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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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首次設立国子学﹐置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隋文帝大業三年(607年)始置司業一職,取《禮記》“乐正司业”之义,谓之主管世子学业教育。[1]为国子监的副长官,员额一人。唐朝貞觀六年復設司業,员额二人,从四品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改名少司成,咸亨元年(670年)恢复旧稱。北宋初年承五代后周之制﹐设立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配置司業一人,正六品。金朝配額一人,升为正五品。元朝配額二人,仍为正五品。明朝配額一人,改为正六品。
清朝
清朝,配置於朝廷之輔助部門,名額共三人,满、蒙、汉各一人。品等為正六品,主要從事教學考試官學等事務。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并归学部。清亡之後,該官職永遠廢除。
注釋
參考文獻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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