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默
吳默(1554年—1640年),字因之,直隸吳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壬辰進士。官至太僕寺卿。
吳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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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卿 | |
籍貫 | 直隸吳江縣 |
字號 | 字因之 |
出生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 丁巳(1557年)九月初七日(履历便览) |
逝世 | 崇禎十三年(1640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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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名,二甲第三名進士[1][2]。授禮部主事,历礼部郎中,迁尚宝司丞,进少卿。歷官至太僕寺卿。崇禎十三年(1640年)卒[3][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2703:吳默,字因之,吳江人。萬曆二十年會試第一,授禮部主事,改通政司参议,历左通政,擢太仆寺卿,以病免,崇禎十三年卒,年八十七。
- ^ 《苏州府志》:吴默字因之,兄之勇以经学名。默好静悟,读书古寺,每循几夜行,明发复危坐。万历二十年会试第一,授兵部主事,历礼部郎中,迁尚宝司丞,进少卿。旧制,玺卿班在词臣前,已渐失其初,默毅然建议复之。改通政司参议,历左通政,擢太仆寺卿,以病免。崇祯中卒,年八十七。初吴江知县刘时俊以漕卒鼓噪为淮抚李三才所劾,默素闻时俊贤,为讼言于朝,吏部尚书孙玮用默议,仅夺时俊俸二月,而默卒不令时俊知也。晚徙家吴门,是时缙绅文震孟、姚希孟、举人朱陛宣、张世伟、杨廷枢辈并以文章气节重乡里,默恒为之首,巡抚以下时造请其门,民间利病知无不言,然性褊急,不能容人,以疑出其继妻,箠其子至死,议者亦以疵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