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公
李一公(1583年—1644年),字暗生,号心石,直隶太平府繁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一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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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布政使司参政 | |
籍贯 | 直隶太平府繁昌县 |
出生 | 癸未九月初十日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 |
配偶 | 娶徐氏、继娶周氏 |
亲属 | (子)李履中、李衍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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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丙午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会试一百十六名,廷试三甲七十二名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任壬子科顺天乡试同考官[1],九月奉命往崇府典丧,十二月因顺天科考贿买案被弹劾,被降职。
天启中累升四川成都府知府,六年(1626年)闰六月升为本省副使,管驿传道。崇祯元年(1628年),升为本省参政。天性义侠,岁入俸资半以周诸父昆弟之急,而居乡恭谨,不以轩冕上人。时门下士多南显官,一公片纸无所请托,人服其介。年六十卒,入祀乡贤[2]。
家族
曾祖李煇;祖李圭,蒲圻县训导;父李世组,杭州府宁海卫教授;母吴氏。慈侍下。兄一介;一念;一会;一仑;李一卷(广安州同);李一命(选贡、温州通判);李一令(恩贡、琼山知县);一回。从弟李一献(癸卯亚魁);一魁;一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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