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使司,簡稱通政司,始設於明朝,為皇帝與各部門之間的收發出納機關,處理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清朝沿置,屬於輔助部門。該機構控管各行省題本,除了負責校閱外,也在未呈送前,先送內閣。登聞鼓院在西長安門,小廳三間,東向傍一小樓懸鼓讓冤民擊打。
明朝通政使司設正三品通政使一人,正四品左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謄黃右通政一人,正五品左右參議各一人,其屬經歷司正七品經歷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1]。
清朝仍設有通政使、通政使司副使、左右通政、通政司參議等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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