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履鳌(1887年—?),江苏江宁[1],中华民国律师、外交官。

张履鳌

生平

张履鳌曾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07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弗吉尼亚大学耶鲁大学就读,获耶鲁大学文学士与罗马法学士学位。回国后于1911年授法政科进士。同年任上海尚贤堂副堂长。中华民国成立后曾署理湖北外交司长、署理湖北高等检察厅厅长。[2]1912年起在汉口开律师事务所,并曾担任过黎元洪法律顾问、汉口-广东-四川铁路管理局总长、吴佩孚法律顾问等职。1927年出任汉口第三特区(英租界)总监。次年起任汉口商品检验局合议局长,南京威海卫回归短筹备委员会高级专员。[3]1930年赴智利任中华民国驻智利代办,1931年3月被任命为中华民国驻智利特命全权公使[4]1932年2月免职。

抗戰時任偽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5]

他还是美国政治科学院美国国家地理学会英国皇家地理学会等组织的成员。[3]

张履鳌之婿游建文亦为外交官[6],曾任中华民国驻纽约总领事。

参考文献

  1. ^ 钱实甫. 《北洋政府职官年表》.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 ^ 北京清华学校编. 《游美同学录》(民国六年). 1917 [2011-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3. ^ 3.0 3.1 上海圣约翰大学人物志. 圣约翰科技大学. [2011-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4. ^ 郭廷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5. ^ 『郗氏恐敵偽湖北高等法院院長方忠源、首席檢察官張履鰲,漢口地院院長鄭友祿、首席石支磯,武昌地院院長余達三、首席魯參及曾任敵偽高等法院院長易恩侯,曾任敵偽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彼時已調敵偽江西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饒光榮等潛逃,要求立即逮捕。毛即下一手渝交我,會同憲兵逮捕方忠源、張履鰲、鄭友祿、石支磯和魯參.以一諭交李漢超逮捕易恩侯、余達三。另以一諭交吳萬里逮捕饒光榮等。我奉到手諭是下午3時,身邊無一法警可遣,詢知他們的住址,決定從張履鰲所住法租界起,循序往上一一執行逮捕。憲兵指揮部即派排長一人、憲兵八名歸我指揮。我就率憲兵至張履鰲家逮捕了張履鰲。張履鰲說與國民黨特務唐新有聯繫,函訊唐新,他說張履鰲是地下工作者,但工作成績不良。根據這一復文將他處分.不起訴。哪知這一件事起了一個壞的影響,就是所有漢奸鑽天打洞,都想變為抗日地下工作者。特務分子和其機構也藉此與漢奸勾結,另有希圖,在混亂中又多一混亂。尤可怪者,張履鰲於處分後,向司法部告我,說我不應逮捕他,部里令毛家騏查復。我說復員時,部里未曾指示說張履鰲是地下工作者,我們到武漢後,他既未親身向檢察處說明,也未請他聯繫的機構來文證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當然逮捕他。到事實已明,即處分釋放。張履鰲是美國留學生,在漢口執行律師業務,與青紅幫勾結,仗著日本的勢力,做一些可恥的勾當,所謂地下工作一節,迄今思之仍不足信』 『我所經辦的檢察漢奸、戰犯案』吳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輯 合訂本 第五十卷 總第146—148輯》,中國文史出版社,2011.06,第216頁
  6. ^ 胡适. 1939年5月12日. 《胡适日记全集》. 联经出版公司.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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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美同學錄·張履鼇》,出自《游美同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