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北魏女性人物,嫁给乐部郎胡长命为妻。
张氏事奉婆婆王氏非常恭谨。太安年间,京师禁酒,张氏因为婆婆年老有病,就私自酿酒,为有司所纠弹。王氏到官府投案:“我年老有病需要酒,在家私酿,是我王氏所为。”张氏说:“婆母年老有病,我张氏主管家事,婆婆不知酿酒,其罪在张氏。”主管官司的人对此存疑,不知怎么办。平原王陸麗上奏皇帝,魏文成帝感义而赦免了她们。[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