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爾素(?—?),賁園東山山西省澤州直隸州陽城縣(今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人。清初官员。

生平

張爾素於順治三年(1646年)中式丙戌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弘文院編修。官至刑部侍郎[1]。當時陽城縣參加山西鄉試共十人(张尔素、田六善杨荣胤王润身王兰彰王克生衛貞元段上彩赵士俊乔映伍),全部中舉;次年十人又參加會試,全登進士,史稱“十鳳齊鳴”[2]

参考文献

  1. ^ 朱汝珍,《詞林輯略·卷一》, 清代傳記叢刊, 學林類(18), 明文書局發行。
  2. ^ “十凤齐鸣”展新姿. 《教育》. 2010年, (22期) [2012-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