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省吾
曾省吾(1532年—?),字三省,又字以三,號確庵,晚年自號恪庵,湖廣承天衛(鍾祥縣)官籍江西彭澤縣人,明代政治人物。
曾省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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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九江府彭澤縣人 |
字號 | 字三省,號確庵,晚年自號恪庵 |
出生 | 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一月十八日 江西九江府彭澤縣 |
逝世 | 卒年不詳 江西九江府彭澤縣 |
配偶 | 娶沈氏,累赠恭人;继娶覃氏,累封恭人 |
親屬 | (子)曾大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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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曾省吾生於嘉靖十一年(1532年),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湖廣乡试四十三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丙辰科会试二百三十名,廷试三甲六十九名進士。通政司观政,授四川富顺县知县,三十八年升工部主事,四十年升员外,四十一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十一月升陕西提学副使,隆庆三年(1569年)十一月升浙江布政司左参政,调任福建,四年十一月升太仆寺少卿,六年四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明史稿》稱其“娴将略,善治边”,“莅事精勤,多有建白”。万历元年(1573年),四川叙州土司都掌蛮叛亂,曾省吾荐刘显率领官兵十四万出征,“克寨六十餘,俘斩四千六百名,拓地四百餘里,得诸葛铜鼓九十三”[1]。万历二年正月录四川荡平都蛮功,加升右副都御史,照旧巡抚。三年(1575年)六月,升兵部右侍郎,五年十二月升左侍郎。六年十二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八年升工部尚書,三月升廷试读卷官,加太子太保。
張居正死後,曾省吾受到牽連,浙江道监察御史王国弹劾曾省吾“勾结冯保,相倚为奸”,“送冯保金银若干两,图谋升官”,户科给事中王继光疏参曾省吾“十罪”。高拱《病榻遗言》说:“隆庆六年,曾省吾授意其门生、户科给事中曹大野弹劾高拱,并许以高官厚禄。”万历十年(1582年)十二月,曾省吾被勒令致仕。萬曆十二年四月,丘橓與錦衣衛都指揮曹應龍、司禮監太監張誠前往張家抄家,張居正長子张敬修被屈打成招,供出曾經向曾省吾、王篆、傅作舟三家转移、藏匿财产,约值银三十万两。张敬修最後自缢死,临死前写下一绝命书。丘橓派人查封曾省吾等人家产,并将曾省吾、王篆法辦,“曾角巾青衣,王直囚服乞哀,中官杖之”[2]。万历十二年三月,工科给事中唐尧钦上書要求重懲曾省吾。万历十二年十月,籍没家產,原籍为民,永不叙用。《明史》無传。
著作
著有《千弓坝石桥记》。
家族
先世系江西彭泽人,曾祖父曾逊,知县。祖父曾辉,贈刑部员外。父曾璠,號阳白,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晚省吾兩科[3]。母從氏,累封恭人[4]。兄曾東(千户)、弟唯吾、宗吾,俱生员;見吾。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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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斯潔 |
明朝四川巡撫 隆慶六年(1572年)至萬曆三年(1575年) |
繼任: 羅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