程度,与薄熙来近两年贪60亿美元,却公然撒谎称他的家中没有任何个人积累,可有一比。 我明知尽管我很辛苦付出,人们未必都能理解。但既然我见到了Aistsana在中文维基如此扭曲是非之能事,想要对得起自己良心而已。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2:47 (UTC)
无比搞笑.让我想起它在小南页面的留言了,总是莫名其妙地扯上薄熙来,你和薄熙来是情人还是情敌是吗,怎么一刻不离地挂在嘴上?或者说你只是想让这个页面不能让大陆维基人进?真不是一般的可笑."被民主法庭判为反法共谍者",原来民主国家的法庭连"反法"都要审判吗,这又和所谓"共谍"有什么关系?那我还真得庆幸我是外星人呀,这也又一次自证你的"中立性".最后还大扯良心,一副"我即正义"的样子,却一定要逃避自己诬告别人的事实,我还需要做什么评判吗?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3:11 (UTC)
你自己问Aistsana吧,台湾十年来判过至少四个为对岸收集法轮功情报的台湾官员,许多台湾媒体有报导。另据华邮报导周永康的维稳经费去年小涨到5000亿RMB,超过军费开支,见钱眼开者的民主国家官员愿收集情报从周永康手中骗到百姓的血汗钱,也并非奇怪。所谓收集情报其实是把各媒体报导的公开资料送到大陆换钱而已,FLG也没什么情报可言,从这个角度来看,是有些冤枉。周永康骗百姓的钱,共谍则骗周永康。德国法庭也判过至少一个德国人。阁下可能一直在象牙塔中,什么事都凭想当然,是快变成外星人了。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3:19 (UTC)
越发搞笑,刻意把我说的"反法共谍"即使为真"反法"也并非关键要素给忽略了(难道他们不是收集轮子的情报就不会被抓?),然后又把我最后一句话给刻意无视了,我就直接问你吧,是又怎样?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就不是诬告化学君了?轮子的素行真是在你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反复地模糊焦点把WP:VIP版当成轮子厨版也真是太有趣了.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5月31日 (四) 13:29 (UTC)
最后声明:首先只举报你一人是因为3RR是你先挑起的,而且我也没注意到Aistsana她也有3RR;其他的内容请你好好读一下维基百科的中立原则。最近已经花了太多时间在各位轮子身上,现在马上就要考试,不打算再和你们耗下去了。不过如果想要继续拿维基百科来做宣传工具,我劝你们还是省点心吧。就此打住,不再回复。--CHEM.is.TRY 2012年5月31日 (四) 13:58 (UTC)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Ben.MQ 2012年5月31日 (四) 13:40 (UTC)
了解,感謝閣下的半保護措施。—Ai6z83xl3g留言2012年6月2日 (六) 09:34 (UTC)
  • 此新用戶的操作只有大量刪除本人的文章
  • 本人禮貌地問發生了何事,不回應,繼續大量刪除文章
  • 我的文章也在香港語文條目被大量修改,我專重別人不同意見,而但這些修改是真修改,我也沒改回自己的版本,而user:Tnt20120只是無故大量刪除,而不討論
  • 未經討論即大量刪除,而不是修改
  • 在本人未提出有來源香港富豪,資本來源時,維基經常有香港的快速發展是靠上海富豪,香港的富豪都是上海人,上海當時和nyc相約,顯然和事實不符,事實廣府,閩以外不足10%,其實主要靠廣府民系,閩民系和英國人
  • 此人所有的編輯都是大量刪除本人的文章 參看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Tnt20120
  • 發現人:Goodhope3留言2012年6月2日 (六) 02:05 (UTC)
  • 處理: 封禁五天--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4日 (一) 03:55 (UTC)
  • Aistsana编辑在User talk:Jidaosan上,对我作人身攻击,宣称我是属于“法輪功旗下派出”。目前在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从无判例说FLG派人如何;相反,已经发现和判处中共政法委收卖人员反FLG。这儿举台湾两例及加拿大一例。
  • 2002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厲開平,涉嫌蒐集列為機密的台灣法輪功資料,以電腦網路傳送到大陸。法務部後將厲開平記兩大過免職,並移送法辦。台官員洩法輪功資料遭革職. BBC [2012-1-4查閱]. 
  • 2004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逮捕了前國防部軍情局一名軍官,涉嫌收受中國大陸国家安全机关170多萬元,為中國大陸收集台灣法輪功成員名冊。前情報員扮共諜 求刑三年. 蘋果日報 [2012-1-4查閱]. 
