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云
中國政治人物
邢云(1952年3月—),男,汉族,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
邢云 |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 |
任期 2012年2月—2016年1月 | |
主任 | 王君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6年12月—2011年11月 | |
前任 | 胡忠 |
继任 | 李佳 |
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1年12月—2006年12月 | |
前任 | 胡忠 |
继任 | 莫建成 |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1年9月—2001年12月 | |
前任 | 新设 |
继任 | 郭子明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2年3月(72歲)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
政党 | |
亲属 | 邢燕菊 |
母校 | 内蒙古工业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
生平
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副书记、盟长。1996年10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2001年9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书记。2001年12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2012年2月,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副主任[1]。2016年1月,卸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
2013年,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蒙古地区代表[3]。
2018年10月25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4]2019年4月29日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5]。
2019年8月1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邢云受贿案。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邢云自1996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调整或晋升职位,直接收受或通过近亲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超过4.49亿元。邢云当庭认罪悔罪。[6]12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邢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邢云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邢云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7]。
參考文獻
- ^ 邢云、杭桂林、吴团英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2-02-20 [2014-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6).
- ^ 邢云、赵忠辞去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澎湃新闻. 2016-01-28 [2016-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5).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邢云.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2).
-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10-25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被控受贿超4.49亿. 央视新闻. 2019-08-15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收受财物4.49亿余元,邢云一审获死缓. 第一财经. [2019-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
前任: 胡忠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6年12月-2011年11月 |
繼任: 李 佳 |
前任: ? |
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员会书记 2001年12月-2006年12月 |
繼任: 莫建成 |
前任: 新头衔 |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书记 2001年9月-2001年12月 |
繼任: 郭子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