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昌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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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昌胤(1603年3月17日—?年),字爾祚,號再王,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龐昌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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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無錫知縣 | |
籍貫 | 四川順慶府西充縣 |
字號 | 字爾祚,號再王 |
出生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二月初五日(1603年3月17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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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習《易經》。天啓七年丁卯科四川鄉試中式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進士,於吏部觀政,崇禎十二年(1639年)授無錫縣知縣[1],當地本來厚待諸生,有田者可免豁免錢糧,無田者就分發銀兩。他因為分發銀兩不及時,遭諸生逐出縣[2],崇禎十五年(1642年)改任嘉定县知县[3]。
家族
曾祖龐義,祖龐士賢,父龐淳〔恩貢〕。
参考资料
- ^ 「龐昌胤,曾祖義,祖士賢,父淳〔恩貢〕,再王,易一房,癸卯二月初五日生,西充縣人,丁卯六十六名,會二百九十名,三甲二百四十名,吏部觀政,己卯,授無錫知縣」,《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履歷便覽》
- ^ 《明季北略·卷18》:明季無錫諸生,每歲免糧銀五錢,無田可免者,則與之銀,謂之叩散米。待士可謂厚矣。時,知縣龐昌允,字爾祚,號再王,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崇禎丁丑進士,米不時發,諸生杜景燿等,約同學龐昌允出西門,故事縣令出門,即不得復入。時諸生以紙大書云:逐出無錫知縣一名龐昌允不許復入,用朱筆傍豎,粘於蘆席為牌擎之。將吏役笞散,扶昌允出即閉門。昌允訴於撫臣,撫臣調為嘉定令,久之,止逮五六人革其衿,竟不置重典,亦異也。此雖龐令之過,而諸生之橫,亦太甚矣。時以流寇蹂躪江北,而江南頻年洊饑,故當事姑息如此。不四年,役隸威如衿士,非復昔日優文之象矣。迨順治十七年庚子,撫臣朱國治,以錢糧事奏銷,三吳紳衿多黜,是勢極而反,天蓋有以報之也。
- ^ 《嘉定縣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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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昱 |
明朝無錫縣知縣 1639年-1642年 |
繼任: 郭佳胤 |
前任: 倪长圩 |
明朝嘉定县知县 1642年-1644年 |
繼任: 曹克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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