  • 2010年加拿大權威新聞週刊雜誌Maclean's發表A Question ,f Influence論述加拿大法庭判決華僑時報敗訴及證實其受中共資助反法轮功 。 另据相关报导,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Catherine Mandeville 證實周錦興為中共代理时特別提到:“This is a case of the biter complaining about being bitten” (咬人者抱怨自己被咬)。
  • 去年圣诞前,我因注意到Aistsana肆意破坏维基中立,想要作一些更正,而参与编辑。并没任何人指派过我。我认为Aistsana所言构成对我的人身攻击。我个人认为加国法庭的判例可适用于此。愿管理员作出调查处理。如需要我的个人信息,我也可提供。我前几天即有此发现,本不想多事,但今天此编辑又在有意针对我发难。不得不作出举报。
  • 發現人: Marvin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02:22 (UTC)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阁下是指该用户的陈述涉及人身攻击和不当操作傀儡。我认为该陈述并不构成人身攻击,而是一个错误声称,对阁下不尊重,我已作出提醒。但希望阁下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先与对方沟通,如要求对方停止作出类似声称,交涉无效时才提报处理。至于操作傀儡,据我的认知,以傀儡帐号推荐自己创建或大幅修改的条目到WP:DYKC并不属于破坏,除非阁下能指出该用户利用傀儡回避回退不过三原则或作出其他违规行为,否则不算违规操作。我不明白阁下所引述的资料与上述两项编辑行为有何关系。所以,在未有其他理据,例子或进一步的解释前,不予封禁。而阁下早前曾于User_talk:Aistsana质疑他人的教育程度,我认为已构成人身攻击,希望阁下不要再提出类似质疑,亦希望阁下能尊重其他编者并释出善意。-Lakokat 2012年6月5日 (二) 05:29 (UTC)
反正我是知道我举报楼下的原因。貌似楼下之前有滥用VIP爆维基(该词衍生于爆吧一词)的行为?——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6日 (三) 04:27 (UTC)
  • 先謝謝樓上的提點。對於那個人要將「我過去在維基和個別人士有編輯爭議」拿到「現在」來作為封禁理由,實在失笑。又,「見其貢獻」的話,我的貢獻多為資訊上的增補和刪錯,跟此人那類「減輕改做減少」的水平是有分別的。還有,我想他上面的「理由」也構成了因人廢言和人身攻擊。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3:39 (UTC)
调换了。——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6日 (三) 03:21 (UTC)
  • 無綫電視週年誌慶活動編輯 · 讨论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该用户一直本沒有按維基化進行編輯,只偏執於自己之編輯版本,但錯漏百出,移除別人編輯不陳明其理由,意圖打編輯戰──本人在作出有關編輯、改動之前已在討論頁清楚交代問題點,但此君對此非但予以無視,還將他一直未有善用的這個版作為罵場,作出回退行為之同時甚至說出不友善之惡言(叫其他編輯者滾[44]);另,此人對於跟他有編輯爭議之人士每愛進行破壞性的報復行為,至少在有線第1台彭博電視兩個條目,此人的確做出疑似報復的回退行為,不問理由便將本人以及前編輯者所貢獻的資料給刪除掉,即使讓條目品質下降也在所不惜[[45]],此人經已屢次置自己於中心但鮮為大局著想,並將個別條目調校至不盡不實,為免墮進3RR之風險本人只能將此人的言行報告於此,望管理人員可對這種不成熟的表現予以制止。另外想要聲明一點是,本人進行編輯不會刻意登入,理由是自覺貢獻用不著留名,而維基一向容許ip編輯,規則如此就用不著以某某不登入造文章去妖化別人。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21:54 (UTC)
1:彭博电视的词条很久没更新,因此删去过期内容;2:有線第1台的词条内我对部分文字进行校对;3:Crazy Daisuke和IP党124.244.208.109的编辑是我看不明白而且是看不顺眼的编辑(有可能是地区差异)。——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6日 (三) 02:29 (UTC)
