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輔,字元素[1],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吳邦輔襲父吳孟明職,理北司刑[2]。崇禎末年,給事中姜埰、行人司副熊開元以言事同日被下詔獄,崇禎帝欲處死兩人,吳邦輔故意延緩。崇禎帝稍微解氣后,令嚴訊主使者。邦輔乃上訊勸阻,詔改為杖百,二人因此免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