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光
生平
李寶光於抗日戰爭期間曾歷任晉察冀邊區完縣婦女抗日救國會宣傳部部長、三分區(專區)婦女抗日救國會主任、北嶽區婦女抗日救國會代理主任,北嶽區抗聯婦女部部長,晉察冀邊區抗日救國聯合會婦女部長,晉察冀邊區婦女抗擊日救國會執委等職。1944年赴中央黨校學習。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又歷任解放區民主婦聯籌備會委員、晉察冀邊區民主婦聯主任、淶水縣委副書記、開封市民主婦聯籌委會主任、中原區婦聯籌委會主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出任河南省民主婦聯主任,中南局婦委委員,中共中央婦委委員,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副主席,中共河南省委副書記、書記,鄭州市委第一書記,鄭州市革委會主任等職。1983年後還曾任中共河南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等。此外,她還是第三、六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七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1]。
家庭
參考文獻
- ^ 中國婦女管理幹部學院 (編). 《古今中外女名人辞典》.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