反駁D'ohruhi Suzumiya為自己的不肖行為抵賴──1.如彭博電視條目內容過時刪除個別章節當然沒問題,但從編輯歷史可證老兄你居然連一些沒有過時、並反映現時實況的內容(停播頻道)也刪掉,湊巧那段字卻是小弟撰寫的,顯然這是閣下的可疑;2.同樣的,有人「將有線第1台的词条為部份文字进行校对」,但此人對於「有線混入反白訊號於公共天線」和「用戶毋須使用機頂盒即可收看」兩點都給刪掉,這種「校對」非屬於「都是改作也是」這類的無聊編輯,但事前未經討論卻擅自刪除,這種所為實無異於破壞;3.「看不懂、看不順眼別人的編輯」就要改作「他才會懂」的版本,甚至不留一句交帶刪了就算?這是某君知識智慧有限還是太自我中心?無論如何,「因人廢言」對維基來說絕非好事。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3:53 (UTC)
  • 首先对crazyd君说一句:引用链接时用[]即可,不必[[]].
  • 然后是对D君(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叫了)的:你的编辑习惯的确很差,作争议性编辑时最好加上编辑摘要,要不很容易被人认为是故意破坏;我对这类条目并不熟悉,但我看这最多就是编辑争议,他所做的也不是破坏,在这样的前提下使用IP编辑本身并无错,不必为此指责更不该骂人;争议无法消解时请在讨论页讨论,或者直接去客栈征求共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6月6日 (三) 02:51 (UTC)
没时间写编辑摘要。——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6日 (三) 04:13 (UTC)
沒時間不是理由,任何人在這裡編輯都是無償地貢獻自己的私人時間,任何人的時間都很寶貴,我不認為閣下將自己的有限時間用作打編輯戰可以作為你「沒有時間寫編輯摘要」和不善用討論頁的理由。又,你對本人的人身攻擊和惡言相向也非維基所容。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4:36 (UTC)
(:)回應:可以在簿注里设置强制加入编辑摘要的。 -- Tusooa Zhu 2012年6月6日 (三) 13:21 (UTC)
  • 那位D君現在不但要打編輯戰,還稱「维基上最可怕的人是偏不登录领工却用一大堆IP装备自己的IP党军的人」,「不登錄領工」?還是領功?既然不登錄了,又怎樣領工/領功?未能為自己的問題解話開脫就只能訴諸這種低水平的筆伐?我很遺憾維基有這種人。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4:06 (UTC)
  1. 还有:叫我百谷虎山寨人,只不过之前签名改了。(——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6日 (三) 04:16 (UTC)
閣下既已成為管理員,我會期待你審視事情公平公正,某用戶的言行確實存在不肖之處,請為維基及普羅網民好好維護此地,而非對個別人士的言行視而不見。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4:41 (UTC)
烦请阁下回答我上面提出的两个问题。乌拉跨氪 2012年6月6日 (三) 06:15 (UTC)
上面已經清楚、具體說明有關用戶的不肖言行,作為管理員相信必然有良好的明辦能力,希望閣下不致於基於個別人士而選擇靈活調校你的道德尺,你建議我們看那維基百科:爭論的解決一頁剛好有張圖,[[46]],誰人「一直呆在金字塔的上面三層」?顯然是我,誰人又一直位處最低幾層?誰人的語言只流於辱罵別人、人身攻擊、對立、不溝通又無論點可言?管理員閣下,你可以無視那個人的所為?作為管理員,情何以憾?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6:44 (UTC)
一个“滚”字,我并不认为是所谓的人身攻击,这属于不礼貌。其次,你并没有对这个用户进行警告,封禁不是惩罚手段。最后,别人对你们的争吵有自己的看法与理解,你可以作出解释与辩驳,但也请你注意你不是圣人,你并不位于任何的至高点上。乌拉跨氪 2012年6月6日 (三) 07:00 (UTC)
管理員先生,當然那絕非僅「一個滾字」,他的全句是「CB,Crazy Daisuke快滚!」維基向來不容許「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再講,從下面此君的一番話「怎樣相信大家都看過黃世澤和crazy daisuke、我和crazy daisuke及大家和crazy daisuke的口水戰吧,維基是不歡迎噴子的......」噴子一詞被連到去白目這條目,管理員先生如果將之理解為不屬人身攻擊,你的道德準繩和執法品質會叫我很懷疑。最後,作為管理員的責任和要求大家也清楚,是要維持公平中立,可是閣下要離題並加入個人情緒定調某某是不是聖人,就不見得切合你的身份;又,從來我都是以理服人和討論,你要對此無視也不成問題,但就請你不要偏頗,對於辱罵別人、人身攻擊、對立、不溝通......作出這種種下等言行的人,將他視而不見絕非聖人對罪者的寬恕。crazy>d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8:49 (UTC)
既然你没有新的证据,那么我不会改变我的处理。至此不再做回复。你也可以寻求其他管理员做复核。乌拉跨氪 2012年6月6日 (三) 10:42 (UTC)

