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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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首次设立国子学﹐置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隋文帝大业三年(607年)始置司业一职,取《礼记》“乐正司业”之义,谓之主管世子学业教育。[1]为国子监的副长官,员额一人。唐朝贞观六年复设司业,员额二人,从四品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改名少司成,咸亨元年(670年)恢复旧称。北宋初年承五代后周之制﹐设立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配置司业一人,正六品。金朝配额一人,升为正五品。元朝配额二人,仍为正五品。明朝配额一人,改为正六品。
清朝
清朝,配置于朝廷之辅助部门,名额共三人,满、蒙、汉各一人。品等为正六品,主要从事教学考试官学等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并归学部。清亡之后,该官职永远废除。
注释
参考文献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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