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之国
明太祖制定不會向周邊15個鄰國侵略的國策
不征之国是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所提出的政策,宣称“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宣布不会征服十五个邻近国家,以维系与这些国家的和睦朝贡关系,同时促进各国间贸易发展。[1]
背景
明军将蒙元军事势力赶出中原后,仍需要驻守大量兵力以防蒙古反击。另一方面,帖木儿帝国中断了明朝与其他国家贸易的丝绸之路。因此,明太祖决定承诺不会对邻近国家(如朝鲜国、安南国、日本国、大琉球国、小琉球国等)使用军事力量,同时于明州、泉州、广州设市舶司,以促进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发展。
不征之国列表
需注意的是,明太祖时期国都设于南京,此时的方位相较于南京地位而言;
执行情况
明太祖执政期间并未有派军征讨任何一地。
明成祖执政时,安南陈朝权臣胡氏篡位并瞒请明廷册封。陈朝遗臣面圣奏称胡氏谋逆,胡朝前倨后恭借口迎回前朝王孙伏击明军掠走陈添平并凌迟处死,成祖大怒,出兵征服并设交趾都布按三司纳入管辖。
明宣宗执政时,永乐十六年时安南反明爆发的蓝山起义情势逐渐不利于明军。支棱昌江之战,明军大败,主将柳升中伏身亡。明廷册封陈暠为安南国王,明军撤出安南。
注释
- ^ 袁灿兴. 朝贡、战争与贸易-大航海时代的明朝. 天喜文化. 2022-11. ISBN 9787545572292.
- ^ 大琉球. コトバンク.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明代になると,〈小琉球〉の呼称で台湾は呼ばれ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