--乌拉跨氪 2012年6月6日 (三) 10:43 (UTC)

我曾经见证过印尼IP党对多个词条的破坏(详见我的讨论页),知道他们的破坏形式,所以回退香港有線電視的部分内容。但是其他词条的更新或删除过期信息或者校对文字不行吗?为什么你要一不是以“錯漏”或者其他原因回退?!我惹你什么了!——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10日 (日) 09:16 (UTC)
我們沒有必要理會誰是「印尼IP党」以及他們怎樣「惡名遠播」(這也不過是出自你口,而我也常被你人身攻擊說是白目,要計較起來你也不見得站在道德高地),重申:如用戶Mraandthebigbrother你的回退行為只著眼於是否個別人士所編輯而非考慮條目資訊是否真確,那只反映閣下是在因人廢言,而你的回退行為也對條目擴充並無任何正面意義,相反只看到閣下在破壞條目。而上面已經提及閣下的問題所在,沒有人要對閣下作出歧視,然而你的言行不當就理應受到譴責。又一如在彭博的官網以及該條目在英文和日文維基都有很多證據和可供參考的資訊,對於收視情況如個別地區頻道的停播也有詳細記述,還有有線電視第1台J2等,閣下的強行移除的回退行為若只基於一人私慾而非事實,又或者,閣下可能是無心之失但連本身沒問題的章節都因為你的回退而遭消滅,這就是你造出來的錯漏,置大眾知的權利於不顧就是自私行為。crazy>d留言2012年6月10日 (日) 09:27 (UTC)
已在楼上的用户页说明。——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11日 (一) 04:28 (UTC)
樓上的用戶Mraandthebigbrother,你作為被投訴者、也就是多場爭議的始作蛹者,你非但未有覺悟,反而單方面強行將討論結束[50],企圖阻止其他用戶討論其言行,並在方針頁將他人質疑你的撤謊、無中生有惡意中傷他人以及自己所發動的編輯戰都予以「河蟹」,企圖毀屍滅跡,加上你自己提名自己企圖奪得甚麼「維基榮譽」[51],你的做法是不是有點卑鄙?crazy>d留言2012年6月11日 (一) 06:43 (UTC)
(!)警告:警告D'ohruhi Suzumiya切勿刪除其他維基人的留言,此做法已經是違反維基守冊,是故已經被回退了;亦提醒D'ohruhi Suzumiya,討論模板並非如此使用,亦非由任何單方面強行添加、從而結束討論。最後,我建議兩位爭議者於互相客棧中進行討論,此條目主要為報告破壞之用。CVS留言2012年6月11日 (一) 07:21 (UTC)
- 本人於該條目的多次回退主要針對某君當時在該條目屢次進行破壞,而且,本人回退某人前早已在討論頁先作討論 (就是這位發現人gakmo君也沒有怎樣討論過條目的事情,僅表態但就沒陳明其理由,本人對這種不重討論不求共識的編輯態度,深感無奈和憤慨。),完全基於維基尋求共識方針,但破壞者一直擺出不欲溝通的態度,該人當時也未有回應本人對其編輯的質疑,只是一味的回退。
- 有維基人也曾要求該人不討論也該善用編輯摘要,但該人卻回應人家「自己沒時間寫編輯摘要」,但在他不斷進行回退期間卻多次「善用」編輯摘要欄 (叫別人滾和作出人身攻擊),也跑到別人的討論頁恐嚇他人。該人的破壞和恐嚇行為已經嚴重擾亂維基,實在應該制止。
- 本人早已陳明使用ip編輯的理由,而在這"當前的破壞"需要登入編輯,眼見有人在不同條目進行破壞,本人對此予以回退,事實上,就算本人多次回退也是使用ip,若我有意3RR也用不著特意「又出又入」做這些小動作,基於此,將我未及登出說成是「使用傀儡規避3RR」,這種妖化別人之說實是因人廢言。
- 本人很懷疑這位發現人對本人是次的「舉報」是基於惡意,因某人現正受到封禁懲處。再者,發現人到現在才能「發現本人有3RR」,不禁疑問,發現人為何當時又未能發現並舉報同樣進行3RR的另一方?請問這是公平還是偏頗?crazy>d留言2012年6月13日 (三) 10:36 (UTC)
(:)回應,純粹基於條目歷史作出提報。有關編輯不屬於惡意破壞,而是編輯戰,不應豁免3RR。再者,提報不一定代表會受理,是要由其他決定如何處理。最後,請不要對別人惡意推定,謝謝。--Gakmo留言2012年6月13日 (三) 15:56 (UTC)

