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孔嘉
生平
其父以弱病死[1],與名绅吴养春世仇[2],吴孔嘉將其父之死歸咎於养春。早年寄居黄山祥符寺讀書,在帐上写满了“死”字,天启五年(1625年),余煌榜進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编修。参与编修《光宗实录》。因参修《三朝要典》的编撰,被列为閹黨。誣陷吴养春“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此為“黄山案”,最後吴养春等人皆慘死獄中[3]。崇禎時,魏忠賢(閹黨)倒台,吴孔嘉被黜為民,居歙县曲水園,长年闭户不出。康熙六年(1666年)死。
清人许楚有《清故前翰林院編修天石吳公行狀》,述其生平甚详,载《青岩集》卷十,清康熙五十四年許象縉刻本。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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