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Antigng/飛莫魚然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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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關注度到期,跨維基破壞者的個人spam頁面。
- (×)刪除:到期——Exlaser(留言) 2016年5月14日 (六) 05:15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連某著名的侵權百科都沒有他的傳記。創建者User:Dsfsswec曾註冊大量傀儡,長期從事跨維基宣傳破壞。其有一個傀儡帳戶名叫User:飛莫魚然,據此不排除是其本尊進行個人宣傳的可能。該人的傳記在英文版被刪除了N次,又第N次創建。有鑑於此,若經投票被刪除,建議對該頁面進行白紙保護。另請參見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Dsfsswec。--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6年5月14日 (六) 06:17 (UTC)
- (×)刪除,廣告,自我宣傳。--158.69.212.21(留言) 2016年5月14日 (六) 07:27 (UTC)↑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意見:奇怪了,難道維基百科的手機版不能使用自己的帳戶?--158.69.212.21(留言) 2016年5月14日 (六) 07:29 (UTC)
- (×)刪除,同158.69.212.21。(158.69.212.21就是我)--Qinyongr 「給我留言 」「歡迎加入 #cvn-zh-scan」 2016年5月15日 (日) 07:58 (UTC)
提刪者給出的理據是「關注度到期,跨維基破壞者的個人spam頁面」。「關注度到期」是有效的刪除理由,這個理據是否成立呢?需要論證才能給出,尤其是在條目有參考文獻的情形下。可惜提刪者沒有給出論證。「跨維基破壞者的」不是刪除理由,誰創建的和條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兩碼事體。「個人spam」是刪除理由,但是條目的長度、引用和行文風格不支持這一理由。
該討論得到了額外三個刪除意見。其中第一個意見和第三個意見基本上是廢話。看第二個意見,論證「缺乏關注度」竟以「百度百科沒有條目」為論據,這大概屬於超級WP:OTHERCRAP。闡述條目的創建者是長期破壞者,濫用傀儡,又犯了對人不對事的錯誤。最後enWP刪除條目的理由是en:WP:G5,眾所周知,中文維基百科廢掉了這一準則。
既然如此,為什麼我不將這個條目提交DRV呢?因為事實上,它確實不符合WP:GNG或者SNG。後者不必說了,拿WP:BIO一條一條對就能發現。對前者,條目中引用的這個網易的來源原始來源是中國民生時報網,查閱其他一些轉載相同信息新聞網站都有註明來源中國民生時報網或來源互聯網,鑑於此人是中國民生時報網的專欄作者,無法保證此來源的獨立性。通過新聞搜索找尋(此人和我同齡,前年才出名,應該不會有線下來源的問題。),發現其他一些來源要麼標明了此文屬於登載的商業信息、文化公司的新聞稿,要麼沒有深入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