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华

(重定向自李葆華

李葆華(1909年10月2日—2005年2月19日),河北省唐山市乐亭人,李大钊之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曾擔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黨組書記。

李葆华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银行党组书记
任期
1978年1月—1982年4月
前任胡立教
继任吕培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期
1978年3月5日—1982年5月4日
前任陈希愈
继任吕培俭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82年—1992年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任期
1962年2月—1966年5月
前任曾希圣
继任机构瘫痪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员会第二书记
任期
1973年—不明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73年—1977年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77年—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副部长
任期
1958年2月—1961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副部长
任期
1949年10月—1958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62年7月—1966年5月
前任曾希圣
继任机构瘫痪
中华人民共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77年11月—1979年1月
前任苗春亭
继任池必卿
个人资料
性别
别名赵振声
出生(1909-08-19)1909年8月19日
 大清河北乐亭
逝世2005年2月19日(2005歲—02—19)(95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亲属李大钊
李星华
李亚中李宏塔李泽民李青
学历
经历

生平

1921年入北京孔德学校学习。1925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27年李大钊被捕后,周作人沈尹默将李葆华掩护在沈尹默的弟弟沈士远家,后又转移至周作人家。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被绞杀的消息见报后,周作人、沈尹默都在考虑如何将噩耗告诉年仅18岁的李葆华。他们把李葆华叫到房间里,把报纸给他看。周作人记录了当时的情景:周与沈尹默商量好,用“令尊为主义而牺牲,本是预先有觉悟的”的话来安慰李葆华。但接下来李葆华的反应却让周、沈二位先生感到“及至说了,乃等于没有说,因为他的镇定有觉悟,远在说话人之上。听了之后又仔细看报,默然退下”。在进步人士帮助下到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2]193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6月任中共东京特别支部书记。九一八事变后归国,到上海,参加上海留日学生会、上海民众反日救国会、上海反帝大同盟等进步组织开展的反日爱国斗争。1932年4月到北平门头沟等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参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门头沟区支部书记。后曾历任中共河北省委京东特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京东特委书记。1932年至1937年在平西、冀东从事地下工作,化名杨震、赵振声。1935年4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1935年6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中共河北省委驻京东特委代表。1936年5月调任北平市委书记,1937年1月调北方局工作。历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工委组织部部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晋察冀省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党内刊物《战线》负责人、省委党校校长,晋察冀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长、常委兼区委党校校长、晋察冀分局组织部长。参加了创建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0年到延安,参加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1942年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任中央党校第三支部书记,贺龙的政治秘书。1944年春回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分局委员、组织部部长兼分局党校校长;1945年6月被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1945年8月18日任晋察冀中央局常委、组织部长。1948年起任北岳区党委书记兼北岳军区政委和晋察冀军区第一纵队政委,华北局委员、党校副校长,校长。1948年12月任北平市委第二副书记、军管会九名成员之一。1949年2月4日公布“赵振声”是李大钊长子,并恢复了李葆华的原名。

1949年10月至1958年2月任水利部党组书记、第一副部长。1949年11月至1955年3月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56年9月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56年8月至1958年2月兼任森林工作部副部长。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59年12月起)。1961年2月至1966年冬任华东局第三书记,1962年2月至1967年1月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62年6月至1962年9月兼任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2年7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兼任安徽省政协主席,1962年9月至1967年4月兼任南京军区第六政治委员兼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5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兼任安徽省贫下中农协会主席。[3]、1973年9月至1977年12月出任贵州省委第二书记,1973年9月至1977年11月任贵州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央党校省干班党支部书记,1977年11月至1979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73年中共十大被選為中央委員。1978年出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共十一大連任中央委員。1982年卸任人民銀行行長之職,同年被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李葆华曾任《中国钱币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主任[4]

家庭

参考文献

  1. ^ 李大钊北京十年(交往篇). [2018-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9). 
  2. ^ 李葆华的子女都是谁. [2018-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5). 
  3. ^ 张兴元. 纪登奎给李大钊之子李葆华拜年.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2-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3). 
  4. ^ 中国钱币大辞典·先秦编. 中华书局. 1995-12: 697 [1995]. ISBN 9787101012415 (繁体中文).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胡立教
中国人民银行党组书记
1978年-1982年
繼任:
吕培俭
前任:
曾希圣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1962年-1966年
机构瘫痪
新頭銜 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2年-1992年
机构撤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陈希愈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1978年-1982年
繼任:
吕培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曾希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主席
1962年-1966年
机构瘫痪
前任:
苗春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主席
1977年-1979年
繼任:
池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