(!)意見:該人在自己頁面掛上維基執行編輯,但在維基百科: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查無此人。--Outlookxp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04:37 (UTC)

又修改了很多条目,把通顺的语句改成不通顺的,我已经尽数回退,请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2日 (二) 01:26 (UTC)
永久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4日 (四) 00:55 (UTC)

其中,Гздавидуонг對話頁 | 用戶貢獻)和Smashing對話頁 | 用戶貢獻)這兩個傀儡用戶都是在最近24小時内於同一公用IP創建。

此外,АТМ-1對話頁 | 用戶貢獻)、Future 2040對話頁 | 用戶貢獻)、以及唯积摆颗鲜为人知的故事對話頁 | 用戶貢獻)這三個用戶都與KO.2對話頁 | 用戶貢獻)無關,這三個破壞者都不是本人,應該是另有其人。請管理員更正錯誤,絕對不要以KO.2傀儡的名義封禁。

用戶KO.2的主頁面是英文維基百科,其他所有文字的維基百科頁面已經重定向到英文維基百科,有留言請自行移動至英文討論頁,否則作清空處理。

最後,請全體濫用權力的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注意,除非你們膽敢永久封禁中文維基百科用戶KO.2,否則KO.2的用戶頁面被刪除幾次就會被重建幾次,被篡改幾次就會被回退幾次。

