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省吾
曾省吾(1532年—?),字三省,又字以三,號確庵,晚年自號恪庵,湖廣承天衛(鍾祥縣)官籍江西彭澤縣人,明代政治人物。
曾省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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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九江府彭澤縣人 |
字號 | 字三省,號確庵,晚年自號恪庵 |
出生 | 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一月十八日 江西九江府彭澤縣 |
逝世 | 卒年不詳 江西九江府彭澤縣 |
配偶 | 娶沈氏,累贈恭人;繼娶覃氏,累封恭人 |
親屬 | (子)曾大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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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曾省吾生於嘉靖十一年(1532年),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湖廣鄉試四十三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丙辰科會試二百三十名,廷試三甲六十九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授四川富順縣知縣,三十八年升工部主事,四十年升員外,四十一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十一月升陝西提學副使,隆慶三年(1569年)十一月升浙江布政司左參政,調任福建,四年十一月升太僕寺少卿,六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明史稿》稱其「嫻將略,善治邊」,「蒞事精勤,多有建白」。萬曆元年(1573年),四川敘州土司都掌蠻叛亂,曾省吾薦劉顯率領官兵十四萬出征,「克寨六十餘,俘斬四千六百名,拓地四百餘里,得諸葛銅鼓九十三」[1]。萬曆二年正月錄四川蕩平都蠻功,加升右副都御史,照舊巡撫。三年(1575年)六月,升兵部右侍郎,五年十二月升左侍郎。六年十二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八年升工部尚書,三月升廷試讀卷官,加太子太保。
張居正死後,曾省吾受到牽連,浙江道監察御史王國彈劾曾省吾「勾結馮保,相倚為奸」,「送馮保金銀若干兩,圖謀升官」,戶科給事中王繼光疏參曾省吾「十罪」。高拱《病榻遺言》說:「隆慶六年,曾省吾授意其門生、戶科給事中曹大野彈劾高拱,並許以高官厚祿。」萬曆十年(1582年)十二月,曾省吾被勒令致仕。萬曆十二年四月,丘橓與錦衣衛都指揮曹應龍、司禮監太監張誠前往張家抄家,張居正長子張敬修被屈打成招,供出曾經向曾省吾、王篆、傅作舟三家轉移、藏匿財產,約值銀三十萬兩。張敬修最後自縊死,臨死前寫下一絕命書。丘橓派人查封曾省吾等人家產,並將曾省吾、王篆法辦,「曾角巾青衣,王直囚服乞哀,中官杖之」[2]。萬曆十二年三月,工科給事中唐堯欽上書要求重懲曾省吾。萬曆十二年十月,籍沒家產,原籍為民,永不敘用。《明史》無傳。
著作
著有《千弓壩石橋記》。
家族
先世系江西彭澤人,曾祖父曾遜,知縣。祖父曾輝,贈刑部員外。父曾璠,號陽白,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進士,晚省吾兩科[3]。母從氏,累封恭人[4]。兄曾東(千戶)、弟唯吾、宗吾,俱生員;見吾。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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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斯潔 |
明朝四川巡撫 隆慶六年(1572年)至萬曆三年(1575年) |
繼任: 羅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