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名 (日本稱號)
(重定向自唐名 (日本官制))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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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唐名 |
假名 | とうめい、とうみょう、からな |
平文式罗马字 | Tōmei, Tōmyō, Karana |
8世紀前期,《大宝律令》、《養老律令》頒佈,整備二官八省以下職制,制定百官的職名,以唐式職名作為部署名的一種雅稱。沉醉唐風文化的藤原仲麻呂(惠美押勝)掌握政權。天平宝字2年(758年),將所有官職強行改為唐名(仲麻呂自行新設的紫微中台相等於皇太后宮職稱為紫微令)。天平宝字8年(764年)仲麻呂失勢後回復舊稱,之後被用作於官職的別名及雅稱。奈良時代後半至平安時代出現各種的令外官,唐名再被使用(設立藏人頭、檢非違使等令外官)。
唐名按照官職的身份、職能,置換對應中國歷朝的官名,由於中國不同朝代對相同或相若的官職有不同名稱,有時一個職位會有多個唐名。
這些唐名,與中国王朝職制並非完全一致,亦並非根據官職的名字,很多官職都有多個唐名,相對不同官職有相同唐名的亦不少。在除目上朝廷正式官位並無記載。在書簡、日記、漢詩、軍記物等非正式文書經常被使用。明治時代內閣制度成立後,律令制名實並亡,然而新設的內大臣(律令制下內大臣的不同職位)稱「内府」、枢密院稱「枢府」,根據唐名傳統的命名方法剩下的簡稱仍然存在。總理大臣簡稱為「首相」、外務大臣簡稱為「外相」,到現在仍然存在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