  • 多條條目,詳情請隨意抽查其編輯紀錄。
  • 從五月十五日至今,日日都有無理由地刪除條目內容、模板,並且進行無聊的編輯〈例如將正確的資料性數字轉換成錯誤的數字〉;本人於本月九日已經對其作出過警告,然後無效,有請管理員從速處理。
  • 發現人:CVS留言2012年6月16日 (六) 12:09 (UTC)
  • 處理: 封禁五天--Lakokat 2012年6月16日 (六) 13:36 (UTC)
我要亚亚已经永久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8日 (一) 01:14 (UTC)
  • 很多,见其贡献。
  • 大量加入垃圾链接,请求加入链接黑名单,包括elderly-home.net、interior-design-site.info、28sme.com、babyhk.com、s-m-e.biz、chokguy.com、csn23.com、seohk.org、wedding1314.info、seohongkong.net、business-center-site.biz、17matching.com
  • 这些域名都不用钱的么?
  • 发现人:MakecatTalk 2012年6月18日 (一) 08:48 (UTC)、同舟留言2012年6月18日 (一) 08:54 (UTC)
  • 处理:链接列入黑名单。乌拉跨氪 2012年6月18日 (一) 16:47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6月15日 (五) 14:02 (UTC)之前加入的。

永久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21日 (四) 14:35 (UTC)

可参见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氪跨拉乌@zh.wikipedia--2011wp留言2012年6月20日 (三) 09:37 (UTC)

请求封禁这些账号

--2011wp留言2012年6月21日 (四) 00:33 (UTC)

