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帕巴桑吉

帕巴拉·帕巴桑吉藏語འཕགས་པ་སངས་རྒྱས威利转写'phags pa sangs rgyas;1507年—1566年)藏族工布曲康杂瓦地方(今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人,第二世(不计追认)帕巴拉活佛[1]

生平

藏历火兔年(1507年),他生于工布曲康杂瓦地方的一户人家。出生后不久,他便被认定为第二世帕巴拉活佛。所以1507年左右可以被视为帕巴拉活佛世系最初形成的时间。23 岁时,他先后到工布、波密那雪察瓦芒康边坝等地传教并创建寺院。后来,他应邀调解四川巴塘云南丽江木氏土司间的纠纷。29岁时,应丽江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邀请,赴丽江地区传教,并说服木氏土司在12年内不对西藏动武。后来,他接到了班禅达赖的信,信中建议他“为佛法应留驻于丽江”,他乃在丽江兴建了章热寺等寺院,并为汉族纳西族等族的民众讲经。此外,他还曾任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国师”。[1]

他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中首位被木氏土司正式邀请讲经的活佛。约1544年,他到昌都强巴林寺传法,获该寺僧众热烈欢迎。[1]

藏历火虎年(1566年),帕巴桑吉圆寂,享年60岁。[1]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土呷,西藏昌都历代帕巴拉活佛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研究,西藏研究2012年第3期
佛教頭銜
前任:
帕巴拉·德青多吉
帕巴拉活佛
(认定年份不详)-1566年
繼任:
帕巴拉·通娃顿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