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漸(1527年—?),字伯鴻,號磐石,山東青州府壽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時漸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山東青州府壽光縣
出生丁亥年十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孔氏,封安人
親屬(子)之兆、之光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己酉科(1549年)山東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二名,三甲第二百零三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四十三年升员外,四十四年升郎中,隆慶元年(1567年)官湖广岳州知府,任內與巴陵知县李之珍重修护城院堤,“自岳阳楼而南,凡二百六十丈有奇。[3]復任浙江台州府知府,萬曆五年(1577年)七月官至陕西按察司副使,八年七月以违禁骚扰驿递,被革职閑住。輯有《三臺文獻錄》。

家族

曾祖李隨;祖父李海,宣課司副使;父李鏞,縣丞封工部主事。前母馬氏(贈安人);劉氏(封安人)[4]。兄李時濟(工部主事)、李時升、弟時豫。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绪《湖南通志》卷46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 同治《巴陵县志》卷十四名宦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九十二 集部四十五
官衔
前任:
姜继曾
明朝岳州府知府
隆慶元年(1567年)任
繼任:
孫夢豸
前任:
陳觀衡
明朝台州府知府
1573年-1577年
繼任:
計謙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