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棠,字思召,号练溪,直隸丹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進士。授桐庐县知县,调任金华县,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广东道試监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實授。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陕西,七年(1528年)由監察御史陞任江西南昌府知府[1]。历任庆远府、衡州府知府,十三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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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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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桐廬縣知縣 正德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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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楊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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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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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慶遠府知府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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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葉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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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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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衡州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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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楊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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