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帕巴桑吉

帕巴拉·帕巴桑吉藏語འཕགས་པ་སངས་རྒྱས威利轉寫'phags pa sangs rgyas;1507年—1566年)藏族工布曲康雜瓦地方(今西藏林芝市米林縣)人,第二世(不計追認)帕巴拉活佛[1]

生平

藏曆火兔年(1507年),他生於工布曲康雜瓦地方的一戶人家。出生後不久,他便被認定為第二世帕巴拉活佛。所以1507年左右可以被視為帕巴拉活佛世系最初形成的時間。23 歲時,他先後到工布、波密那雪察瓦芒康邊壩等地傳教並創建寺院。後來,他應邀調解四川巴塘雲南麗江木氏土司間的糾紛。29歲時,應麗江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邀請,赴麗江地區傳教,並說服木氏土司在12年內不對西藏動武。後來,他接到了班禪達賴的信,信中建議他「為佛法應留駐於麗江」,他乃在麗江興建了章熱寺等寺院,並為漢族納西族等族的民眾講經。此外,他還曾任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國師」。[1]

他是藏傳佛教格魯派中首位被木氏土司正式邀請講經的活佛。約1544年,他到昌都強巴林寺傳法,獲該寺僧眾熱烈歡迎。[1]

藏曆火虎年(1566年),帕巴桑吉圓寂,享年60歲。[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土呷,西藏昌都歷代帕巴拉活佛與中央政府的關係研究,西藏研究2012年第3期
佛教頭銜
前任:
帕巴拉·德青多吉
帕巴拉活佛
(認定年份不詳)-1566年
繼任:
帕巴拉·通娃頓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