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厚,山东省章邱县(今章丘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刘秉厚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第六十六名进士。咸丰年间任贵州司主事,同治三年(1864年)升江南道监察御史,官至户部掌印给事中。曾对审理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案的张之万进行参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