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
掩耳盜鈴,原为盜鐘掩耳,為一中國成語,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出自《吕氏春秋·自知》裏的一则寓言故事,原文为盗鐘,后来鐘演变成为铃,掩耳盗钟反而不常用了。
原文
《吕氏春秋·自知》中记述说,春秋时晋国六卿范氏被灭,百姓都跑到范氏家中拿东西,有人拿了一口鐘,想背走,但鐘太大,无法背走,便用锤子砸,结果鐘发出巨大响声,那人担心别人听到来争夺,便捂着耳朵继续砸鐘。《吕氏春秋》随后评论说:“不愿让别人听见是可以理解的,不愿让自己听见就说不通了。作为国君或家主,厌恶听到自己的过错,岂不和这是一样的么?厌恶别人听到其过错还说得过去。”
演变
《吕氏春秋》之后,掩耳盗鐘成为一个成语,唐朝人刘知己在《史通·书志》中写道:“掩耳盗鐘,自云无觉。”宋代以后盜鐘掩耳逐渐演变为掩耳盗铃[1]。 在《紅樓夢》[2] 《鏡花緣》[3] 等小说中都有“掩耳盗铃”的说法。
參見
- 掩耳盜鈴謬誤:直接無視反面證據的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