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之國
明太祖制定不會向周邊15個鄰國侵略的國策
(重定向自不征之国)
不征之國是明朝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所提出的政策,宣称“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宣佈不會征服十五個鄰近國家,以維繫與這些國家的和睦朝貢關係,同時促進各國間貿易發展。[1]
背景
明軍將蒙元軍事勢力趕出中原後,仍需要駐守大量兵力以防蒙古反擊。另一方面,帖木兒帝國中斷了明朝與其他國家貿易的絲綢之路。因此,明太祖決定承諾不會對鄰近國家(如朝鮮國、安南國、日本國、大琉球國、小琉球國等)使用軍事力量,同時於明州、泉州、廣州設市舶司,以促進與這些國家的貿易發展。
不征之國列表
需注意的是,明太祖時期國都設於南京,此時的方位相較於南京地位而言;
執行情況
明太祖執政期間並未有派軍征討任何一地。
明成祖執政時,安南陳朝權臣胡氏篡位並瞞請明廷冊封。陳朝遺臣面聖奏稱胡氏謀逆,胡朝前倨后恭藉口迎回前朝王孫伏擊明軍掠走陈添平並凌遲處死,成祖大怒,出兵征服並設交趾都布按三司納入管轄。
明宣宗執政時,永樂十六年時安南反明爆發的蓝山起义情勢逐漸不利於明軍。支棱昌江之戰,明軍大敗,主將柳升中伏身亡。明廷冊封陈暠為安南國王,明軍撤出安南。
註釋
- ^ 袁灿兴. 朝贡、战争与贸易-大航海时代的明朝. 天喜文化. 2022-11. ISBN 9787545572292.
- ^ 大琉球. コトバンク.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明代になると,〈小琉球〉の呼称で台湾は呼ばれ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