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公
李一公(1583年—1644年),字闇生,號心石,直隸太平府繁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一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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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布政使司参政 | |
籍貫 | 直隸太平府繁昌縣 |
出生 | 癸未九月初十日 |
逝世 | 崇禎十七年 |
配偶 | 娶徐氏、继娶周氏 |
親屬 | (子)李履中、李衍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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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丙午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十六名,廷试三甲七十二名進士。吏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任壬子科順天鄉試同考官[1],九月奉命往崇府典丧,十二月因顺天科考贿买案被弹劾,被降职。
天启中累升四川成都府知府,六年(1626年)閏六月升为本省副使,管驿传道。崇禎元年(1628年),升為本省參政。天性義侠,歲入俸資半以周諸父昆弟之急,而居乡恭谨,不以軒冕上人。時門下士多南顯官,一公片紙無所請託,人服其介。年六十卒,入祀鄉賢[2]。
家族
曾祖李煇;祖李圭,蒲圻县训导;父李世組,杭州府宁海衛教授;母吳氏。慈侍下。兄一介;一念;一會;一侖;李一卷(广安州同);李一命(选贡、温州通判);李一令(恩贡、瓊山知县);一回。從弟李一獻(癸卯亞魁);一魁;一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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