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昌胤
庞昌胤(1603年3月17日—?年),字尔祚,号再王,四川顺庆府西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庞昌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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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无锡知县 | |
籍贯 | 四川顺庆府西充县 |
字号 | 字尔祚,号再王 |
出生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二月初五日(1603年3月17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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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习《易经》。天启七年丁卯科四川乡试中式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进士,于吏部观政,崇祯十二年(1639年)授无锡县知县[1],当地本来厚待诸生,有田者可免豁免钱粮,无田者就分发银两。他因为分发银两不及时,遭诸生逐出县[2],崇祯十五年(1642年)改任嘉定县知县[3]。
家族
曾祖庞义,祖庞士贤,父庞淳〔恩贡〕。
参考资料
- ^ “庞昌胤,曾祖义,祖士贤,父淳〔恩贡〕,再王,易一房,癸卯二月初五日生,西充县人,丁卯六十六名,会二百九十名,三甲二百四十名,吏部观政,己卯,授无锡知县”,《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履历便览》
- ^ 《明季北略·卷18》:明季无锡诸生,每岁免粮银五钱,无田可免者,则与之银,谓之叩散米。待士可谓厚矣。时,知县庞昌允,字尔祚,号再王,四川顺庆府西充县人,崇祯丁丑进士,米不时发,诸生杜景燿等,约同学庞昌允出西门,故事县令出门,即不得复入。时诸生以纸大书云:逐出无锡知县一名庞昌允不许复入,用朱笔傍竖,粘于芦席为牌擎之。将吏役笞散,扶昌允出即闭门。昌允诉于抚臣,抚臣调为嘉定令,久之,止逮五六人革其衿,竟不置重典,亦异也。此虽庞令之过,而诸生之横,亦太甚矣。时以流寇蹂躏江北,而江南频年洊饥,故当事姑息如此。不四年,役隶威如衿士,非复昔日优文之象矣。迨顺治十七年庚子,抚臣朱国治,以钱粮事奏销,三吴绅衿多黜,是势极而反,天盖有以报之也。
- ^ 《嘉定县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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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昱 |
明朝无锡县知县 1639年-1642年 |
继任: 郭佳胤 |
前任: 倪长圩 |
明朝嘉定县知县 1642年-1644年 |
继任: 曹克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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