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材 (清朝)

黄国材(?—1731年),清朝政治人物。

监生出身。康熙十八年,任内阁中书。康熙二十二年,任都察院都事。康熙三十六年,升任湖广汉阳府知府。康熙四十年,改广东雷琼道[1]。康熙四十三年,任广东按察使司按察使[2]。康熙四十八年,转广西布政使司布政使[3]。康熙五十一年,任广西布政使[1]。康熙五十六年,改任贵州巡抚[1]。康熙六十一年,升任鸿胪寺卿[1],督理子牙河务。康熙六十一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衔,升任福建巡抚[4]。雍正四年,任正蓝旗汉军都统、兵部侍郎协理、正黄旗汉军都统。雍正五年,任兵部尚书、以正黄旗汉军都统署,兼署刑部尚书,任工部尚书[1]

参考文献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34号
  2. ^ 圣祖仁皇帝实录 ,217卷 ,193
  3. ^ 圣祖仁皇帝实录 ,238卷 ,379
  4.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58922号
政府职务
前任:
吕犹龙
清朝福建巡抚
1722年上任
继任:
毛文铨
前任:
李永绍
清朝工部尚书
1727年8月-1729年5月
继任:
李永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