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履鰲(1887年—?),江蘇江寧[1],中華民國律師、外交官。

張履鰲

生平

張履鰲曾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1907年赴美國留學,先後在弗吉尼亞大學耶魯大學就讀,獲耶魯大學文學士與羅馬法學士學位。回國後於1911年授法政科進士。同年任上海尚賢堂副堂長。中華民國成立後曾署理湖北外交司長、署理湖北高等檢察廳廳長。[2]1912年起在漢口開律師事務所,並曾擔任過黎元洪法律顧問、漢口-廣東-四川鐵路管理局總長、吳佩孚法律顧問等職。1927年出任漢口第三特區(英租界)總監。次年起任漢口商品檢驗局合議局長,南京威海衛回歸短籌備委員會高級專員。[3]1930年赴智利任中華民國駐智利代辦,1931年3月被任命為中華民國駐智利特命全權公使[4]1932年2月免職。

抗戰時任偽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5]

他還是美國政治科學院美國國家地理學會英國皇家地理學會等組織的成員。[3]

張履鰲之婿游建文亦為外交官[6],曾任中華民國駐紐約總領事。

參考文獻

  1. ^ 錢實甫. 《北洋政府职官年表》.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2. ^ 北京清華學校編. 《游美同学录》(民国六年). 1917 [2011-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4). 
  3. ^ 3.0 3.1 上海圣约翰大学人物志. 聖約翰科技大學. [2011-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4). 
  4. ^ 郭廷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5. ^ 『郗氏恐敵偽湖北高等法院院長方忠源、首席檢察官張履鰲,漢口地院院長鄭友祿、首席石支磯,武昌地院院長余達三、首席魯參及曾任敵偽高等法院院長易恩侯,曾任敵偽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彼時已調敵偽江西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饒光榮等潛逃,要求立即逮捕。毛即下一手渝交我,會同憲兵逮捕方忠源、張履鰲、鄭友祿、石支磯和魯參.以一諭交李漢超逮捕易恩侯、余達三。另以一諭交吳萬里逮捕饒光榮等。我奉到手諭是下午3時,身邊無一法警可遣,詢知他們的住址,決定從張履鰲所住法租界起,循序往上一一執行逮捕。憲兵指揮部即派排長一人、憲兵八名歸我指揮。我就率憲兵至張履鰲家逮捕了張履鰲。張履鰲說與國民黨特務唐新有聯繫,函訊唐新,他說張履鰲是地下工作者,但工作成績不良。根據這一復文將他處分.不起訴。哪知這一件事起了一個壞的影響,就是所有漢奸鑽天打洞,都想變為抗日地下工作者。特務分子和其機構也藉此與漢奸勾結,另有希圖,在混亂中又多一混亂。尤可怪者,張履鰲於處分後,向司法部告我,說我不應逮捕他,部里令毛家騏查復。我說復員時,部里未曾指示說張履鰲是地下工作者,我們到武漢後,他既未親身向檢察處說明,也未請他聯繫的機構來文證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當然逮捕他。到事實已明,即處分釋放。張履鰲是美國留學生,在漢口執行律師業務,與青紅幫勾結,仗着日本的勢力,做一些可恥的勾當,所謂地下工作一節,迄今思之仍不足信』 『我所經辦的檢察漢奸、戰犯案』吳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輯 合訂本 第五十卷 總第146—148輯》,中國文史出版社,2011.06,第216頁
  6. ^ 胡適. 1939年5月12日. 《胡适日记全集》. 聯經出版公司.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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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美同學錄·張履鼇》,出自《游美同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