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法律于2011年6月3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简称行政强制法
公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
施行日期2012年1月1日
法律效力位阶普通法律
立法历程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现状:施行中

立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第一条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2]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最后一条是“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2]

参见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06-30, Wikidata Q18841343 (中文) 
  2. ^ 2.0 2.1 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11年6月30日 [2021年4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