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律郎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協律郎職能通常為朝廷祭祀的輔佐官員,為基層編制之一,設置於太常寺的中央機構祭祀事務官署。

漢代協律都尉漢武帝李延年善新聲變曲,始置此官。改称协律校尉北魏以後,各朝都設有協律郎。唐代為八品上,明代為正八品。吳元年(1367年),朱元璋太常司,其屬有協律郎,召冷謙作為協律郎。在清朝之位階為正八品,屬樂部。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隋唐五代时期,设有“试协律郎”的虚衔,拥有此头衔者不需要在京城承担协律郎的职责,而是在外地幕府任官。

腳註

参考文献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