  1. 回到三國:Specialgood過去曾經使用的傀儡User:Images貢獻User:Maxdik貢獻完全一模一樣
  2. 陳展鵬:Specialgood過去曾經使用的傀儡User:Unfairking貢獻User:People92貢獻完全一模一樣
  3. 名媛望族:Specialgood過去曾經使用的傀儡User:Renewnew貢獻User:People92貢獻完全一模一樣
  • User_talk:Mraandthebigbrother編輯 · [[Talk:User_talk:Mraandthebigbrother|讨论]]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發現用戶Mraandthebigbrother早前在其討論頁面以連結方式公開披露本人個人資料[55],當中包括本人的相片、電話、電郵、工作、網誌等等,並對當事人相貌等評頭品足,相關涉及本人隱私的問題章節至今仍被羅列於其討論頁上。此人在維基與本人有編輯爭議,理應以討論和尋求共識的方法解決,但此人從沒善用溝通管道,反而如此披露本人個人資料,本人有感此君的所為完全屬於惡意並已經構成報復,也嚴重侵犯別人隱私──在網上某地方公開不代表本人願意於別個地方被人擅自公開,本人個人資料亦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法律所保障。Mraandthebigbrother此君竟肆意將他看不過眼的人予以這種「懲罰」,另方面,此人過去一直無視討論屢起爭議,更甚是此人早前「自己提名自己」推薦自己去做甚麼維基編輯,而居然有管理員容許並接納這種問題人事得到這種榮譽,請問大家,這成甚麼世界?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14:56 (UTC)
  • 處理:
    • 本页只处理近期的破坏。
    • 对于已张贴的个人隐私资料,将删除相关内容和修订版本,如有疏漏请回报。
    • 维基荣誉,所有申请者都是自己提名自己,且只要编辑次数与创建条目达标就可授予,特此说明--Kegns 2012年6月25日 (一) 15:34 (UTC)
      • 根據維基百科:騷擾#張貼個人資料,「在維基百科,除非張貼他人資料是無意且不具惡意的行為,否則僅憑試圖張貼他人資料已經足夠使公開資料者被立即封禁。」[56],本人隱私固然受到侵犯,但我想僅僅將相關涉及隱私的字句移除不代表事件得到解決,特別是在滋事者可以逍遙法外,以及殺人放火竟然喜獲金腰帶,本人不認為這個屢次滋事的人兄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受到袒護,這會對很多維基人都不公平。而且僅以編輯數就可達成編輯門檻而不考慮其操守的不濟,實屬反智。crazy>d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15:46 (UTC)
      • 此人剛以「樓主的聲譽大家都知道。況且大家都想用不同的方法圍觀樓主。」企圖為自己開脫,敢問各位維基是否真的變成一個人治的地方,此君明顯現在還以為自己沒錯,覺得「大家都想知道」就可以這樣做,實在可怖。crazy>d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16:32 (UTC)
影武者早已被封禁,所以删除上面的被投诉用户名单。——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26日 (二) 02:14 (UTC)
只是校对了一下Crazy daisuke的编辑,还有你的编辑里有些内容已在条目里有说明了,不用重复。——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25日 (一) 16:42 (UTC)
事實是,你並不只是「刪除重覆的資料」,而是將大量章節移除,討論頁早已陳明,但你依然堅持加入一些並不反映現實的錯漏資料,更何況甚麼部分是重覆?所謂的重覆又一定要移除嗎?你的舉動根本就是WP:STALK,而且你完全不基於前文後理經常作出生硬的編輯破壞,實在煩厭。crazy>d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16:59 (UTC)
我真忍不住要说一句,mra,你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才会收手?之前也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别人劝架多少回(有几次我也有劝架),你有改过吗?根本是在空耗劝架者的善意!即使不说你的用语和态度,有编辑争议的时候不会善用讨论页和编辑摘要,非要等到临近编辑战别人去WP:VIP举报的时候才跑过来解释,这样会让人觉得有诚意么?这次甚至还贴他人个资,我不管crazyd先前怎样,也不管管理员会怎么处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crazyd真的打算为此起诉你,他的诉求是会被法院接受的(无论是根据wp服务器所在的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又或大陆与香港的法律,若你不信我自可引述),连违法的事情都干出来了,你到底还打算怎样,你真想重蹈影武者的覆辙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想"的话,那就继续做下去吧,即使管理员不管(如果开此先例是很可怕的),法院一样会赏你个痛快的,到时我也只能看着你上社会新闻版了.好自为之. - the Messenger Dr.Cravix ♬La Pluie 2012年6月26日 (二) 05:03 (UTC)
不会走KAGE黄世泽大帝的老路。Crazy Daisuke连我在保持原有条目框架下的编辑,偏偏不在下面增加高清化后的节目安排,反而回退了。关闭讨论。——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26日 (二) 06:03 (UTC)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編輯 · [[Talk: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讨论]]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志
  • 多次濫用「Talkendh|dispute」模板,此人一直沒有善用各種討論渠道,直至別人在本版提告,此君亦未能為自己的作為解釋,甚至在多次爭議未決之時單方面「關閉討論」,企圖將自己的惡行隱屏,並誣告舉報他的人,其編輯及待人處事態度可惡。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6月26日 (二) 09:21 (UTC)
  • 處理:
我人肉你是没有恶意或好意,只是提供背景资料。反正维权也好,威胁也好,只要一提起以法律的形式对用户进行诉讼,你就跟黄世泽大帝一个下场:(永封)。——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25日 (一) 17:16 (UTC)
首先,你沒資格說三道四!屢犯歹行,被人投訴才聲稱自己「當時沒有惡意」?你豈不永遠站在道德高地而永遠不倒?但可惜根據維基百科: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以你過往的所作所為,根本早就要被打落十八層。更何況,連我的電郵電話微博也公開,這些都是我的「背景資料」?你是真傻還是假癲啊?就算這又可以有甚麼好意可言?「在維基百科,除非張貼他人資料是無意且不具惡意的行為,否則僅憑試圖張貼他人資料已經足夠使公開資料者被立即封禁。」!!你在當時還肆意對我的照片評頭品足,難道這也不算是惡意?維基為何可以縱容這些人留在維基、敗壞維基?crazy>d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17:28 (UTC)
这叫讽刺懂不懂?——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6月25日 (一) 17:30 (UTC)
毋須理會你有何解釋,你的行為不只在維基犯禁,現實社會中也是在衝擊法律,沒有人會容許你繼續胡作非為!crazy>d留言2012年6月26日 (二) 09:23 (UTC)
  •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