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貢
李貢(1456年—1516年),字惟正,號舫斋,直隸蕪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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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致仕兵部右侍郎 | |
籍貫 | 直隸蕪湖縣 |
字號 | 字惟正 |
出生 | 景泰七年丙子 |
逝世 | 正德十一年(1516年) |
親屬 | 兄 李贊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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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改刑部,升郎中。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升官山東按察司副使,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陞福建按察使,二年九月升陝西右布政使,三年六月升山西左布政使,四年五月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因事忤劉瑾,遭罰米,四年十月勒令致仕。劉瑾伏誅,李貢複為召用,奉命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八年七月升兵部右侍郎,未抵任,十二月乞致仕而去。正德十一年(1516年)卒[1]。