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芬(英语:FUNG Chi-Fen;约1907年—1962年[1]),广东新会人,香港粤剧编剧家,唐涤生的师傅,曾写下《胡不归》和《情僧偷到潇湘馆》等家传户晓的粤剧名作。

冯志芬
编剧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新会
出生约1907年
逝世1962年
广东劳教场

生平

冯志芬,广东新会人,出身书香世家,自幼喜欢中国古典文学,精通诗词。曾在广州市思恩中学当教师。[2]

1931年,他曾当编剧家梁梦的助手,协助编撰名剧《火烧阿房宫》,之后加入薛觉先的“觉先声男女剧团”任“开戏师爷”。当时“觉先声”已有麦啸霞当开戏师爷。至1930年代后期,因为麦啸霞电影、粤剧、写作三栖,冯志芬成为了“觉先声”的主力师爷,也当上了唐涤生的师傅,其后更被誉为1930年代最重要的开戏师爷。[1]

1939年,冯志芬为觉先声剧团写下由薛觉先、上海妹及半日安开山主演的名剧《胡不归》,成为家传户晓的粤剧经典,历演不衰,风行超过70年,直至2017年仍传演不辍[3][4]

1947年,冯志芬为何非凡的“非凡响剧团”编撰取材自《红楼梦》的粤剧《情僧偷到潇湘馆》,轰动一时,在香港创下连续演出44天的纪录。[5]

1948年3月,冯志芬分别控诉两间戏院侵权,未得其授权下放映他持有版权的电影。他控诉湾仔国民戏院侵权放映《冤枉相思》影片,要求赔偿一千元。另外,冯志芬亦控诉德辅道中新世界戏院侵权放映《妻娇郎更娇》及《何处是侬家》两部电影,同样要求赔偿一千元。[6][7][8]

1949年后,冯志芬由香港返回广州定居,1957年反右运动中被误划为“右派分子”,1959年被撤去中国戏剧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职务并开除出会。最后被送到劳教场进行“劳改”,约在1962年死于广东的劳教场。[9][10]

作品

编剧

  • 胡不归 (1940)
  • 冤枉相思 (1947)
  • 妻娇郎更娇 (1947)
  • 胡不归(下卷) (1947)
  • 二八娇妻一岁郎 (1952)
  • 胡不归 (1958)

配乐

  • 续白金龙 (1937)
  • 一曲魂销 (1939)
  • 半面西施 (1939)

参考文献

  1. ^ 1.0 1.1 陈守仁. 開戲師爺的浮沉─《一頁飛鴻》戲劇研究文章. 2016-03-08 [2018-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古冈. 《廣東戲劇史(紅伶篇之一)》. 香港: 粤剧研究计划: 页99–100. 1999. ISBN 9789621600929. 
  3. ^ 8月18-20日晚將在香港上演粵劇名劇《胡不歸》和折子戲專場. 中国粤剧网. 2017-08-11 [2018-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孖汪明荃演出《胡不歸》 羅家英:今日有床戲. 明报. 2017-11-07 [2018-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陈守仁编. 《香港粵劇劇目概說(1900-2002)》.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2007 [2018-02-20]. ISBN 9789628104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粵語片《寃枉相思》版權引起訴訟 馮志芬要求賠償一千元. 香港工商日报. 1948-03-03 (中文(香港)). 
  7. ^ 馮志芬控訴新世界戲院 侵佔原著版權案 須候薛覺先作供 控國民戲院案今晨續審. 华侨日报. 1948-03-05 (中文(香港)). 
  8. ^ 馮志芬控訴兩家影戲院候 覺先作証. 华侨日报. 1948-03-05 (中文(香港)). 
  9. ^ 粵劇名編劇家馮志芬 遭受穗共誣陷下獄 因不受利用及堅持所定編劇費 致觸中共之怒先行鬥爭再拘捕. 香港工商日报. 1961-07-18: 3 (中文(香港)). 
  10. ^ 王赓武. 《香港史新編(增訂版)》. 香港: 三联书店. 2007. ISBN 9789620438851.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